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国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
西凉的女儿大王仰慕唐僧的美貌,愿意托付国家嫁给这个御弟。女儿,国王,温柔深情,连连致敬。唐僧虽是圣僧,却非木石之人,心中难免稍有波澜。
但为了取经大业,他毅然断绝了淡淡的亲情,谢绝了女儿国王的好意。藏在女儿国皇宫里的琵琶女巫一直在关注唐僧,趁机将他带进毒敌山琵琶洞,强迫他与自己结为夫妻,但唐僧执意拒绝。
悟空和八戒找老师,与妖女激烈搏斗,被妖女用毒针刺死。在昴宿星的帮助下,化为恶魔的蝎子精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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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说,东方的女儿国是“天下以女为主,因女称国。丈夫也是国王,对政治一无所知。夫只征讨田地,东接土鲁国,北接阚国,西接三伯大国。”
意思是,在这个国家,女人是国王,女王掌握国家权力,丈夫是国王,只是名义上的,不问政事。这个国家的男人只关心种田和打仗。这个国家东与图凡接壤,北与于阗接壤,西与三拨霍接壤。
《大唐西域记》也是这样描述女儿国的:“震国(即东罗马帝国)西南岛上有西方女儿国,都是女性;有几个男人,有许多珍贵的货物,都是附在国家身上的。所以王老了,送夫配,其俗男不提。”
这和《西游记》中的“女儿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在史书《新唐书·西域传》中记载,这个国家的人民是羌人,在这个国家的西部还有一个以女性为王的国家。
这样看来,东方女儿国确实存在过。古代是靠近印度的西藏西北部山区的一个小国。《西游记》是吴承恩根据民间传说和自己的艺术创作的一部神话小说。
大量引用了《大唐西域记》中的相关内容。从《西游记》中“女儿国”的地理位置、风俗民情来看,它的原型就是史书中记载的“女儿国”,但这个女儿国并不是没有男人。
只是男性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处处从属于女性,以种田和打仗为主要任务,而家庭和国家的权力掌握在女性手中。在朝廷里,中国的国王和官员都是女性。男人不能在朝廷做官,只能在外服兵役。
女王死后,族群中一位有声望的女性被选为女王。在一般的家庭事务中,女性也是主导,男女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在家庭中,母亲受到尊重,她掌管着家庭财产的分配,主导着所有的家庭事务。
在《旧唐书》和《新唐书》中,对东方女性的国家的记载非常详细。中唐以后,随着边境战争的频繁增加,各民族之间的对立和孤立日益严重。
民族迁徙和融合的加速导致了东女儿国的逐渐萎缩甚至消失,史书上关于它的记载也越来越少,但东女儿国的一些部落仍然得以保存和流传下来。
据历史学家考证,南北朝至唐代,青藏高原上曾出现过两个以女性为中心的女权国家。西方国家被称为西方国家,东方国家被称为东方国家。
东方女儿国的中心在今天四川省甘孜州丹巴县到道孚县一带,以泸沽湖的扎巴地区为中心。当地的摩梭人至今还保留着母系社会的习俗和特点。
“女儿国”的传说在今天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实际上它只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留物,也就是说史书中的东女国一直继承着母系社会的传统,女当家,男种地。
至于东方女儿国的婚俗,并不是传说中的一妻多夫,而是走婚的习俗制度。走婚的形式是“男不嫁,女不嫁,结合自愿,离散自由”。
男人和女人一生都生活在母系家庭中。对对方感兴趣的男女双方都是通过男方的“走”来实现结婚过程的:男方去女方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回自己家,两人都不是对方家庭的成员。
离婚的男女互称“阿修”或“肖波”。这种订婚关系不受法律的严格约束,也不讲究门第,但也不算滥情。根据习俗,禁止阿姨、叔叔、兄弟姐妹和阿秀交朋友。
男女不能同时和一个以上的阿秀交朋友,但是因为距离和时间的关系,可以同时和几个临时的阿秀交朋友。男女生下的后代都随母亲生活,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叔叔、阿姨抚养。
如果有一些不可调和的因素,比如性格不好,感情不和,男女双方都可以解除关系。这种解散比较简单。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和程序,只需要两个人来讲解。
然后双方可以继续寻找新的官方阿秀,建立婚姻关系。可见历史上确实有“女儿国”,但这个“女儿国”并不像我们在西游记小说中看到的那样完全由女性组成。
但它只是一种以女性为主导的社会形态,完全保留了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古老的社会机制。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社会生产严重落后,其部落民族的原始社会形态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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