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推荐一下少女主持人大气的自备稿?

推荐如下:生死,冬天,人间烟火,几度东升,清风如你。

1,生死

秋寒,世态炎凉。在万物慵懒的同时,蚊子和苍蝇也在夏天失去了令人讨厌的活动。他们会死的!

蚊蝇的生活是不是很可悲?

一想到早上是美人,晚上是骷髅,就很难过。可以在晨光中出生,在黄昏的夕阳中死去。“每天早上死而无憾”又开心了。

所谓昙花一现,说的岂止是蚊蝇?万物有蚊蝇,天地有蚊蝇。庄子曰:“天下无非秋末,泰山小。莫寿丧死,彭祖亡。天地与我生,万物与我为一。”古往今来,都有“死了的生命是假的生日,彭其的灭亡是个错误”的铮铮铁骨。那么,什么是长呢?

高二历史课,学习文化遗产。“遗产”二字寓意深刻——连接生与死,灵与肉。每次我看书,我都会看秦始皇陵、明十三陵、圣母大教堂、金字塔...我觉得难过,于是又想到了道教。《庄子》载:“死,秦失才三..为什么?

曰:“到时候,主公必还;宜,主人顺也。当你安全时,你不能进入。“好字——:走,走,走!

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拥有最繁荣的第四王朝。吉萨高原上的金字塔错落有致,将延续数千年。太阳从东方升起,就像太阳神降临人间。有一句古埃及谚语:“世界害怕时间,时间害怕金字塔。”铸造这座辉煌雕像的法老一生从未在塔顶看到过太阳升起。"

我又产生了疑问:为了子孙后代的繁荣,建这么庞大的工程值得吗?这就像一个酿酒师,酿造时闻到了酸味,但终其一生都等不到酿造后的甜味。值得吗?

为了不可预见的美好,值得吗?

把目光从世界的另一边移开,回到这一边。晚清政治改革始于继位。

为了不可预见的美好,值得吗?

把目光从世界的另一边移开,回到这一边。口,从继承人开始。谭嗣同为变法而死,中国一蹶不振。可是他的血统是多么的无奈,又是多么的造化弄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到了下一代,义不容辞,勤勤恳恳,从不后悔?

在刘的科幻小说《供养神》中,神愿意用一切科技成果来换取人的供养。但人们发现,那些更高的自我技能在目前是没有用的,只有经过现代科技几千年的发展,才能与上帝赋予的知识连接起来。

那么人应该如何选择呢?是选择以现在的人力物力为代价造福千年后的人类,还是选择拒绝接受上帝的恩惠?

这部科幻小说揭示了一个值班人都在思考的问题:我们和后代有血缘关系吗?祖先呢?而世界呢?

读《宝仁舒安》时,我总是为那个小小的蚕房和里面伟大的灵魂感到痛苦。司马迁和我有关系吗?如果相关,他只是书中的一个名字;如果无关紧要,他在我的精神世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活在我的记忆里,换句话说,他因为我的记忆而活。

所以,有些人的生命可以因为记忆而永远存在。

永恒有多长?人生有多长?昙花一现,是上天的诅咒还是宇宙的法则?是奥丁的礼物还是潘多拉的盒子?

我认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存在终极现实,你就有权利实现你的理想。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人坚持后者,它的存在意义已经超越了生命的长度。

昙花一现,但也值得。

2.冬天

收起落叶,经历过世事变迁的你,优雅地老去。裹在白色里的,是你留给大地的最后一抹令人窒息的美丽。?

-题字。

现在我常常问自己,为什么总是怀念你来时秋天的记忆,总是在你走完之后寻找三月的绿叶。

很多时候,我一个人走在很长的路上,路灯闪烁的光洒在地上,微微泛着银光。我们彼此拥抱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害怕你四面八方攻击的冷淡。你带来的夜晚是那么漫长,但当我们的心互相安慰,那一夜的孤独就会消失。

有时候,你可能非常害怕这种无休止的单调,以至于在一个晴朗的早晨,你用黄澄澄的太阳装饰蓝天。拉开窗帘,我热烈欢迎你走进我的小屋,陪他直到宁静的午后。

但更多的时候,当我看到街上枝繁叶茂的树上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时,我总会对生命的流逝隐隐约约感到失望。你也带走了我窗台上花朵娇嫩的花瓣,曾经在家乡路边热烈绽放的野花早已不再光彩。

霜冻一天比一天严重。如果我有空闲时间,我一定会在黄昏时去田野里散步。只剩下长着干草的田野,散发着一股寒意,夹杂着清新的气息。

那时候,只要抬头看看天空,你会突然发现,你的心情变得明朗了,像一片高远的天空。远处依稀可见朦胧的白墙青瓦,陶醉在近黄昏的晚霞中,让人不禁裹紧了衣服。

北风找到了栖身之地,便带着片片雪花飘向大地。多少人在这样一个白衣的世界里,想起了小时候在雪地里奔跑嬉戏的日子!它耀眼的银白色,不知“温暖”了多少颗冰冷的心。

你真有趣,更别说你在贫瘠的土地上洒下了轻盈洁白的雪花,你还在枝头挂满了梅花,给自己增添了一抹妩媚。那句“梅雪是白的,但雪失去了一片梅香”不是因为你!再说,你要营造出“如春风来,夜深人静”的意境。难怪我怀念春天。

那场随雪而来又随风而去的冬雨,我不知道它是优雅的还是深沉的,但我记得我手中的那一滴,晶莹剔透,映着雨后灿烂的阳光。就这一滴,它保持了整个冬天温暖的阳光。

你可以想象你的美丽,不用回忆过去诗人的笔墨,你会保留整个冬天的暖阳。

小索的世界里不经意间包含了新鲜的绿叶,耳边仿佛响起了小燕子的呢喃。我不禁害怕:你再想下去,我怕你会离开。

突然,我醒了,冬天还在。

点评:冬天写的文章很多,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是表达方式不刻板。全文采用第二人称的写作手法,将冬天拟人化。这样的文笔不仅让人耳目一新,还让作者对一个人的描写像是追到了一个知心朋友,比如“我们唯一能相互拥抱的方式,就是不怕你从四面八方入侵的冰冷。”

“梅的雪是白的,雪却丢了一片梅香”“梅雪洵在辩的时候,是因为你”等句子新意十足,优美巧妙,让人看后赞叹作者的创新写作意识。

就像是望山不喜太平。如果别人觉得你的文章老套直白,就会失去阅读的兴趣。因此,我们应该在作文中追求新鲜的表达。

新鲜感的表达其实就是在说话流畅的前提下,不要做陈述,尽量避免千篇一律和直白的叙述。灵活的用词,多样的修辞,多变的句式,能使文章光彩照人,熠熠生辉。可以讲究技巧,各种描写手法各就各位。力求在形式上有新的探索,不要拘泥于旧的格局。

3、人间烟火香

古人过得比今人好:二月杏花白,名为杏月;六月荷花盛开。,它叫莲花月亮;九月,菊花盛开,这就是著名的菊花月...这一年过了十二个月,杏桃、石榴、荷花桂花都枯萎了,字字句句都是眼前花开的时候,岁月在花的长卷里慢慢流逝。

谁说只有时尚的年轻人才能称之为酷?对于每天花掉最后一点时间的我们来说,谁会记得在这铺天盖地的作业和没完没了的考试中,会有什么样的花蕾被轻轻涂抹?这样,能慢慢活下去,有世俗烟火味的人,真的有一种低调奢华的淡然。

昙花要在夜晚绽放,被誉为“月下美人”。但是,那种完美无瑕到碰不到烟火味的美是不会长久的,所以昙花的花期极短。就像有些人觉得很酷,只是追求瞬间的安逸,所以生活很匆忙,很空虚。这种凉意就像一张白纸,稍一触碰就会毁于一旦。

总有人觉得人生就像一朵美丽的花,在一年中最美的春天里度过一个浪漫的夜晚,最后滚滚落尘。他们认为很酷的,无非是“今天喝酒,今天喝醉”。花全没了,没有果实也没有现实,不像桃、杏、麦草,早已把青涩的现实抱在怀里。这样的爽,无非就是浪费时间,瞎混。跟生活质量有什么关系?

精致日子里的凉意,像石南,小而密,花团锦簇,却又不失美感。生活平凡甚至琐碎,世界自然。但是,会生活的人,总会在柴米油盐中找到一份小财,最终拥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拥有生活中独特的淡然。

其实我们都活在尘封城市的烟火里。没有江上的清风,山中的明月,不可能把日子捆绑成一部曲折的传奇小说。

但如果我们用心生活,每一天,每一个月,每一年,那些微小而幸福的瞬间都会浮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如夜空中亿万颗星星,或明或暗,浩瀚而美丽。这是我们独特的人生历程。这样的爽是不是可以和传奇小说媲美?

当你厌倦了五光十色的凡俗,你可以找一个合适的归宿,安排自己去寻梅踏雪,在风炉里泡茶,这样全心全意的对待生活。很酷吗?

只是可惜太多人太忙,能珍惜身边小幸福的人逐渐减少。我们已经成为“成年人”,再也看不到生活的本质:其实我们寻找的不是人间烟火香。

4、几个东升

日出从来不属于繁忙的城市。

曾经的雾霾一夜之间掩盖了它应有的辉煌。我在穹顶下,只想着远方。

我曾一夜之间登上海拔21000米的牛贝山顶,只为在日出时一睹贡嘎山“日照金山”的震撼之美。

穿着星星装,早早摆好相机,只为捕捉日出的每一次心跳。置身云端之上,看着太阳在远处的圣山山顶射出第一缕阳光,就像一个画家小心翼翼地在画布上滴下第一笔油画颜料,然后无私地将万丈光芒洒向人间,洁白的仙境披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光。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体会到会议的极端重要性,才能看到自己在世界上渺小的感觉,仿佛世界只有这洁白无瑕的金光,哪里容得下烦恼和悲伤?

凌晨出发,迎着寒风,只为欣赏青海湖“镜中两天”的影像。夜还早,黎明将至,一轮小月还在茫茫星空上徘徊,东方却已微光闪烁。

红红圆圆的太阳,就像一个做了错事脸红的孩子。他躲在湖底不敢露出头,引起了大家的食欲。

眼看夜色渐白,它无处藏身,只能羞涩地探出头,露出自己完整、伟大、灿烂的身躯。湖水泛着金光,早起的水鸟吓得飞离湖面,在微黄的天空和湖水的倒影中留下了阴影。

-天啊,天已经亮了。

就像我经历过的无数次日出,在无处可藏的黑暗与光明下,人们开始了新的一天或忙碌或悠闲的生活。在没有人注意到的天空之城,太阳从中间慢慢摆动到顶部,给人中午最热的高温;而悄然从西方落下,日复一日完成着不变的使命。

在漫长难测的黑夜里,邪恶和恐惧伺机而出,弥漫在每个人心中的一切都是未知和迷茫。这样看来,这个日出就很重要了。它给宁静的小夜曲增添了激情的乐章,给深沉的黑暗增添了炫目的色彩。它连接了世界的光明与黑暗,善与恶,是虚伪的纯粹之光。

我喜欢日出,也许我更喜欢日出前的焦急和渴望的等待。为了欣赏日出,我经常在清晨起床。在别人静谧的梦境中,我收拾行囊,奔向大路,只为占据最佳视角的角落。

而日出的瞬间又是那么的短暂,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阴阳盛景。或许就像飞逝的时光,人生苦短,转瞬即逝,每一个逝去的瞬间都是独一无二的,一去不复返。

用顾城的名句。初升的太阳是我黑暗中的眼睛,它照亮了我黑暗中的光明。

5.微风就像你

她是溪边一朵不知名的花。经过300年的修炼,她终于变成了人类。他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被一个道士收养,从此走上了修行之路。那天,当他下山时,发现她躺在小溪边。他拉着她的手,把她带回了道观。他的名字叫白宇。他给他取名叫白珍。

从此,她成了他身后的小跟班。那一年,他9岁,她的身体7岁。

他不仅给了她一个名字。也教会了她很多东西,让她慢慢适应人类世界。他对她很好,这让他感到内疚,因为她对他隐瞒了自己是恶魔的事实。

事实上,她不得不这么做。毕竟他是道士,注定要降妖除魔。如果他知道有一个恶魔住在他身边…她就不敢再想了。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他手中的剑杀死了很多恶魔,他成为了当地有名的灭妖师。作为花妖,她风姿绰约,但每当有人来求婚,他总会像顽童一样用颜料丑化她的脸。

她笑着对他说:“你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他认真地拉着她的手,对她说:“你是我的宝贝。没人能把你带走。”她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她是一个怪胎,即使她已经偷偷答应他,她不能嫁给他,为他生孩子。

她只能不断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来报答他。”只是他没想到,报答他的机会这么快就来了。

皇子自幼患恶性疾病,皇帝请来的许多名医都不知所措。有一天,一位大臣奉上一份独家秘方:修炼了三百多年的花妖,死后化为仙丹,王子服用此仙丹后便可痊愈。于是皇帝开列了一份人间清单,悬赏一大笔钱给花妖。

她知道把花妖献给皇帝的人一定会成功。于是她求他带自己去京城玩,他打不过,只能答应。

在北京故宫前,他震惊地看到她变成了一个恶魔,并焚烧她。她对他说:“对不起,我瞒了你这么久。”一直想报答你对我的好,今天终于可以得到了。"

说到这里,她趁他不备,拔出了他随身携带的剑,反手将剑尖刺进了她的胸口。一瞬间,她变成了一颗红色的仙丹,落入了他的掌心。滚烫的红丹灼伤了他冰冷的手指,他心碎了,摇摇晃晃地离开了首都。

十年后,溪边,他的青山倒了。太阳穴结霜,巍然屹立。眼前田里花绵延千里,清风徐来。香味似乎充满了整个世界。

他抚摸着手中的红丹说:“白珍,你喜欢这些花吗?”我不懂花,也不知道你属于哪一种,所以这些年我跑遍了千山,带回了我从未见过的花。

花的多了,会不会练的更快?你是不是更早变成人类了?我现在不杀恶魔了。我的寿命最多只有一百年,不知道能不能等你。如果我早点告诉你,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个恶魔。我杀妖是因为我贪心,不想只和你在一起一百年。

我想修仙,和你白头偕老,你不会嫌弃我吧?如果我不贪心,你不会误会吗?就算我只能陪你一百年,也比你我现在不能相见好。

一滴眼泪落在花上...芬芳徐来,清风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