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如何定义女性地位的?

中国传统文化中妇女的地位和权利

中国传统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说白了就是没有地位。因此,没有权利,只有义务。鉴于地位与权利的密切关系,往往很难做出更准确的划分,所以我们一起来说一下。

(A)男女生来就不平等

生男孩叫“逗乐”;女孩出生的时候,叫做“玩瓦片的快乐”。“张”是美玉,“瓦”是原始的纺锤。

这是明显的歧视性描述。“玩瓦片”从一开始就把女性固定在“管家”的角色上,限制了她们的活动范围,从而便于进一步控制女性的思想,操纵她们的身体。

(B)传统文化中的妇女没有独立的身份。

《礼记·郊征》明确规定:“* * *吃牢饭,同尊同卑,故女无爵,随夫爵,坐夫牙。”此番言论先是假惺惺地肯定夫妻“地位平等,地位低下”,然后又转而指出女性没有头衔,只是“丈夫的头衔”,连座位的安排都要以丈夫的身份为准。

可以说“女无封号”的猥琐思想泛滥,充斥着学者们推崇的经典。

“女人,她也是吃不了兜着走。”孟子·滕文公:“...不是反对主人。圆滑是对的,妾之道也是对的。”班昭:“夫者,天也;天道不可违,夫不可逃。”可见女人的地位已经卑微到了什么程度,把老公当成了天,绝对不能侵犯!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流行的说法,比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夫随子”等等。

这些都说明,在“夫当妻”的暴政下,传统女性已经成为男人的附属品。

(三)传统文化中的女性没有独立的人格

李敖曾经说过,中国传统女性的人格被父权制和夫权所吸收,根本没有独立的人格。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论断,一点也不冤枉。《宋史·列传二十》赫然写道:“礼,妇有三从之意,而无自专之道”。

什么是“女子无爵而随夫爵”,什么是“女子顺从他人”,什么是“不违主人”,还有《宋世利志》:“女子秩无常,夫死居次。”《明代妇女传》:“女子之行,不出闺阁。”两者都是传统女性没有独立人格的表现。

(D)在传统文化中,妇女没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由于女性没有独立的身份,相应的,她们自然也就失去了财产权和继承权。

《礼记·内则》:“养女无私于品、储、器,不敢私假,不敢私假。”不仅如此,如果女婿得到娘家的礼物,也要“送给姑姑姑父”。剥削到这个地步,可谓彻底!

司马光还说:“凡是做女婿的,都没有私财,俸禄和土地房子都归父母和姑姑。用的时候请用;不敢私假,不敢私。”

虽然女性,尤其是大家庭中的女性,储存私人财富是一种普遍现象,但其中一方往往数额较小,另一方则没有法律依据。第二点很重要,决定了女性有“私人财富”,但没有“权利”拥有。这种财产没有保证。

既然没有财产权,就没有继承权。家庭财产权一般掌握在父亲和兄弟手中,女性无权参与管理,继承时也不暴露在光线下。更有甚者,拥有官产的女子即使死了,按照隋书的礼仪,她的“金银首饰不得放入棺中”。可见女人就算死了也没有财产!

(E)在传统文化中,妇女是男人的私有财产。

女人不仅没有财产权和继承权,还变成了男人的私有财产,从订婚开始就是这样。

《礼记·曲礼·商》:“女子许嫁,必嫁。”意思是女人订婚后要挂项链,表示她已经属于某人了。就像今天戴了订婚戒指,挺正常的。但它接着说:“除非有很大的理由,否则不要进门。”规定闲人(主要是男的)没有大事不要去问问题,不要约她出去玩。似乎女人一旦订婚,她的地位和人格就都是男人的了,所以为了男人的利益,应该“保护”她不被“玷污”。

古人结婚的时候很注重对方的财产。在谈到清代的古代婚姻时,赵翼说:“一切婚姻都是以金钱为基础的,争多争少,不足为奇。”这种靠经济关系维系的婚姻,也可以从侧面证明,女人是男人的私有财产。

我们也可以用前面提到的“老婆储物”来证明女人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储养,子曰:“难养唯小人与妇人。”中国的女人靠“养”,所以是男人的私有财产。史书中,到处都有“娶妻生子”的记载。不仅如此,《光明正大法》还规定“奸淫妇女,以婚姻买卖为限。”绿帽子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可以升任人贩子,把老婆当婊子卖,拿钱借酒浇愁!

(6)传统文化中的女性没有再婚的权利。

女性再婚的权利逐渐丧失。

在宋代以前,儒家虽然有很多提倡女子守寡的主张,但是并没有引起多大的反响,收效甚微。《管子》里有“取几个寡妇并合,送给田宅,住在家里。”可见政府不仅不禁止女性再婚,还提供了激励措施。《史记外戚世家》也明确记载了平阳公主改嫁卫青的史实,她是登阶出嫁的。汉代名臣陈平的妻子“尝五夫而死”,但当时的人并没有因此而鄙视她,也不认为她是“一夫”。唐代有二十七位公主改嫁,其中二十四位结了两次婚,三位结了三次婚。五代周祖先后娶了四个寡妇。宋初再嫁也很普遍,很多大臣的母亲都有过再嫁的经历,比如范仲淹的母亲,也是决定把自己寡居的儿媳妇嫁给他的得意门生王韬做第二任妻子。

以上史料证明,女子再嫁由来已久,一直是社会普遍认可的习俗。是南宋的腐败书生程颢,把自己的丈夫推到了极致,让他死后不能再嫁。他的“座右铭”是:“饥饿很小,耻辱很大。”在这个学究心里,女人的命还不如一个空洞的所谓“荣誉节”重要!然而,这个高调反再婚的家伙,却被清宋叔揭穿:“其侄女仍由郑叔主持。”

虽然程颢有“说一不二”之嫌,但这种“与时俱进”的思想已经逐渐成为正统。南宋的小朝廷,无力收复中原,抵御外侮,一个个压迫妇女。“功德”无量!这是“礼制”具体化、普遍化、专制化的表现。

(7)传统文化中的女性没有受教育的权利。

当然,女性没有受教育权也不是绝对的。贵族阶层的女性有一定的受教育权,历代“才女”也不少。此外,接受当演员、持家等教育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然而,“女人无才便是德”的传统观念并不只是口头上的。女性的针线活和家政虽然是广义上的教育,但只是女性的道德,远谈不上“有才”。只有接受了正统儒家思想的影响,才称得上。否则让你成为一流女演员只是女人的工作,不值一提。一般来说,女性是没有资格享受正规有序的儒家教育的。充其量,她有很好的文学和墨水知识就够了。

在剥夺女性受教育权方面,充分暴露了古人矛盾的思想,也充分暴露了他们歧视女性的思想和关于伦理道德的虚伪。按照儒家的说法,人性本善,孟子并没有在这四个字前加一个性别之类的限定词。但在传统观念里,女人是天灾。在这种情况下,人性是什么?至少,有一半人是不好的!正因为女人天生就是祸水,读书是为官发财垄断社会资源的途径,所以剥夺女人受教育的权利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儒家不是宣扬自己那一套可以影响所有人的吗?那为什么不让女性在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呢?这不是矛盾吗?其实说白了,政治权利和文化权利一定是男人垄断的,资源绝对不能“* * *”。这样他们才能更好的利用和玩弄女性。

在这样的环境下,无知和愚昧埋葬了许多杰出的女性,她们中的作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会比现在多得多...然而,它们都被官僚主义和父权中心扼杀了。即使偶尔有像李清照这样的人,他们生前死后也承受了巨大而复杂的压力。

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义务和命运

因为她们没有地位和权利,都是义务,中国传统女性就是这样。先来偷看一下所谓的“七出”。

(一)所谓“七灭”

“七果”是宗法制度的产物,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宁、家庭正常、子女继承等功利目的而设计的。

“七种结局”出自《大戴一生的核心丰碑谢》,内容如下,并作简要评述:

1,违背父母。媳妇不孝顺公婆,不伺候公婆,构成离婚的重要要件。这看似合理,其实因为只有五个宽泛的字,所谓的通顺不标准,可以留给婆家去做散漫的解释。所以媳妇虽然孝顺,但是公婆不喜欢,还是会开除。《孔雀东南飞》中的焦仲卿和他的妻子就是这种情况。南宋大诗人陆游的第一任妻子唐婉也对婆婆恨之入骨,上演了一出千古恨的悲剧。另一方面,善变的男人往往用这个招牌来掩盖自己的私欲。什么在公婆面前“骂狗”,没能及时给公婆倒水解渴……都可以成为男人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

2,没孩子去。古人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考虑到具体条件和历史背景,也没必要苛刻。但可怕的是,传统文化完全是“单向”的。换句话说,生不出儿子的责任完全在女人身上,男人的责任只是寻找新的生殖工具。

3.去嫖娼。妻子强奸构成离婚的重要要件。不仅离婚,犯强奸罪的妇女也会受到拘役、鞭笞、监禁或流放的惩罚。即使在强奸现场被丈夫打死,也是罪有应得。根据《大明法》:“妇人若犯奸淫,律以婚姻买卖为准。”通奸不仅指女性主动通奸和强奸。按照大清律,女子若让施虐者得逞,即使受辱也要以通奸论处。她不仅要“脱衣受刑”,还要“嫁从夫卖”。所以,根据史料,对某女的“通奸”要具体分析。

4、去吃醋。嫉妒是普遍的,男人无时无刻不在嫉妒。但奇怪的是,男人可以羡慕金钱,垂涎美女,互相嫉妒,却绝不会允许女人拥有同样的权利。唐太宗尝二女而方,而妻子被迫死去,但宫中却妥协了。到了宋朝,我就没这么客气了。宋代后妃后妃列传:“湖之熟,使元贤妻妒死,使近臣于同治写妒妻。”

5、邪病去。如果妻子患有严重疾病,丈夫可以将她驱逐出家门,不管她是否人道。所谓的“恶疾”,没有标准,被男人操纵。什么是「恶疾」?背上长疮算不算?本来对“七出”和“三不去”是有轻微限制的,但是当一个女人得了“坏病”的时候,“三不去”就没有意义了。

6、多说话。这篇文章是名副其实的“祸从口出”。作为妻子,一定要时刻保持谨慎,否则被老公抓住就有离婚的危险。《陈晗平传》中记载,陈平的嫂子对他很苛刻,他的哥哥陈波“抛弃了她”。这真的是“妻如衣裳,兄如手足”的最好注解!

7、偷窃。由于传统女性没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不允许储存私人财富,所以“妻子在夫家处于奴隶地位,要为主人打理货物。如果她由于照顾不周而失去了它们,或者未经允许损害了她丈夫的家庭和其他人的所有权,她可以被控以反义词。”

在对“七种结果”进行简要分析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七种结局”都是“单向”的。比如不听话的父母,针对的就是女方。至于男方是否孝顺岳父母,完全没有要求。抛开嫉妒和罗嗦,所谓的“淫乱”完全是单向道德。既然要求女人守贞守贞,男人也应该如此。但实际上,丈夫可以纳妾、嫖娼、出轨、给人戴绿帽,妻子却不能因此而提出离婚。

第二,除了“没有孩子”之外,其他条款内容宽泛,没有笼统的范围,解释权和操作权都归男性所有,逐渐演变成男性玩弄女性的工具。特别是“多话”,纯粹捕风捉影,可以有效地作为丈夫与妻子离婚的依据。相当多的男人用鸡毛蒜皮的小事来驱逐妻子。

第三,“七种结局”直接导致了女性的悲剧命运。比如你作为妓女被抛弃,必然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不仅仅是“淫乱”。女人只要离了婚——不管什么原因,都很难活下去,等待她的往往是死亡。

(B)在传统文化中,妇女成为战利品。

战争是男人的“运动”,女人往往是战争中第一个受害者。纵观我们这个“古代文明”的历史,是无法提炼的。

《陈涉吉翔传》:“接下来的几天,余乃屠城咸阳...并收了他的宝物,略超女子,往东去了。”不仅是忠诚者;“农民起义军”也有类似行为。比如《宋史·前朝废帝史》,(贼)盛宴园林、墓葬,谋划发掘。砍杀无辜,学女人。”《清史稿》:“丁伟攻打多罗特并打败了它。多尔扎哈谈到了巴图鲁的被俘、他妻子的被俘、太吉古卢的被杀以及一万一千二百名俘虏的返回。”

有劫必有劫。《明史》:“民以归家,以军掠女为大乐。”他们很忙,却总是把女人当成私有财产和玩物。一方面,我想的无非是这是我的财产,我的女人,你怎么能从我这里夺走?

(C)在传统文化中,妇女被视为“武器”。

大家都很熟悉“美人计”。此外,还有一种“不胜之累”的方法,即“中国人迷信自己可以通过诅咒来制服别人,从而获胜”。“打赢累”应用在战场上,不仅仅是鸡血、狗头、狗屎、狗尿,还有女人。

《明史·李西川》:“女子裸身,投牛羊狗,首胜。”同样,《明史·李咏传》:“为近城三层楼,女鸡犬倦胜。”

这些女人看似立功,实则“厌胜”是迷信的产物,相当于把不吉利的东西强加给敌人,让敌人倒霉。可见女性被视为“杀人武器”并没有什么变化。

(D)在传统文化中,妇女被指责为"灾难"

中国在古代一直是中央集权制,也就是说,一切权力由男人掌握,一切资源由男人支配,一切众生由男人领导。男人“发明”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没有女人参与其中。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毁灭的责任应该由男人来承担。但就像所有集权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一样,垄断世界的人也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愚蠢,他们会找替罪羊来维护自己集权的合法性。这个替罪羊是个女的。

认为女人是灾难的想法由来已久。《易传》:“女为治,国不静;鸡叫,主不尊。所以房子认为也是占了中间。”《汉书·地理第八史》:“君弱,女强。若阴骑,月出。”《汉书·五行》:“妻不正,谓之善阳...都说女人好报国。”《明朝后妃列传》:“明太祖吸取前代女祸,立陈济之纪,首开内教之严。”这就意味着女性不应该擅长持家和国事,否则国家就会陷入困境,所以要严加防范。

《周树传六》:“今女主朝,政近学。贼起,海沸。”《宋史·孝武帝史》:“昔女怨,山高不可轻;寡妇哀,台湾东倾。”松石付瑶志:“当言和服侍一个女人时,他也死了。”《明史·熙宗》:“女庙窃柄,滥赏好色刑,忠善而遭惨祸,即使欲存,又如何得之?”这是女人政治的可怕结果。连男人都穿女人的衣服去死,所以女人真的是灾难!

(5)在传统文化中,女性总是贞洁的、守寡的或英勇的。

南宋理学兴盛以来,社会思想越来越闭塞。其突出表现是贤惠女人的数量急剧增加。数据不会重复。我想指出的是,封建社会的女性没有地位,缺乏生存的渠道。一个死去的丈夫是极其可怜的,腐败的文人让她活一辈子真的很不人道!需要指出的是,不再婚不仅限于已婚妇女。只要订婚了,就算未婚夫没过门就死了,还是不允许再婚,不然吐口水都会淹死你!这种思维恰恰证明了之前“传统女性是男性的私有财产”的论断。

如果一个女人被强奸了,她唯一的出路就是死。比如《明史》“光祖,进谏父之士,被捕,贼使下跪。他说:‘我学了一辈子,只知道忠义。’他诅咒道。小偷杀了它,砸碎了它的尸体。他的妻子,一个妹妹和一个女儿,建议他的妻子李死在井里。我的妾方莉怀孕了,小偷剖腹产死了。二儿子决定制定计划,孙日夕骂贼死,自己却提出了活下去的建议。有130名受害者,37名城市妇女死亡,8名妇女死亡。颍州忠勇,人称都胜云。"

(6)传统文化中,女性受到侮辱,投诉无门。

《汉书·萧传》:“杨宅轻侠与多为畜客,以力渔翁,食之,连奸妇也”。《明史·食粮录》:“官庄官学招小群,称其为村头、侍从,占地积财,污女。”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强奸妇女的,按奸淫幼女处理!如果有法律,我们还能说什么?!

这些事实都表明,中国女性在传统文化中地位卑微,权利缺失,义务无穷,命运悲惨。

所以中国历史发展到今天,中国的女性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处事方式,尤其是男女婚姻问题,很多外国人都不理解;我曾经问过一个在中国生活了八年的外国年轻人,为什么不找一个中国女孩做妻子。他的回答基本上和我们的一样。他说:和中国姑娘相处太累,附加条件太多。听了这些条件,他想不通他们是不是真的爱自己。我们来看看国内外的一些征婚启示,完全不一样。中国女性无论什么年龄去征婚,第一要求都是“事业有成,经济基础好,有车有房,收入稳定高”等。,而外国女性的征婚启蒙主要强调“爱情、兴趣、人生价值”两个方面,这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对中国女性造成的严重危机感。在他们的骨子里,男人是不可靠的,是附属品。所以在他们的意识里,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爱情,所以物质永远是第一位的,哪怕他不缺乏物质基础甚至物质基础很好;爱情,永远排在第二位,甚至占用了爱人所做的“生意”,把爱情当成了纯粹的商业行为。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反驳我的朋友,说外国人还是喜欢中国女人,是的,非常喜欢,因为种族差异引起的好奇心!但最终,中国的大多数女人都嫁给了上了年纪的外国人。为什么外国老人要娶中国女人?一是满足了他们小时候的好奇心;第二,他们的人生经历,给了他们年老时足够的耐心;第三,他们积累了一些物质基础。因为物质基础,中国女人也愿意嫁给一个老老外。然而,最后,80%的人都离婚了...

这就是可恶的传统文化,给中国女性留下了“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