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有的法案是先通过参议院再通过众议院?
因为美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制度,这样有助于法案的公平公正,同时防止立法权的滥用以及权力倾斜。
一般要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法案肯定是涉及了美国民众的权力了,这样才会上升到参议院和众议院,相对来说,参议院议员比众议院议员权利更大一些,可以决定美国联邦政府总统的组阁人员。
因此法律的立法也要通过参议院的审核之后再通过众议院,美国参议员拥有权力巨大,而英国上议院议员已经成为一个荣誉称号,根本任何实权,由贵族、王室后裔、各地区主教等担任。
而且是终身制,英国主要大权集中在下议院,下议院多数党领袖可以直接组阁出任英国首相,也就是说,英国政党只要掌控下议院,就掌控了英国的行政权和立法权,自然成为执政党。
而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在《美国宪法》规定中,都有立法权,性质上是没有区别的,但在具体权利中还是区别很大的。
如果没有参议员超过一半的投票支持,联邦政府内阁成员是无法任命的,并且参议院拥有联邦政府总统弹劾案的否决权,虽然总统弹劾案是由众议院发起,最终能否通过还要看参议院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