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2008年浙江高考满分作文。这种类型是新颖的。
2008年8月14
阅读下面的文字,按要求写作。(60分)
城市和乡村是我们生活的空间;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是我们的普通生活。当我们从平凡中回望,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和期待。
请以“触摸城市”或“感受农村”为题写一篇作文,可以讲述自己或身边的故事,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阐明自己的想法和观点。
注意①自定和自选角度。(2)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800字。(4)不抄袭。
写作小贴士:无论选择触摸城市还是感受乡村,都需要揭示自身环境和生活的特点。基于自己的“触感”和“感觉”,要提倡真诚的构图,善于化大为小,化虚为实,从小处争取大的构思。注意是命题作文,不是话题作文。这两个你可以选一个。写作时,可以以城市或乡村为主要角度,以另一点为对应或对比。审题是零难度,考生的分数都在选材、材料构成、立意、语言上。
感受乡村
一开始我以为农村是童话的仙境。它褪去了城市的浮华,洗去了世界的复杂。可能是梵高画布上的Al,清澈如镜的蓝天,油画般绚烂的花海。金色的向日葵在阳光的滋养下,长出了希望的种子。它可能是陶谦诗歌中的田园诗,它讲述了雾中仙女夫妇的故事。斜斜的阳光,轻盈而悠闲。
只是诗中的村庄。当我们真正走进村庄,用心感受村庄的时候,会发现我们的村庄正在经历痛苦。还有阳光,不温暖却恶毒地炙烤着大地。远远望去,大地上摇摇晃晃的身影,早晚疲惫着它的心,春秋两季。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他的汗水滋养了这片土地;他在这片土地上学会了坚强,他的脚步坚定了这片土地;他生于黄土,又归于黄土,世世代代生生不息。当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他的心像地里摇曳的庄稼一样颤抖,泪水划过沟壑纵横的脸颊,像淹没田野的水,一层一层地淹没他的心,淹没他的呼吸。干旱来了,庄稼像他瘦弱的身体一样抖个不停。他看不到希望和收获,混乱的眼神干涩而空洞。
他们有时候是幸福的,但是这种幸福看起来是那么的卑微。他们最大的幸福是大丰收。饱满的颗粒像宝石,眼角笑如月牙。他们最想要的是一个好天气,他们只想过平凡的生活。
面对这样的画面,这样的国家会让我们失望吗?其实乡村因为这种残酷的美而更加真实。感受乡村,不要总做一个悠闲的游客。在欣赏它的宁静和纯净的同时,多关注它的痛苦,多给它理解和同情。
感受乡村,感受农耕文明的脉动,感受中国最浑厚的呐喊,感受那片土地的厚重,感受那片土地的血汗;感受中国农民最朴素的坚持和毅力,感受中国农民所经历的痛苦和无奈。
当我们鄙夷地看着他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是他们用汗水和鲜血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用最谦卑的姿态看看中国历史上成为永恒的农民,让我们用心去感受农村!
著名示范1感受乡村
爷爷的家谱是四本厚厚的书,半尺厚,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拥挤的族谱里,代表我的三个字,还没有一片槐树叶大。但这就够了。对于一个人来说,在生命的尽头,他所能做的就是支撑这个世界。
多年后的某一天,如果晚辈中有人有幸读到这三个字,也知道了这样一个人的存在,就像我在族谱中看到的祖先,没有具体的形象,没有声音和笑容,只有身体里流淌的血液。我不敢想象年轻一代对我了解多少。与后来者相比,过去的人就像深不可测的宇宙,无边无际,就算琢磨一辈子也只能知道皮毛。
但我知道,在我生活过的这片土地上,一定有什么东西会记得我,就像鸟儿记得它在暴风雨的夜晚生活过的一棵树,蜜蜂记得它第一次酿造的一点蜂蜜。
作为一个在这片土地上走过、生活过的人,有什么能记住我?同代人都和我一样消失了,年轻一代都在急切地体验自己那个时代的生活。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普通人像地里的土块。
村口的那棵大香椿树,可能还记得我的一些童年。对于当时正在等待长大的我来说,童年就像在一个不眠之夜躺在床上等待黎明一样漫长。现在回想童年,短如一日。童年的一年与成年的一年是如此不同,以至于我经常对时间的公平性和可靠性感到困惑。
从我生命开始之前的漫长岁月里,香椿就一直站在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看着我从生命的这一面到达另一面,它会在某一刻突然提醒我。一个夏末的下午,一个六岁的孩子怯生生地从那些在有蝉鸣的树荫下打盹的老人中间走过。他双手紧紧拉着裤子,小心翼翼,迷惑不解。这群把生活重担交给后辈的老人,对未来没有任何期待。他们最大的兴趣就是每年夏天聚集在大香椿树的树荫下,就像当年耕种自己的田地一样,不知疲倦地翻着回忆,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遥远或最近的往事。他们的另一个兴趣是嘲笑和戏弄每一个经过他们身边的男学妹。
他们不止一次在树下捉弄这个孩子。有时候经过他们身边,他就把裤子扒下来,然后哄堂大笑,看着他疯狂地撩起裤子跑开。有时候他们以游戏的形式让他好奇。
“我捏住你的鼻子,你能张开嘴吗?”
当孩子在鼻子被捏的时候抬起脸张开嘴,老人捧在手心里的东西也会掉进嘴里,那是一块干鸡屎。
有一次,孩子从街上的供销社出来,端着满满一碗酱油,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着。当他们在远处看到他时,他们都笑了。孩子们稳步向前,一步一步,不受他们笑声的影响。突然,其中一个喊道:“碗下面有个洞,在漏水!””孩子想都没想就把碗翻过来看了一眼。
当孩子哭丧着脸端着碗走到爷爷奶奶住的院子时,爷爷奶奶对他稚嫩的背影和烦躁的脚步笑得前仰后合。
当我六岁的时候,我学会了从人们脸上的笑容来区分什么是好笑话,什么是坏笑话。这种早熟的本事,得益于这群老人坐在大香椿树下无所事事。
村外谷仓角落里的那窝蚂蚁应该还记得我。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我抓虫子喂它们。顽皮的小骡驹也来四处张望。我挥手想把它赶走,但它转过身,用它刚刚会走路的蹄子在我额头上拍了一下。它的蹄子在我的生命史上第一次留下了深深的痛,也留下了永久的疤痕。当我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穿过田野跑回院子的时候,我在想它会不会后悔自己那沉重的蹄子。我真的应该感谢这一课刚刚好。再往前走,我可能会变成独眼海盗王,从此以后的世界在我心目中一定是不一样的。虽然对独眼看到的世界同样好奇,但如果用一生的时间去体验,感觉有点单调。
我的少年给了校园,晶晶校园的钟声是时间之王,控制着上课上课,睡觉起床。如果我注意到一个经常在宿舍、食堂、图书馆做三点一线运动的人,我应该会在校园里留下深刻的印象。它给了我一个精神世界,给了我初恋的起点和终点,给了我一个跨越千里的轮回。从农村到城镇,从平原到高原,从绿草如茵的故乡到千里之外的戈壁滩。一个人要经历多少离别和惆怅才能真正长大?
我以后的人生注定要献给岁月,就像给爱人爱,给父母孝一样。它可能会珍惜我,也可能会抛弃我,把我扔到时间的角落里。但就像树种选择土壤,鱼选择河流,既然选择了生活,就要生根发芽,从过去中吸取教训,从希望中获得信心,做出更多能证明自己生活的标记,让自己化为尘土时,能在飘散的空气中,循着这些标记,看一看自己别无选择只能离开的故乡和家,看一看亲人辛苦劳作后留下的标记和痕迹。
著名的论证2这种生活的证据◎刘亮程
当我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珍惜我所拥有的。我们只是推倒了一个院墙,砍倒了那些树,拆掉了棚子和炉子。我们觉得没用。我们搬家的地方会有很多新事物。一切又会有了,一天比一天好。
当我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和那些熟悉的东西告别。我不知道转身说:草,你要年年长。土墙,站稳了,别倒了。这房子会一直很坚固,直到你能拥有它的那一年。万一塌了,一定要留下破墙环、朝南的门洞和窗户、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破瓦。最好留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完全脱落,也会在不经意间被风雨冲走的角落里留下巴掌大小的一块,在泥皮上留下烟和灰。
当我离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有一天会需要被证明。
有一天没有人会相信过去。我也会对过去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经的生活吗?我真的见过地下深处的强风吗?更黑,更凶,反方向,刮一切的骨头和根。我晚上真的听到了大鸟的叫声吗?整个村庄静悄悄的,只有鸟儿在歌唱。我真的沿着那条黑暗的乡村小路跑了吗?他身后有一个瘸子在追他,他的好腿砰的一声摔在地上。我真的有自己的大榆树吗?真的有一根榆树桩拴着一头牛,它的横叉直指向我们的院门。当我找到它,我会找到回家的路。另外,我真的沐浴在那漫长而明亮的月光下了吗?夜复一夜,它透过墙壁、树木和道路,把银色的月辉渗透到事物的背后。那时候那些东西正面背面都暴露在月光下没有回头,我头也不回的看到了过去。
现在,谁能说出一草一木的全部真相?谁会看见风吹着旧墙,打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动的骨缝,留下他生命中所有的风。
这一切,难道不是梦吗?如果没有旧房旧路,没有起起落落的尘土,没有和我一起长大仍然住在村子里的人和牲畜,没有还在刮的风,谁来证实过去的生活——即使有他们,谁来见证一个人内心的生存?
我回到了曾经属于我的村庄,但现在它是别人的了。只用了几十年,就变成了另一个样子。虽然我知道会是这样的——很多年前,当他们在这些墙上抹泥、刷白灰的时候,我就知道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当他们打那些土墙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些墙最终还是要回到土里的——他们把土挖到墙边,一个一个地打墙,喊着夯土的号角声,让远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是靠着撞墙盖房子的。墙体完成后,每面墙的边缘都留有一个坑。墙撞得越高,坑就会越大越深。他们没有填,最多在坑里种几棵树,那些坑一直在墙边等着,年复一年,然后我就知道一个坑在等什么了。
但我不知道,一只红公鸡,一只老窝里的黑狗,每天下午照在(已消失的)门框上的一缕夕阳,在这一切都面目全非、即将消失的时候,会不会像一粒泥土一样沉默。还有,在他们中间,我安静的度过了童年,青春期,青春,他的快乐,孤独,不知不觉的恐慌和激动……对今天的生活来说,都变得没有意义了吗?
当我的家失去的时候,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已经坚定地走在虚无的路上。
著名的示范3城市和国家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春天来了。虽然枯树依旧摇曳,北方三月寒风凛冽,但湖面上的冰已经全部融化,柳树的枝条也变得柔软。北方真正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季节应该是在五月,不像生活在城市里,可以看到早春的薄雾,漫山遍野的野花或者春播的繁忙景象,而让我们感受到春天的可能是街道。
一位英国诗人曾写下“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的诗句。是的,在城市里,我们总是忙忙碌碌,忙着工作,忙着赚钱,忙着社交,时间被分割成无数块,钢筋水泥包裹着我们温柔的心。不知道谁说过一句至理名言,美无处不在,只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我喜欢乡村,因为它保持着它的古朴。山野的乡村生活似乎让人感觉不到时间的痕迹。我也喜欢这个城市。虽然城市生活有其缺点,但也有其独特的魅力。只要我们是有爱心的人,有一颗温柔闲适的心,你就会发现它多彩的美。
这座城市很美。虽然没有金黄的庄稼,没有茅屋竹篱,没有绿色宁静的绿纱帐篷,但是有舒缓的池塘,有反射阳光的荷叶,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不同的季节也带给我们不同的美,春天的杨柳,夏天的槐花,秋天的红枫叶,冬天的雪舞。
这座城市很美。它的建筑高耸入云,繁忙繁华,见证着人类的进步。站在这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历史车轮的滚动。有展示我们生活的舞台,有我们需要的数字和快捷的信息。
早晨,你不妨在公园里散步,这会给你带来另一种美。多少人做早操!你看那些老人做健身操多有精神,还有练太公剑的。他们一招一式刚柔并济,英姿飒爽。还有人在踢毽子,跳得真高,一蹦一跳,让毽子舞这么受欢迎。更有意思的是,大家都在一起踢,你来我往,互相配合,乐此不疲。那边森林安静的角落里,有学生在写生,若隐若现的小桥流水,吸引着晨练的人们驻足观看。在这里锻炼的人形形色色,有两鬓斑白的老人,有活泼的孩子,也有健康的年轻人。不管谁更有钱,* * *在一起拥有的就是幸福。
夜晚,暮色笼罩,城内万家灯火,映着满天繁星。在那灯火辉煌的小屋里,有我们温暖的梦。
著名的示范4感受乡村
偶尔,带着一颗疲惫的心,跟随一片黄叶,我走近乡村,把它投射在一片没有被锄过的山脊上。我无忧无虑,沉默不语,看着远处苍翠欲滴的青山和天空中被雨水冲刷过的云朵,倾听着山野的湿润和静谧。
有时候,明亮的天空中有老鹰在飞翔,就像此时的心情一样,平静而干净。
静静地看着远方。一只水牛来了,淡淡的香味来了,一只小鸟在歌唱,让人努力回忆起最初和最后的感觉,走向童年。
其实,我们真的很有必要整天匆匆忙忙的时不时回来,躲在安静的乡村,忘记远方城市的喧嚣和诱惑,让欲望和浮躁任其飓风和暴雨。
然后,跳过一群人,接受另一种生活。
夕阳如橙,炊烟如乡路,常常在我回望故乡的瞬间若隐若现。
远离硝烟,流浪在无家可归的城市,没有依靠,像风中的落叶。
有人说:上帝创造了乡村。
现在的城市远离农村,让人失去了童年的记忆,干涸了生存源泉的清晰。
夕阳下厨房里冒出的炊烟,总会让人想起他们年迈的父母站在村口,透过迷蒙的眼睛,等待着儿女匆匆回家。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靠近烟,生命会受到太阳的祝福。
炊烟使人纯洁羞涩,使人如初春枯枝上第一片新叶般鲜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