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面租房子养小三。

法律主观性:

不是,重婚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第一,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1.有必要区分重婚罪和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导致的重婚。近年来,拐卖妇女犯罪相当严重。有的女性已婚,却被犯罪分子拐卖后被迫嫁给别人。本案中,被拐卖妇女虽然客观上有重婚行为,但主观上没有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自己意愿的,是被他人欺骗或胁迫的结果。

2.区分重婚和临时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以夫妻名义暂时同居,不构成重婚。最高人民法院1958 65438+10月27日在《关于如何认定重婚罪的批复》中指出:“两人共同生活,但明显只是暂时同居关系,且彼此以“小妾”相待的,可以随时自由退出,也可以在约定期限届满后终止同居关系。

3.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实践中,重婚的情节和危害是不同的。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重婚不一定构成重婚。只有情节严重、危害极大的重婚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以下两种重婚不构成重婚:

(1)夫妻一方因不堪忍受虐待而再婚,并逃离。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家庭矛盾的影响,夫妻间的虐待时有发生。如果一方特别是女方因不堪虐待而逃跑,在外地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不适合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避灾而与他人重婚的。因灾害无法在原籍生活而外出谋生的人。一方知道另一方还活着,有的甚至一起出去谋生,却在原来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被迫嫁给别人。这种重婚虽然是故意的,但对社会没有危害,不应以重婚罪论处。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