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闪电战》男主姜解约?
首先我们来看看唐人在江解约的故事:2015年9月7日,江在微博中单方面发文称要与唐人影视解约,随后其父姜春来也发微博痛斥唐人“六宗罪”,而姜春来发文后 唐人影视也发文称已起诉江春来侵犯名誉权,双方撕破脸。
艺人和经纪公司解约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更糟糕的是,最终法院判决姜与唐人的合同有效,姜需赔偿唐人影视200万元。无法离开,还得罪了公司,导致姜从2016到现在曝光率锐减。本来唐人还夸他,让他跟休和刘诗诗合作,甚至还让休给他演配角,但江还是没红起来,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耐烦了,跟公司撕破脸了。只能说姜会有今天的局面,这也反映了年轻艺术家的浮躁心态。以前新人会把经纪公司看成是同一个利益体,现在一般把经纪公司看成是服务机构。新人一旦走红,就觉得自己羽翼丰满,想要展翅高飞。他们开始和公司谈条件,不满意就想去别家。
目前,行业内有一些公司宁愿乘凉也不愿种树。正是因为有了这家公司做后盾,这些新人才敢贸然和东家打起来,宣布单方面解约。所以,在行业内树立契约精神,既是对新人的鞭策,也是让行业更加健康发展的利剑。(同理,那些从韩国出走的艺人都是韩国人出名的。如果我是老板,我不会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