《红楼梦》第三回,我让妹夫如海推荐席彬见我的孙子贾母,珍惜我的孤女。“西宾”是什么意思?
《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写的。
第三遍主要内容:
王太太从一个远房亲戚以前的同事那里得到了好消息,并告诉她修复者的来信。于是贾雨村让林如海委托他的妻子和弟弟贾政推荐他复职。林如海写了一封推荐信,让贾雨村报告他的教女的原因,并要求贾雨村护送他的女儿林黛玉到首都。林黛玉听从贾母的安排,住在府。
林黛玉初入,见了、王夫人、贾政的媳妇李纨、贾赦的女儿、贾政的私生女贾探春、贾珍的妹妹(贾敬的女儿)贾惜春、贾赦的媳妇王熙凤、贾政的独子贾宝玉等。一见面,宝黛就觉得眼熟,宝玉就给她起了“品品”二字。
宝玉见黛玉不通灵宝玉,就把玉扔了,把大家都吓坏了。第二天,林黛玉早早起来叫长辈们安静。只见王夫人、凤姐在看金陵书,王夫人的哥哥王子腾一家来见了,告诉了王夫人的妹妹,薛夫人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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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的清政府闭关锁国,举国上下都沉醉于康熙、康熙、乾隆之梦,走向中国。这个时期表面上看似太平,骨子里的各种社会矛盾却在激化,整个王朝到了一个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康雍时期,曹家祖孙三代表四人在江宁工作了58年。曹家在全盛时期,曾做过四次大范围的接送司机。曹雪芹生长在南京,青年时代经历了富裕富足的贵族生活。然而,这个家庭逐渐衰落了。雍正六年(1728),曹雪芹举家回京。
回京后,他在一所皇家学校“右翼宗教学”做负责文墨的杂工,家境贫寒,生活艰难。晚年,他搬到了北京西郊,生活更加贫困。他“满嘴茵陈”,“全家经常赊着粥和酒吃”。《红楼梦》是曹雪芹破产后在贫困中写成的。创作时间为乾隆初年至乾隆三十年左右。
《红楼梦》第一开篇第一段“作者自云而言”,是曹雪芹的序言。在这篇序言中,曹雪芹以一个真实的人出现,告诉读者写作的起源。
据他自己说,这本书是他根据早年在南京的繁华旧梦写的。因为当时住在北京西郊,所以很平庸,一事无成。突然回忆起年轻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子,觉得她们的见识和才华远远超过了自己,不禁感到惭愧和遗憾。我的祖先在九死一生后建立了这个家族企业。那段日子,我在幸福中,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不听父母老师的管教。结果我从小一无所有,穷困潦倒了半辈子。
曹雪芹把这段经历和忏悔写成小说,就是想告诉读者,虽然她们的罪行是不可避免的,但那些姑娘都是生活中真实的人,她们的事迹绝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湮没无闻。想到这些,我的心里荡漾满满的,一切困难都不是问题。更何况农村生活无忧无虑,景色宜人,使他思如泉涌,写如天神。
曹雪芹的谦虚使他不懂学问,所以他要用白话文写这篇小说,意在为那些姑娘们立传,解除他的苦恼,给读者提供乐趣和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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