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学生被同学持火钳击中,颅脑损伤住进ICU,校方是否需要担责?

头条看到一条让人痛心的新闻,2021年10月15日,福建南平市武夷中心小学,发生了学生受伤案件,经调查后,此事件的原委是因同学之间打闹引起。

调出了学生当时受伤的视频,视频上显示10月15日,几名学生在学校操场上打扫卫生,手里都拿着清洁工具,在其打扫过程中,两名学生有打闹行为,视频显示其中一名学生先拿清扫工具碰了对方,对方拿起手中的火钳直接扔向了这句学生,不巧击中了头部,当即就晕倒在地。事情发生后,老师迅速赶到了现场,并拨打120,将受伤的学生送入了医院。据新闻报道,受伤的学生因直接击中头部造成了颅脑损伤,仍在ICU住院治疗,情况不是太好,其父亲已经在准备签署器官捐赠协议,听起来很是让人痛心,据悉学校及伤人家长也在积极陪同处理此案件。

要说责任的话,调查显示此案件并非故意伤人,但是伤人学生依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无承担能力则由其监护人来承担。因事件还未明了,学校方面是否担责还未下结论,但我感觉学校也是需要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一直以来,学生在校意外受伤事件频频传出,小学生对安全的意识还不够,学校在平常就应该多多灌输安全意识,带领学生看安全教育宣传片,让学生谨记安全的重要性,防患一切于未然。在此事件中,孩子手中的劳动工具其教师称是乡下干活旧的劳动工具,这本身就存在了安全隐患。即使不得不使用这些劳动工具,也应该提前告知使用这些工具打闹的危害性,这应当属于学校的监管不力。

? 不管是谁的责任,衷心希望这名受伤的学生早日康复,度过这道难坎,这可关乎的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希望每个学校都能加强安全管理,并提高学生本身的安全意识,做到不伤人不伤己,更希望减少类似的校园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