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情人》背后的诉讼
k是旅居英国的女作家虹影的作品,写于1997 ~ 1999。1999首先在台省上映,旅居英国的陈小英女士看了K后非常气愤,她认为《K》是以父母陈西滢、凌叔华的前世为原型,用淫秽手段编造了许多不堪入目的情节,“侵犯了祖师爷的名誉”,从而将虹影送上了长春中院的被告席。5438年6月+去年2月,长春中法法院一审判决虹影败诉,要求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近20万元,在全国性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裁定K永久禁止以任何形式复制、出版、发行。于是,《K》成了“禁书”。但虹影坚持认为,除了朱利安,小说中没有一部是真名,女主角“林”是各种形象的集合,而不仅仅是一个真实的人,从而对一审结果提出上诉。
这样一场“祖师爷”名誉权之争,纠缠了三四年,文学界也是极为关注。原因很简单:一个作家在根据某个原型进行创作时,应该如何掌握反映真实的自由裁量权,这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规定。案件再审开始前,洪英再次表明态度。她说:“我生来就是讲故事的,但我从来不讲我读过的故事,因为我很无聊。”“K”确实涉及到了真正的‘祖先’,我创作“K”是因为我对人生和人性的诸多思考。这是我讲过的最好的故事之一。把这么一个让人思考的有趣故事给屏蔽了,太可惜了?"
这场官司的另一个“看点”是,原告和被告都是英国国民,但国内法院受理了此案。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名誉侵权的问题必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因为人们认为无法查证“诽谤者”如何证明其为真,“诽谤者”如何证明其为真。
或许是因为“看点”太多,这场上诉的庭审持续了两天——近20个小时。第一天,双方互不相让,就小说中描述的人物是否是特定人,小说是否泄露隐私等问题争论不休。第一天过后,双方也向媒体表达了寻求最终合理判决的决心。在第二天的庭审中,虽然双方仍有怒气,但洪英在最后的发言中表达了几个愿望,和解的意图逐渐明朗。16当晚,双方终于在调解书上签了字。
法院的终审裁定显示,允许K改名为《英语情人》,在无意中改变原告祖先的姓名和身份后可以发表。由于双方达成和解,法院没有进一步确认侵犯名誉权或者书中内容是否淫秽。虹影作为作者,愿意在《作家》杂志上公开道歉,“因不小心造成的误会,对原告造成了主观情感上的伤害”;原告也愿意为这几年打官司花费的高额诉讼费和律师费支付8万元的赔偿。在这方面,书K似乎有合理合法的出版权。
洪英回到北京后病倒了,但她告诉记者,她觉得精神上很放松,因为她终于得到了安静的创作生活。她还说,下辈子打算待在室内专心修改新小说《上海王》,准备明年5438年6月+10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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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虹影。
1962出生于重庆。诗人兼作家。现在住在伦敦。代表作有小说《孔雀的啼哭》、《阿难》、《饥饿的女儿》、诗集《鱼教鱼唱歌》等。获“英国汉诗一等奖”。三部小说被翻译成18种语言,在欧美、以色列、澳洲、日本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