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机农业网蔬菜大棚如何补贴
详见下文蔬菜大棚补贴政策。
蔬菜大棚补贴政策:
(1)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温室大棚。
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654.38+0万元,新建春秋温室每栋补助0.2万元,新建智能自控联体日光温室每亩(棚面积)补助2万元。
(二)鼓励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连片开发和规模化建设。
以园区或村庄为单位,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连建50座以上日光温室,每座日光温室按0.5万元标准补贴;建成100个春秋大棚以上的,每个春秋大棚按照0.10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日光温室和春秋温室混合建设超过100栋的,每栋日光温室按0.5万元标准补助,每栋春秋温室按0.1万元标准补助。
冷库设施、加工车间、技术中心、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项目,按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补助。
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和30万元。
(3)贷款贴息。
新建日光温室每座可贷2万元,春秋温室每座可贷3000元,智能自控联体日光温室每亩可贷4万元。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市财政给予两年贴息。信用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应制定优惠信贷政策,做好设施农业信贷支持工作。
(4)鼓励和支持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创名牌。
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1万元的补贴。获得省级和国家级知名品牌认证的,分别奖励5万元和65438+万元。
(5)乡镇大棚总数200个以上,聘请高级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农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和菜农鉴定的,乡镇每年按每200栋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以园区或村为单位,大棚总数在50个以上,聘请资深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通过农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和菜农鉴定的,园区或村补助3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三年后不再补助)。
(6)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附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定期安排果蔬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温室建设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园丁、农艺师和农民。
(七)逐步建立和完善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机制,帮助农民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以农民投保、政府补贴等方式推进农业保险。
来源:www.cnoa360.com,中国有机农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