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读后感
看完《羽毛》,感觉所有我到不了的地方都很遥远,但是去过的地方都已经成为过去。——《羽毛》
看了沧月的奇幻小说《羽毛系列》,这部小说就像上面的文字一样充满了孤独和悲伤。
这是一个英俊的鲛人,拥有死去爱人的灵魂,在杀戮中完成拯救整个世界的任务;一个被压迫被追到世界角落的民族,挡住了所有的幸福,发动了未来的战争;一个神秘民族的女孩遇到了命中注定的人的爱;一个魔神被封印了900年,等待着同样的事情;一个为战争而生的天才机械制造商的幻想和暗恋;一个有权势的男人和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之间的暗流和过往。这是一个关于爱情和命运在命运抗争中的故事。是传奇的延续还是一个时代不可逆转的终结?是故事的重生,还是过去的尘埃落定?
令人惊叹的是作者令人钦佩的想象力,广博的知识面,丰富的历史背景,淡淡的古典气息,以及感人至深的故事和难以预料的转折。在这里,你不仅可以体验古典的文化背景,还可以把自己和故事联系起来,体验世界上最难忘的爱情。在这里,有家国之间的爱恨情仇,有辛酸温暖的人,有坚强勇敢的女人,也有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复兴而赌上自己姓名的贵子。就像书中那个神秘的外星女孩一样,被困在神庙里,自由自在地来到人间。她经历了许多生活和磨难,但她从未经历过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人心。(.)可以是温暖的让人安心的,也可以是冷若冰霜的,伤害人却毫无悔意的,也可以是言语冰冷却能让你的心独自承受钻心的痛...
虽然是奇幻小说,但我们也可以从书中的内容联系到自己的现实。今天,我们涉世未深,仍需慢慢体会世界的冷暖。为了复兴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和文化,我们必须做好准备,积极进取。
看完《羽毛》,每个女生都经历了一个梦幻的季节。浪漫,诗意,优雅如白云,绚烂如彩虹。在晶莹的眼眸中闪烁,在甜美的笑容中绽放。
也许随着她的长发被拔起,这些也应该被保存在嫁妆箱的底部。静静的睡在那里,很少被触碰。也许只有偶然的机会,箱底的记忆才会被晒出来。
女孩需要被关心,而女人懂得关心别人。在家庭生活中,素颜的她可以穿布裙,与时尚无关。但坎坷的是生活,不是女人的心。女人的生活与浪漫密不可分。
所以女人有时间有心情就可以重温箱底的记忆。一个人享受片刻的快乐就够了,不用沉浸其中而忘记打理家务。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翻开司马迁写的《史记》,它震撼了我的心灵。
其中,《项羽本纪》让我对项羽感触颇深。
武功天下第一,一举成名,征服世界,主宰一生。英雄不敢往下看。但是大起大落之后,大起大落,大喜之后,大悲。短短四年,他被迫自刎乌江,项羽不愧为悲壮英雄。
项羽,字,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他不想学习,不想击剑,甚至不想识字。他只学会了兵法,为他成为统帅,实现灭秦的夙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十四岁的年纪,有如此远大的志向,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没有理想和抱负的人往往无法成功。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 * *声。
他全能又深情,既勇敢又对士兵友好。
秦二世二年,眨眨眼,立刻拔剑杀了尹彤。混战中,以一敌百。他的果断和勇敢不得不让我震惊。“梁乃昭是一个有名的官员,他认为他做了大事。”他的出色表现在司马迁眼中也得到了充分的肯定。这个光明磊落的永远的正义之士让我颤抖。
《霸王别姬》的故事,“不死也没办法,但是没办法。”自古英雄爱山河,自古英雄爱美女。项羽爱的是江山还是美人?我觉得他爱山川,也爱美。
爱江山,他只征服北方,陶醉在西楚霸王的宝座上;爱美,他没有离开虞姬。很多人认为项羽因其美貌而四面楚歌的时候不应该举行例会,但谁不珍惜他在生死边缘与爱人共度的时光呢?何况项羽身后这个聪明的女人也难怪能讨他欢心。这要归功于项羽的温柔和他的善良。我钦佩这位柔情似水的勇敢战士。
当两军交战时,他们决一死战。那十二个字,“做了就破,做了就打,从来不被打败”,是项羽在《项羽传》中对自己的评价。如果项羽这种勇往直前、视死如归的精神在当今社会发扬光大,那该有多美好?我想如果官员们在地震时坚持这种精神,就不会有这么多伤亡了。我被这种消灭秦朝的英勇行为所感动。
项羽对士兵的好,对部下的关心,患难与共的精神,历代皇帝有几个能做到?现代人有几个能管得了?无良商贩为私欲剥削员工的例子比比皆是。为什么他们不能学习他的精神?
项羽的果断、细腻、勇敢让我觉得。让我明白时机是多么重要,友情是多么珍贵,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目光短浅,残忍,自嘲。
虽然项羽很勇敢,但他很不愿意处理这件事。对于项伯私访张亮,泄露军机一事,项羽没有杀他,导致了日后与刘邦在汉中的争斗。啊!为了所谓的信任而重用无能的亲信,实在是太愚蠢了,尤其是在事业成功或者个人生死的重大问题上!
项羽每战必杀城。活埋人,人家已经投降了,还非要这么做,值得肯定。你知道怎么表扬这种乱杀吗?
一个普通人刘邦能打败一代领袖项羽,似乎是始料未及的。但我认为是合理的!项羽看不起刘邦,是因为他贵人自务,能力超群。正是因为他的嫉妒心,刘邦看准了他的软肋,把他打得落花流水,才让所有的人才都回到了汉。这使我意识到,要成为一个英雄,我必须有耐心。做人也一样。因为一时脾气暴躁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实在是太可恨了!好后悔!三思而后行!
项羽的虐私,残忍,冲动,都在警示我,要冷静客观的面对一切,多角度的看待每一个问题,才能做出理性的选择。
在一个流行的“成王败寇”的概念中,甚至有一个失败的项羽如此被人称道。他让我唏嘘,让我惋惜,让我难过,让我敬佩。我摆脱不了他的热血和柔情。虽然他在历史的长河中像流星一样擦肩而过,却成为一种文化符号,被人们无数次评价。
项羽是楚国的一位下级大臣、军事家,是中国军事思想“军情”的代表,也是一位以个人武力突出著称的军事统帅。他一生好战。“他打了70多场战争,却被被攻击的人打败了,而且从来没有输过,所以称霸天下。”在巨鹿之战中,秦军以少胜多,但在公元202年,项羽战败,突围到乌江自杀。
项羽破釜沉舟,消灭了秦军的精锐,用兵如神,身强力壮,武力超群,是现成的大将。他勇敢无畏。他自刎于乌江边,讲究名利和气节,宁死不屈。他重情重义,非常爱自己的亲人和马匹。但是他很自负。他从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他也很暴力,有人激怒了他,他就一次又一次的杀别人。
许多人对王祥之死有不同的看法。杜牧在《乌江阁》的题目中说“是男人该惭愧”,他认为男人要能屈能伸,项羽却做不到。李清照在《项羽本纪》中认为,做人要有尊严,要有节气,生而为杰,死而为鬼。而且他非常欣赏项羽。
我认为项羽自杀是值得的。挽救了他的名誉和荣誉。并因其胆识和勇气而被后人所称道。而如果他渡河没死,就算他再去东山,也没有以前的威严了。也许我会苟且偷生。还不如英勇就义。
但是,项羽不会是个好皇帝,他只能是个英雄。他拒绝逃命。拒绝同情与宽容,拒绝有屈辱与艰辛等世俗的权谋与机会,他不屑于刘邦在死亡面前背信弃义,面对曾经的部下与惊恐的追兵,他从容淡定。而他又不听别人的意见,这让他无法成为一个好国王。
项羽有优点也有缺点,赞扬他的勇气,批评他的自负。他是历史上的英雄。当年的失败者赢得了人们的敬畏,当年的胜利者却随风迷失在时间的流逝中!
提起项羽,我首先想到的是“拔山倒海,鼓舞天下”的勇猛无敌。看了这篇《项羽之死》,真正了解了他,发现他有利也有弊。
项羽大军被围,听说四面受敌,大惊,自言自语道:“拔山而起,怒于天下!”糟糕的时光不会消逝!不死能怎么办?这是什么?“在危险的时刻,项羽不仅担心他自己,还担心他的军队,他的美女和宝马。把自己的钢铁柔情发挥到淋漓尽致,确实是一个有大爱的男人,一个英雄。
我记得明朝那些事里有一句话:“凡是懂得恐惧,最后战胜恐惧的,都是英雄。”我觉得项羽就是这样的英雄。东城之战,八百骑士对抗数千汉军。虽然知道胜利的希望很渺茫,但还是不顾一切,勇往直前,杀出一条血路。终于知道自己根本无法成功击退汉军,必死无疑,我要“胜三局”。他放弃了,但他决心不认输。
他一直打到最后,江东的孩子也不多了。我本有机会渡过乌江称王,他却笑着说:“我带着江东八千子弟渡江,如今一个人也没有回来。即使江东父兄可怜我,我又怎么看得出来?”他豁达,深情。他哥哥死了。他怎么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宁愿站着死去,也不愿跪着活着。为了苟且偷生,保全气节,他选择了保全气节,以一种小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此高尚的人生价值观,被后人所崇拜。所以著名词人李清照评价他:“生是英雄,死也是鬼英雄。”
虽然他被司马迁写进了只有皇帝才能进的史记,但他这辈子从未真正成为皇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欲以武力治天下”,“不学无术,只争其私智”。东城之战,项羽“杀汉军数百”。战争中其他将领都坐在营中,只有项羽冲到队伍最前面,奋力杀敌,冲锋陷阵。难怪田里的农民对他不满,在他迷路的时候故意给他指错路。
他的另一个弱点就是心太软,心太软。虽然本文没有体现,但鸿门宴中有线索。正是因为他一时的软弱,错过了杀死刘邦的最佳时机,导致了他最后的悲剧结局。
无论是武功最大,柔情似水的项羽,还是犹犹豫豫,自吹自擂的项羽,都是西楚霸王。就像司马迁说的——“虽位不终,近世不存。”
看完《羽毛》后,我明白了家的意义。
“彩色羽毛”是一个关于会说话的宠物鸡的家庭的轶事,这家人名叫塞利纳和乔希以及他的朋友。因为Semolina是个捣蛋鬼,年纪大了已经不会下蛋了,乔西的父亲又不忍心伤害她,所以她就成了乔西的宠物。Josh把它当家人,Semolina想住在床边,然后它像人一样说话。乔希非常惊讶。当他告诉父母时,他们不相信他。
彩色羽毛最大的启示是,我知道了家的意义。家是一个群体,家需要信任,家是一个希望。在这本书中,乔希一家是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但是在生活中,有些家庭因为一些事情吵过架,分开过,让这个家庭支离破碎,无法挽回。有多少家庭因为不愉快的事情而忽略了自己的孩子,让孩子成为孤儿,让孩子以后无法融入这个社会,在心里留下阴影,甚至走向死亡。还有一些家庭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整个家庭,让孩子得不到应有的爱。
乔希是幸运的,他们一家人深爱着对方,正是他们的爱让一只独一无二的鸡走进了他们的生活。我也很幸运,因为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学会理解和关爱我们的家人吧!也许你很快就会得到一个惊喜。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我们少年成长的小说——羽毛少年。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尼基·辛纳写的。故事的主人公住在英国的一个海滨城市。12岁的罗伯特是他们班最幸运的男孩。他看起来很虚弱,他总是被一个叫尼克的同学欺负。他的父母离婚了。虽然他们似乎仍然爱他,但他的父亲有了新的家庭。事实就是如此。
我喜欢《羽少年》里的每一个人物,因为辛娜奶奶把每一个人物都塑造的惟妙惟肖。我最喜欢的人物有:瘦瘦的罗伯特,因为他勇敢;凯尔,因为她可爱;喜欢捉弄人的尼克,喜欢讲故事的凯瑟琳,奇怪的奶奶伊迪丝等等。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特点,所以我喜欢。
直到有一天,在学校和养老院的老人们的一次互动活动中,他认识了似乎病重的伊迪丝。总有一些神经质的老太太,一开始就告诉他一个地方,叫他去。它就是废弃的房子“机会之屋”,在孩子们中间流传,是镇上有名的恐怖之地。传说一个自以为会飞的男孩在那里的顶楼摔死了。虽然罗伯特沉默寡言,但克拉姆却出人意料地坚持自己的承诺。他渐渐知道,家里有个能摘姬火鸟羽毛,做火鸟羽毛的宝贝。他必须用火鸟羽毛缝制一件衣服,这样伊迪丝老太太就能恢复歌唱。但是,想要一件稀有的火鸟大衣,必须要有几千根火鸟毛,但他并不气馁。在机会之屋开始他的冒险。
我欣赏罗伯特的勇气和胆识;想想看,这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能让一个成年人打个冷战,但罗伯特还是去了。
《羽毛男孩》不仅是一个小男孩如何摆脱被同学欺负的故事,也是一部关于青少年精神成长和自我寻找的小说。在生活中寻找能让你飞翔的羽毛,朝着目标努力,永不屈服,永不放弃。它的故事轻松紧凑,读起来很刺激,但很感人。它以喜剧的方式描述了勇气、记忆、朦胧的爱和改变自己和周围世界的力量。被外媒评价为“让人欲罢不能的作品”。
有时候我看起来仿佛置身其中,以为自己就是罗伯特,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因为这里太黑了,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什么事情,但他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最终凭借着自己不屈服不放弃的精神成功了,他的精神深深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之前欺负过他的孩子王尼克也和他和好了。周围的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罗伯特道歉。这一刻,罗伯特流下了眼泪,重新找回了自信。从此,他在别人面前不再抬不起头,反而更受别人尊重。
作为一个和罗伯特同龄的人,我会和他一样坚持自己的目标,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永不退缩,永不放弃,寻找自信,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看完《羽毛》,脑海里有很多种母亲的形象。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微笑着,用旷达无私的母爱默默影响着下一代。有的坚强勇敢,但同时又不乏母爱的温柔细腻;有的不唠叨不抱怨,但还是没日没夜的担心孩子...但是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他们努力工作,看着孩子有一天长大,却从不向孩子索取什么。
在阅读《母亲的羽毛》中,我逐渐意识到,每个母亲都曾经是仙女。他们住在银河岸边,藏云捉月,织彩虹转霓虹灯,终日在水边拍照,为自己美丽的‘羽衣’和水灵的青春而惊讶。但有一天,为了做母亲,他们悄悄收回了少女时代的浪漫和梦想,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羽毛锁在箱底不再飞翔,用最黑的粗布把自己的过去深深地藏了起来。对于这一切,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她总是表现得如湖水般平静和从容。只有在某个时刻,她才会一个人打开装满过去快乐回忆的盒子,轻声叹息回顾过去。剩下的永远是甜蜜和满足。但是她周围的人似乎一直都习惯了她的形象,好像她就是这样的。文章中的小女孩用狡黠的眼神窥探着妈妈的秘密。这让我想起了一些不经意的瞬间。我妈有时候会用依恋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你跟我那时候一样...尤其是当我穿上她年轻时的一件衣服时,那一瞬间回顾所带来的深情和尊贵,总是让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忧伤和惆怅。
忍不住起身将柜子里的旧相册倒映出来,在昏暗的灯光下独自欣赏。我妈年轻时的那些黑白照片,闪闪发光。以前我总是对这些文物图片视而不见,但今天我觉得它们突然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怀旧之情萦绕在泛黄的相纸中,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回响,怀旧的气息无处不在。随着清脆的声音,黄色的相纸上出现了一张笑脸,那么亲切,那么熟悉。当我看到母亲穿着那件衣服静静地站在桥边时,眼里有一种纯净的、闪烁的、惊喜的微笑,似乎在证明她那闪耀的青春。我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和我一样...
有哪个妈妈没当过羽绒服的仙女?只不过现在羽绒服换成了暗沉的粗布。偶尔我也能从妈妈的手势中察觉到这个秘密。她一直喜欢做衣服,逛街的时候还是会去裁缝店,虽然很少再做了;她有时会在一只杜鹃下驻足,捡起一片花瓣,放进厚厚的字典里;她对着镜子画眼睛眉毛的时候总是那么精致专注;十多年来,每一个表情都保持不变...此时此刻,看着我母亲温柔的眼睛,请不要忘记她曾经是一个仙女。
看完《羽毛》,脑海里出现了很多母亲的形象。他们中的一些人总是微笑着,用旷达无私的母爱默默影响着下一代。有的坚强勇敢,但同时又不乏母爱的温柔细腻;有的不唠叨不抱怨,但还是没日没夜的担心孩子.....但是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他们努力工作,看着孩子有一天长大,却从不向孩子索取什么。
在……上
这让我想起了一些不经意的瞬间。我妈有时候会用依恋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你跟我那时候一样...尤其是当我穿上她年轻时的一件衣服时,那一瞬间回顾所带来的深情和尊贵,总是让空气中弥漫着一丝忧伤和惆怅。忍不住起身将柜子里的旧相册倒映出来,在昏暗的灯光下独自欣赏。我妈妈年轻时的那些黑白照片闪闪发光。以前我对这些文物照片视而不见,今天觉得它们突然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我徘徊在泛黄的相纸上,清脆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乡愁无处不在。随着脆响,泛黄的相纸上浮现出一张张笑脸,是那么亲切,那么熟悉。当我看到我妈妈穿着那条裙子静静地站在桥边时,
我不禁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和我一样...有哪个妈妈没当过羽绒服的仙女?只不过现在羽绒服换成了暗沉的粗布。偶尔能从妈妈的手势中察觉到这个秘密。她总是喜欢做衣服,购物时仍然去裁缝店,尽管她很少再这样做了。她有时会在一只杜鹃下驻足,捡起一片花瓣,放进厚厚的字典里;她对着镜子画眼睛眉毛的时候总是那么精致专注;十多年来,每一个表情都保持不变...此时此刻,看着我母亲温柔的眼睛,请不要忘记她曾经是一个仙女。
看完《羽毛》,寒假看了一本叫《三根羽毛》的书。
从前,有一个国王想从他的三个儿子中选一个继承人。国王拿着三根羽毛说:“谁找到最漂亮的地毯,谁就是继承人。”国王吹了一口气,说:“分头找羽毛!”一根头发往东,一根羽毛往西,另一根羽毛飘了一会儿又落回原处。两兄弟嘲笑他,只好等羽毛就位。他只能看着他的兄弟们找到最漂亮的地毯。突然,他看到羽毛方向有一个洞。他钻进去,看见一只青蛙被锁在门上。小王子救了他。这只青蛙仍然是一只会说话的青蛙。青蛙说:“我能找到最漂亮的地毯。”之后,最漂亮的地毯就诞生了。两兄弟都自己掏钱买了地毯。三个儿子对比地毯时,父亲第一眼就看中了小王子的地毯,小王子最终继承了王位。
其实小王子并不傻。与他聪明的兄弟们相比,他更加真诚和善良,所以他得到了青蛙的帮助,最后成为了一个勇敢的国王。
不要轻易嘲笑任何人。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孩子们经常看喜羊羊和灰太狼的故事。大灰狼嘲笑喜羊羊软弱,力气小。他总想抓喜羊羊当大餐。聪明机智的小羊总是想方设法,最终打败了大灰狼。
我以后一定不要再嘲笑别人,要尊重别人。这是个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