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秽小说

出自当代作家陈梦韶、陈主编的文章《绛洞花主引论》。《红楼梦里的花主》是厦门大学陈梦韶先生根据《红楼梦》改编的剧本,是鲁迅写《红楼梦里的花主》和评论《红楼梦》的依据。但《红岩花主》剧本至今鲜为人知,不为世人所见。

《红岩花主》简介

《红楼梦》在中国很多人都知道,至少,它是题本。不管谁是作者,谁是继承者,都有各种事情看读者的眼光:儒生看易经,道家看淫,才子看缠绵,革命家看排满,长舌妇看宫中秘事。

在我眼前,宝玉看到他看到了许多死亡;证明自己被很多人爱是一件很苦恼的事,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人。只有讨厌别人的人才会幸灾乐祸,生活中也就少有喜悦,少有阻碍。但是,恨别人只是情人落魄的逃避,和宝玉最后出家是一样的。

但是,写《红楼梦》时的思想也只能到此为止。就算是续作,也未必和作者的初衷有太大差别。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得到了一件红色的大猩猩毡斗篷来祭拜他的父亲。

现在,陈邵很自然地把这本书当成了一部关于社会和家庭问题的戏剧。虽然之前有几个剧本,但都是写给演员看的,不是写给剧本看的。都是片段,不足以看清全貌。红楼梦有始有终,但已不合时宜。

这最后一本书,融化了一切,被铸成十四幕,是一部一百多章的大书,但它的表情还在;如果排练一下,肯定会印象更深刻。我不知道剧本是怎么做的,但我深深佩服作者在剧情和剪裁上的功力。灯下看完,是个小故事。

1927年1月14日,鲁迅在厦门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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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将《红楼梦》定义为一部清代人情小说,并对小说主题进行了论述:“士见易经,道见淫行,才子见缠绵,革命家见排人,长舌妇见宫中秘事。”

红楼梦就像一个万花筒,从不同的角度展现不同的世界。小说以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的感情发展和婚姻结局为主线,浪漫而缠绵。随着贾家的兴衰,剧情跌宕起伏,囊括了世间的一切。

《红楼梦》“因写实而清新”。它一问世,就价格不菲,引人入胜,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小说。

《红楼梦》堕落成一本淫秽的书。

言情小说在古代是被鄙视的,甚至被统治阶级封杀。康熙二十六年(1687),康熙皇帝颁布了“取缔与卖淫有关的词小说和邪教”的上谕。

他说:“人们看好的淫秽小说,确实能败坏风俗,迷惑人。”我见过乐观的小说家,但很多都没有才华。这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至于佛道邪教,更是违背礼法,尤其是误导世人,污蔑百姓。都应该严格禁止。”他把这类“淫秽小说”等同于异端,严加禁止。

满清自康熙以来制造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文字狱,知识分子被欺凌,被噤声。《红楼梦》正是在网络的严格管制下,于乾隆年间应运而生,最初以手稿的形式秘密流传。

作者曹雪芹在一开始就不得不在第一时间为自己辩护:“谈爱情的主要目的只是为了记录,并不是虚名。堪比盲目邀约情色,私订盗盟。因为不干预时代,方从头到尾抄回来,成了传奇。”从书中的用词来看,确实属于“干净书”,很少看到淫秽描写。

那么,“道者见淫”从何而来?原来这位科学家眼中的“意淫”是基于作者的隐笔和自己的想象。《红楼梦》中的猥琐描写,大多来自于他们的臆测和“猥琐”。

其实男女相爱,儿女私情,人的大欲存在,都是天经地义的。统治者和道教徒之所以把那些男女情爱小说视为洪水猛兽,无非是怕它们在民间传播,违背道德和习俗,破坏他们禁锢人性的“吃人”伦理和他们的贞操、道德观念。

《红楼梦》提倡个性解放,同情男女自由恋爱。这部小说的巨大影响和吸引力仍被人们津津乐道。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放弃了《金瓶梅》那样的自然主义文风,不依靠赤裸裸的性描写来吸引读者的眼球。他让自己的作品避开肉欲敏感的字眼,超越了当时所谓“淫秽书籍”的惯用套路。

然而,即便如此,《红楼梦》还是没能逃脱被视为淫秽书籍的厄运。当时人们要么避而不谈,要么视其为妖,一些地方官员甚至禁止《红楼梦》的出版和传播。总之,在道家的心目中,容不下《红楼梦》这种离经叛道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