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同性恋文章
那年我十八岁,高二。
我的成绩不怎么样,但是我是一个好战士。所以,我也遇到了几个死忠哥们。他们都叫我老板,听我的。在他们日复一日的礼遇中,我觉得我真的是一个人。而且,我是个有钱的老板。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我父亲娶了另一个女人,去了美国。虽然他不想和我说话,但我是他的儿子。他经常给我寄钱回来,让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那几个哥们家里条件不太好。我请他们好好吃饭,他们更是感激我。我就是这样一个传奇,校内外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连老师都不敢惹我,对我视而不见。
但是我们的班长李振云是个例外。
其实一开始我和他的矛盾并没有那么激烈。刚进这个班的时候,我对他有好感。他长得很好看,说话很有礼貌,时不时会脸红,但大多数时候,他沉默寡言,看起来很内向。
他成绩很好。虽然他话不多,但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高二一开学,我们就选举了班长,他成了班长。
但是我对他的感情已经结束了。
那时候的我,习惯了哥们的顺从和服从,习惯了别人的敬畏。其实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怕”,但那时候真的很美好。
李震云就是不买账。他是管纪律的,经常去做专职捣蛋鬼的思想工作,主要说家长不容易,未来要靠自己把握。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很有说服力。有些人真的被他感动了,以后成绩突飞猛进,再也不会闹了。
但我就是不喜欢他痛苦的死去。
其实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反正自从他当了班长,我就开始讨厌他了。甚至我曾经习以为常的东西,现在都成了讨厌的理由。比如这家伙爱干净。他夏天穿白衬衫,偶尔打打篮球。别人都和周眼炎一样脏,他还算干净。我书桌里的书乱七八糟,找一本书比登天还难。很多时候,我总是睁着眼睛听老师讲课。他的桌子总是干净整洁。总之,他给人的感觉是“清秀”,让人觉得他的书,他的笔,他的衣服都是“清秀”的,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但在我看来,一个每天都这么干净的男人,就是神经病。
其实,如果我讨厌一个人,我可以假装他不存在,但我越讨厌他,我就越会时时刻刻关注他。他成绩不错,老师偏他,女生好像也很喜欢这个温柔的帅哥。他们每隔三天就在两端给他递纸条,有的甚至假装接近他。哼,姑娘们虽然看起来很害羞,但是她们在玩什么花样,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但他自己似乎对此并不感兴趣,对美、丑、热情、矜持都不屑一顾。书呆子,仅此而已。但是,大家都喜欢他,这让我很嫉妒。虽然都怕我,但是没有女生会递纸条给我。
如果就这样,也没关系。那天自习的时候正好我一哥们过来坐我旁边说笑话。他看到了就过来叫我们不要说话。我有印象他跟我说话很少,我数了54句。没想到他这次开口要教训我。我怎么受得了?
我冷冷地看着他,故意慢慢掏出一支烟,小哥们赶紧给我点上。
我朝他吹了一口烟,用的是我在外面打架时的语气:“老子的事要你管?”我的声音不小,全班的目光都对准了这里,我盯着他们,一些胆小的人赶紧缩回了头。
他突然掏出我的烟,声音不高却不容置疑:“这是教室,禁止吸烟。”
这真的让我很恼火,尤其是在我的兄弟们面前。我很惭愧。我突然一拍桌子,准备开始。真他妈倒霉。语文老师进来把他叫走了。她没有注意发生了什么。
我一定要报仇。
放学后,他一个人回家,路人不多。我的兄弟们拦住了他,说他们想和他谈些事情。之后,他们扑到一个根本没人来的地方,把他打了一顿。
干得好。你甚至不想让我看到你的脸。那是老板的气势。我激动地请自称是最残忍的袭击者的王晓勇告诉他当时的情景。他很高兴,然后补充道:“我们会做事的,老板,放心吧。我们挑了一个他多肉的地方,打完架后给那混蛋整好衣服,告诉他现在谁也看不到你被打了。敢告,就免你一臂一腿。”我继续问:“那个混蛋说什么了吗?”王晓勇想了一会儿,摇摇头:“那不是真的。他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你一直没吭声?”我有点惊讶。“我也没求饶,还是说了什么狠话?”“没有”“连哼都没有?”“不”我不再沉默。
他真的没有告诉老师。被打后的第二天,他一瘸一拐地去上课。老师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摔倒了。我猜他连父母都不敢告诉。懦夫。
我以为他害怕了。这真是树立威信的好机会。全班都知道连班长都怕我。
......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赶快说出来,因为当你想说的时候,也许上帝不会给你这个机会。
当我不再沉溺于痛苦,我准备再次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我仔细翻看我拥有的一切,仿佛要牢牢记住他,记住我属于他的半生。
当我翻到一堆书时,我不小心掉了一封信。右下角的签名是李震云。这个名字太熟悉了,我再也说不出来了。
还有一张小纸条,是同事写的:你的信在你的书里,我有事要出去。
是他在我出国前夕,也就是我去看他之后写的。那天同事帮我放好了,他却一本正经的放进了书里,命运却跟我开了个大玩笑。
同事后来忘了告诉我,我是在一片混乱的心情下匆忙把那些书捆起来的——小事,不知不觉改变了人的一生。
信里只有简单的几个字:如果有来生,我还是会孤独一生,因为我爱的人不爱我。
整张信纸上都是我的名字,填满了每一个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