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乏味而美丽的小说。
我挺佩服这部小说的写实,给我一种纪实传记的错觉。
这个描述没有贬低的意思,只是胡萝卜和蔬菜各有优势。
我不喜欢那种认真讨论艺术题材的迂腐氛围,让我感到难以融入和被排斥。
早前在网上看到一篇简短的书评,让我想起了六年前的事。“《月亮与六便士》从未出现在全文中,人们常说的书评甚至比作品本身更令人印象深刻。”
毕竟是大家的作品,好奇心驱使我看完了这本小说,和题目无关。
首先简单概括一下内容,英国天才画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
这本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作为一个安逸的中产阶级,这位英国画家在过渡期独自去了巴黎,在岛上找到了自己短暂的人生。
画家的前任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证券经纪人,有着体面的社会地位和足够过上舒适生活的收入。
不仅如此,他还有一个聪慧、优雅、出身名门、深爱他的妻子,还有一双受过良好教育、前途光明的儿女。
可以说,他拥有一个快乐的中产阶级梦寐以求的一切。
这样令人羡慕的生活可以说是不可遇而不可求,谁也想象不到他会无情地抛弃别人所渴望的一切,独自去巴黎学画。
他的妻子几近绝望,依靠丈夫支撑的经济状况窘迫,被别人嘲笑,像一只在舞台上玩耍的猴子。
她求我去巴黎劝他回家。
那时候的“我”还太年轻,天真的带着好心情打理别人的家务。
从道德高度审视和嘲讽这位亲手毁掉自己幸福家庭的英国画家。“我”义愤填膺地认为,他太自私,太冷血,根本不顾老婆孩子会怎么生活。
看到这个冲突点才觉得困。
作为一名证券经纪人,他非常无聊。他是一个不知道兴趣,对文学不感兴趣的普通中产阶级(他老婆正好相反),和这个阶层的其他人没什么区别。
但在巴黎街角的咖啡馆里,喝着苦艾酒,他是一个仁义道德对他毫无作用的粗鲁小人。
或许是人性中不完整的恶意占了上风。我不得不诚实地承认,好奇心更偏向于有伟大人格的小人,而不是有高尚道德和正直的正派绅士。
他是一个开诚布公的小人,对关心他的人用粗鲁讽刺的话骂人,却对不理他的人热情招呼,拉近距离。
这种奇怪的矛盾在书中很常见。
在第一阶段,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原配妻子。
她没有突破时代的局限,因为她只是一个配角。虽然观念老套,但我坚信是正经女人被男人撑腰,却是浑身透露着魅力的名人。
在丈夫一句话不说就毁了原本幸福生活的灾难下,她也有了感情破裂和怨恨。
但很快,她权衡利弊,分析形势,甚至扭转局势,在废墟上起舞。
她又不是整天唧唧歪歪搞不定的祥林嫂。她善用别人的同情心,转危为安,为自己的打字生意吸引了大批顾客。
聪明又有品味,她很快就出了名,从一个打工者变成了小老板。虽然很遗憾,但她为此感到羞耻。但这不是她的悲剧,而是时代的悲剧。
老公成名后,她很快就红了,以此为荣,也有几分可怜。
第二阶段相当血腥。一个天生的小丑般的好人好心地劝他的妻子去照顾病重的思特里克兰德。结果画家用自己的魅力诱惑了心爱的妻子。
当作者质疑这个好人是否有自尊时,这个人含糊其辞地找借口。
女人可以原谅出轨的男人,为什么男人不能原谅出轨的女人?
只能说他思想觉悟挺高,能撑船。
这个角色是我见过最恶心的好人。
如果你天生就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无法拒绝,那就是善良。
那么这种善意就太廉价了,他的人格也太掉价了。我不太接受。为了照顾天才,他在妻子因他而去世后,邀请画家和他一起离开(虽然这种行为相当愚蠢),让他可以安心画画。
离开巴黎后,画家去了马赛,开始了人生的第三个阶段——寻找自我。
他四处游荡,直到幸运地在岛上着陆。
他从未来过这里,但他感觉像回到了家。
很快,他就在这个地方娶了一个女人,把余生都献给了这个原始而美丽的地方。
临睡前,他自嘲地告诉医生,他被这个女人打败了。
回顾这位画家的一生,在登岛之前,他对自然环境的忽视到了令人愤怒的程度。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超越了人类,冷漠地践踏了纠缠世界永不放手的欲望,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
我很佩服他对自己理想的追求。
对于无法控制的欲望,虽然会反感;最后我还是可以笑着说,有这些需求很正常,因为我是个正常男人。
这部小说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像冰冷的手术刀一样解剖人性的复杂矛盾,而在于这个纯粹的理想主义反派。
和《幸运之击》中成就卓著的政治家或军人所达到的伟大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地位可能沾了职业的光,跟自己关系不大。一旦环境发生变化,这种伟大可能会大打折扣:下台的总理往往被视为夸夸其谈的人,不能领导战斗的将军充其量也就是个普通的街头英雄。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他的作品会在你心中激起涟漪,吸引你的注意力。
在我看来,艺术最有趣的地方在于艺术家的个性。
画家、诗人、音乐家等艺术家都是通过崇高或美好的作品来满足人们的审美,但这类似于人类的性本能,具有野性和粗糙的一面:艺术家在你面前展示自己的作品,同时展示出比作品更伟大的人格。
艺术是情感的表达,情感表达的语言应该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
人类天生具有创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杰出的人,人们往往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轶事非常好奇,编造传奇故事,然后深信不疑,达到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是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抗议。因此,一些传奇故事自然成为创造不朽英雄的通行证。
不用说,今天的传教士真的学到了一种惊人的掩盖自己缺陷的能力。
为了培养自己的修养,每天必须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
作者要在写书中找到乐趣,摆脱思想的压力,对其他一切都掉以轻心,不管是褒是贬,成功还是失败。
就像一个楚楚可怜的放荡女人,青春虽已逝去,却希望通过画眉毛,画太阳穴,画脸补妆,靠肆意的轻浮来挽回青春。更聪明的人会摆出一副威严的姿态,冷漠的笑容里带着宽容的嘲讽。他们还记得当年踩着皇位一代,看到年轻一代那么吵闹,那么嚣张,仿佛看到这些举着火把的莽汉很快就要给别人让路。没有人会下定论。尼尼微正处于全盛时期,但新福音书已经变得陈旧。那些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看似没人讲过,其实早已是老生常谈,就像钟摆来回摆动,总是周而复始。
人生漫长,有时候人会从他的成功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新世纪。这时,爱管闲事的人自然会看到人间喜剧中最奇怪的一幕。
机敏的回应远比锅底荆棘噼噼啪啪的声音动听。
“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要嫁给这么无趣的男人?”
“因为有脑子的男人娶不到好女人。”
但我有一腔不甘平庸却充满激情,渴望踏入一条更放荡不羁却又危险的路。而这种平静却快乐,让我感到莫名的恐惧。我渴望过更刺激的生活。只要我能做出改变,我指的是不可预知的改变和兴奋,我准备好踏入崎岖的山脉和不可预知的海滩。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女人有个毛病,喜欢把自己的隐私告诉任何愿意听的人。
“我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她现在不能换一种方式生活,养活自己?”
“她不行。”
“那她一定要试试。”
“女人的脑子太简单了!爱,他们只知道这些。女人认为男人离开她们只是因为他们有了新欢。你以为我会傻到为了一个女人抛弃家人吗?”
“我告诉过你我得画画,那根本不是我。如果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能力的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得从水里出来,不然他会淹死的。”
只有诗人和圣人才相信,在沥青路面上拼命浇水,能开出百合花。
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创作本能,只是被他的生活境遇掩盖了。然而,这种本能在不断扩大,就像活组织中生长的癌细胞一样。最后他完全被这种本能征服,无法反抗。就像布谷鸟在别的巢里下蛋一样,幼鸟孵化的时候,会用它把鸟挤出来,最后毁掉孵化它的巢。
我把良心当做守护者,社会的生存就靠它来维护这套规章制度。良心就像是在我们心中站岗的警察,监督我们不做违法的事情。良心就像潜伏在我们自我意识中的间谍因为人们太看重别人对他们的认可,他们特别害怕被舆论指责,最后会引狼入室。而良心则会为他站岗,一丝不苟地维护主人的利益。如果有人有脱离大众的意志,就会毫不留情地杀死他。它迫使所有者将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这是个人与公众之间的有力纽带。人们也会说服自己,公众的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成为奴隶。这样他就可以一个人坐上有威望的宝座,就像臣子称赞肩上扛着权杖一样。他为自己的良心能如此敏感地回应而自豪。如果有人无视自己的良心,那么他会觉得不能太苛刻。作为社会的一员,他很清楚自己已经无力抗争。
心灵有自己的推理方式,这是理智所不知道的。
现在我明白了,渺小与伟大,恶意与善良,仇恨与爱,可以在同一个心里齐头并进。
但我知道她不是出于好心。有人说苦难会让人变得贤惠,其实不然。有时候幸福的生活会让人变得高尚,苦难在大多数情况下只会让人变得心胸狭隘,尖酸刻薄。
“美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为什么你觉得它会像沙滩上的石头一样被粗心的路人捡起来?美是一种奇妙而不可思议的东西。艺术家的灵魂只有经过洗礼,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锻造出来。被锻造之后,美不一定要每个人都体会到。为了理解它,你还必须有一个艺术家的这种冒险经历。他为你唱了一首优美的曲子。要想在脑子里再听一遍,就要有相关的感知和丰富的想象力。”
“你也太不懂人情世故了。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
对于这种爱的感觉,温柔和体贴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爱情中,有一种软弱感,有一种被保护的欲望,相爱的人为了给对方幸福,渴望做好事——这是一种巧妙隐藏的自私,如果不是无私的话;爱情会让人缺乏自信。爱情需要人全神贯注,忘记彼此相爱。
作家更关心理解人性,而不是评判人性。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伤害她,但永远不能原谅他为她做出的牺牲。
如果一个活动影响到另一个活动,他们会很无聊。作为恋人,男女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断的爱,而男人只是偶尔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