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怎么样?对以后有什么帮助?
教务处关于“七校联合办学”及辅修双学位的答疑
[ 添加日期:2007-01-17 点击率:3050 评论数:1 条]
1、 申报辅修、双学士学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A:辅修、双学位包括校内辅修、双学位和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辅修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志趣和发展的需要,择定其他学校的某一专业,作为自己的辅修专业。双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学习所获得的学位。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指通过参加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学习所获得的学位。目前,在教育厅注册时统一注册为双学位证书。对学生选择辅修专业的学科门类也没有硬性的限制。
2、 社会、企业对双学位的认可度怎么样?
A:一般来说,社会、企业对辅修、双学位是认可的,但社会的认可因单位的不同而程度不同。
3、 申报双学位的相关条件?申报流程?
A:具有学籍的正常注册的在校2005级本科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2.5,没有不及格课程和违规违纪记录的,均可参加报名。
报名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表》(可到教务处网页下载),交所在院系教务管理办公室。
2)学生本人登陆到七校联合办学网页上(网址为jwc.ccnu.edu.cn/whutms,或登陆到华中农业大学教务处主页jwc.hzau.edu.cn,点击七校联合办学),点击“网上辅修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名专业信息。
3)学院(系)审核通过后,于2006年12月23日前将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校集中收取学费,收费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修读第二学位收费标准?
A:学分:辅修专业一般25个学分,双学位专业一般50个学分。
学费: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100元/学分,辅修阶段需交纳2500元,双学位阶段需交纳2500元。校内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阶段50元/学分(25个学分***计1250元),双学位阶段80元/学分(25个学分***计2000元)。
学生因《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终止辅修、双学士学位学习的,学费概不退还。
2004、2005级学生交费时间是2006-2007-2学期开学后,届时请同学们关注院系和学校网站的通知。
5、 今年是申报双学位的最后一年,以后还会办七校联合办学吗?
A:七校联合办学的协议是2001年签定的,为期7年,2007年是最后一年。协议到期后几所学校将考虑续签协议。即便是七校联合办学以后不再存在,辅修双学位也不是最后一年。
6、 我们可以报哪些专业?所有专业都可以报吗?
A:只要是招生专业目录上有的专业,都可以报名。目前一***有校内外50个专业供同学们选择,一般是报名人数30人以上时开班。请同学不要担心因为报不上名而不能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如果你报的专业因为人数限制而不能开办,你可以到教务科调整报名专业或者推出辅修双学位学习。
7、 修双学位和考研冲突吗?哪个更好?
A: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势必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要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话还要到其他学校去学习,一般是双休日和暑假开课,非常辛苦。因此,请同学们选择修读辅修、双学位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目标,慎重选择。特别是武汉大学的双学位,要求通过CET-6,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学习情况,慎重选择。
8、 双学位证书颁发条件及教学管理怎样?
A:获得主修专业证书是获得双学位证书的前提,并且要满足各个学校的授予学位证书的条件。其中武汉大学要求通过CET-6(详见《武汉大学关于学士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般修满25个学分,符合其他条件,可颁发辅修证书,修满50个学分,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满足开课学校学位授予条件,可颁发双学位证书。
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信息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 jwc.ccnu.edu.cn/whutms(同学们请经常登陆此网页,可查询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报名、开课、成绩等各种信息)。
听课证是同学们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和参加考试的凭证,在收取学费后,学生凭交费单据到教务科领取。
9、 请问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的课程怎样申请学分认定?
A:学生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所修读的所有课程及获得的学分,学校可以承认,学生可以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选棵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认定相应的学分。主修专业已经修读通过的课程和获得的学分,也可以申请免修辅修专业里面相应的课程。就通识教育课程而言,学生必须要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通识教育课程学分,2005级学生要求12个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其中自然学科类(人文社科类)或综合类的要求不少于8个,也就是说,凡是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至少可以申请认定4个学分的通识教育课程,如果是跨学科修读的,则可以申请认定更多的学分,每门课程最多能认定2个学分。请同学们认真学习一下《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选课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手册》第23页)。
10.“七校”联合办学各校联系电话。
在学习过程中若有问题,请与各高校负责人联系。
武汉大学: 方祥玉老师,68756893
华中科技大学: 黄桂湘老师,87542523
华中师范大学: 纪 红老师,67867082
武汉理工大学: 钟 鸣老师,8785001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许邦权老师,88385458
中国地质大学: 吴 静老师,67885010
华中农业大学: 申 沛老师,872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