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文化体育培训是什么意思?
事实上,在文学和写作史上,作家对风格的追求一直存在并愈演愈烈。以我正在学习的英文小说为例。早期的著名作家,如查尔斯·狄更斯和简·奥斯汀,主要是以旁观者的视角从头到尾讲述一个故事。后期以弗吉尼亚·伍尔夫或詹姆斯·乔伊斯创作的意识流小说影响较大。这种叙事结构打破了我们常规的阅读体验,很新鲜,很吸引读者,有时更容易打动人。到了现代,作家的尝试更是五花八门,从魔幻现实到政治隐喻,让人目不暇接。
在当代,这种对风格的强调已经从西方文坛影响了全世界。结果有利有弊,成就了一批作家,也伤害了另一批。典型的案例,比如J.M .库切,每本书都在尝试不同的手法和风格,每本书都让人惊喜。另一方面,石黑一雄试图从侦探小说向后现代主义突破,却每况愈下,令人失望。(不过,作家都在成长,没有棺材也没有定论。)对中国来说,莫言靠魔幻现实获得诺贝尔奖,余华却写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第七天。但尝试总比停滞不前好。玛丽·雪莱本想写一个恐怖故事,却创造了科幻小说鼻祖弗兰肯斯坦。托尔金首先在《指环王》创造了一种语言,随后几代人纷纷效仿。这些是文学发展的源泉。
任何人在创作中,都自觉不自觉地会、也需要关注“风格”:诗歌、散文、小说,哪一种才是我最想表达的方式?如果是小说,我是要从“旁观者”(第三人称)的角度讲,还是从“自己”(第一人称)的角度讲?如果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应该只描述主角的生活,还是和他有关的所有人的生活?怎样才能最好的打动读者?不同表达的不同效果,就是“风格”的含义。
对于翻译来说,忠于原文的“风格”是“忠于原文”概念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句子要华丽、简洁、幽默、平实、质朴,不符合国人文化背景的内容可以适当本地化。更好的例子,你可以参考萧也翻译的霍夫曼博士的《魔鬼的欲望机器》,真的和原著一样精彩。如果你有爱好,请参考常璩翻译的《火与冰》,你可以做到忠实而优雅。一个典型的反例是王志广翻译的《发条橙》。由于作者在书中使用了自己的少年犯罪团伙的暗语,译者未能再现原著的精彩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