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公文复印件,在下一行;左虚词1用3号仿宋体标注“CC”,后跟全角冒号;返回时间和冒号

1.处理或联系官方文件。韩勋岳《汉武帝纪议》:“鱼宝在门,聘问在道,秘书繁于公文,私事在公务。”《三国志·魏徵传》赵炎:“不要白,曹公,发公文到郡,悉以还民。”《景本通俗小说·滚玉观音》:“我来湖南潭州府,写了一份公文,来找崔宁和秀秀一起。”清代李煜《乃田鹤密丑》:“(大声呼叫)湖广向衙门宣公文已入。”刘清《铁壁》第六章:“昨晚城堡传来官方文件。”两个木匠站在斜坡上说。"

2.复姓。春秋时期就有官方文件。见左传《哀公十四年》。

编本概念文件,全称公文,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按照严格法定的有效程序和规范格式,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什么是公文?从古至今,一直有许多定义,众说纷纭。据其所知,公文是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政府撰写的文章,是公务中使用的物品。换句话说,公文是在处理各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中具有特定效率和广泛用途的文件,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的形成和生效的一个整体过程,涉及各级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类人员。理解公文的特点和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前提。

广义的公文参考范围包括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材料、记录、登记簿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狭义公文的参照范围包括一般公文和特殊公文。

编辑这段话的审美价值人们可以从一份成功的公文中感受到审美的愉悦,因为公文的内容体现了一种社会美。“所谓社会美,一般从形式上就能看出内容,表现出社会的目的。在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中,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已实现的目的。”美不存在于审美客体或审美主体中,而是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物质实践中,美和审美主体都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公文直接而集中地反映了社会实践的特点,同时又有自己形成社会美的机制。在“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中,形成了一种社会美。与人类的其他精神产品一样,公文的审美价值也根植于其人文内涵,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摘自《如何实现公文的审美价值》,应用写作2005年第7期)

编辑本段的特点(1)合法性

1.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2.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于处理公务;公文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特定效率和影响力。

3.公文有规范的结构和格式,各类公文都有明确定义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公文那样主要依靠各种“既定”格式。

(2)工具性

一切实践文本都是工具性的,因为它们是由实践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实践活动中发挥实际作用的文本仅限于官方活动。

(3)常态

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其格式和书写程序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要求。

(4)及时性

公文活动是一定时期或时期的事件过程。公文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时代性、时效性和时限性上。

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主要特征是,公文是具有法律效力、格式规范的文件。

公文又称公文,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样式和法律效力的信息记录。它们与书籍、信息、资料等事物的人格差异有:①合法作者发行;(二)具有法定的实际执行效力;(三)具有规范的姿势;(4)履行法定程序。

编辑这一段起的是第一,主导,导向的作用。

第二,行为和规范的作用。

第三,宣传教育的作用。

第四,接触和知识的作用。

第五,凭证的依据和作用。

这一段的密级是按照密级来划分的。公文可分为绝密文件(绝密文件)、机密文件(机密文件)、秘密文件(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内部部分)、国内文件(国内文件)和公开文件(公开文件)。

绝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公文。

机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国家重要秘密,公开后会严重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公文。

秘密文件是指内容涉及一般国家秘密,公开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公文。

内部部分是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适宜公开,只在政府机关和单位内部运作的公文。

国内文件是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不对外发布,只在国内公开发布的公文。

公文是指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可以直接向国内外公众发布的公文。

编辑本段类型2001实施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对“公文”的类型规定如下: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主要包括:

(1)订单(Orders)

根据有关法律,适用于行政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宣布实施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奖励相关单位和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部署,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改变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作出的不适当的决定。

(三)公告

适用于国内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项。

(4)通知

适用于社会各相关方应当遵守或知晓的事项的公布。

(五)通知

适用于批准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隶属于上级机关的公文,传达下级机关需要办理的事项和需要有关单位知晓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7)动议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8)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答上级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请示和批准。

(10)回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指示。

(11)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方法。

(12)信函

适用于非挂靠机关之间洽谈工作、问答问题、请求批准、解答审批事项。

(13)会议记录

适用于记录和传达会议情况和约定事项。

编辑本段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本标准修订为GB/T 9704-1988。本标准相对于GB/T 9704-1988修订如下:

(1)将原标准名称《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删除原标准中的引言;

(3)删除原标准中一些与公文格式无关的叙述性说明;

(4)公文用纸幅面尺寸有较大调整,用纸类型采用国际标准A4纸;删除国内16格式纸的相应描述;

(5)公文用纸页边尺寸有较大调整;

(6)未设置标识字段,但按照前缀、正文、版次三部分要素依次对文档进行说明;

(7)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8)印刷和装订需求增加;

(9)增加了每页的文字行数和字数,以及各种元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

(10)新增主要公文样式。

本标准使用的术语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一致。

本标准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处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新茂、、、刘碧松、范、张、火星。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通用纸张要求、打印要求、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公文。其他正式文件可参照执行。

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格式可参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中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的所有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印刷、书写和绘图用纸格式尺寸。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

3.1字

一种长度单位,用于标识文档中的水平距离。一个字指的是一个汉字所占的空间。

3.2线

一种长度单位,用来标识文件中的纵向距离。这个标准以3号的高度加上3号高度的7/8倍的距离作为参考线。

4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重量60g/m2~80g/m2。纸张白度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7.5~9.5。

5文件纸张格式和版面尺寸

5.1文件纸张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规定的A4纸,其成品尺寸为:210 mm× 297 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文档页边距和编辑中心的尺寸

公文纸顶部(上白边)为:37mm 1mm。

公文用纸开口(左白边)为:28mm 1mm。

中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公文中的6色图文

公文中没有特别说明的图文颜色都是黑色。

7排版规范和印刷装订要求

7.1排版规范

正文使用3号仿宋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字。

7.2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晰无断线。尺寸标准,板材中心不倾斜,误差不超过1mm。

7.3印刷要求

双面打印;页码设置正确,两边误差不超过2mm。黑色墨水要达到BL100%,红色墨水要达到Y80%和M80%。印刷品坚实均匀;从字面上看,不花,不白,不碎。

7.4装订要求

公文要左侧装订,不要掉页。公文封面、书芯不脱落,背面平整、空洞。两个页码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4毫米。对于骑马订或平缝,两个钉锯的眼距为书芯上下1/4,允许误差为4毫米..平订书针锯与书脊之间的距离为3毫米至5毫米;无坏钉、缺钉、重钉,钉脚平整牢固;不要把这一页留在背面。切割后的产品尺寸误差为65438±0mm,四角成90 °,无茬、无缺陷。

8公文中要素的识别规则

这个标准将组成文档的元素分为三个部分:眉、主题和版本。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所有元素(宽度与版心相同,即156mm)统称为眉毛;置于红色反线以下(不含)和主题词之间(不含)的所有元素统称为主语;主题词下面的元素统称为版本注释。

8.1眉头

8.1.1文件编号

公文流水号是同一文稿打印多份时,每份公文的流水号。如果需要识别公文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在编辑中心左上角,1行识别。

8.1.2保密级别和期限

如需标识密级,使用3号黑体字,顶框标识在页面中央右上角1行,两个字之间有1;需要同时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当用3号黑体字标注,顶框标注在版次右上角第1行,密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框标识在板块中心右上角1行,两个字之间有一个空行1;如果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级别和紧急程度,则秘密级别的顶框在棋盘右上角的行1中标识,紧急级别的顶框在棋盘右上角的行2中标识。

8.1.4发证机构的标识

由发证机关全称或标准化简称后跟“文件”组成;对于一些具体的公文,只能识别发文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证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 mm,对于提交的公文,发证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 mm。

发证机关的标识建议使用小标准宋体,红色标识。字体大小由发证机关根据醒目、美观的原则确定,但最大不得等于或大于22mm×15mm。

联名书写时,主办机构名称应在前面,“文件”字样应置于发文机构名称的右侧,上下居中排列;联合行文机关过多的,要保证公文正文显示在页面上。

8.1.5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由发证机关的字、年、序号组成。发证机关标识下有2行,字体仿宋体3号,居中排列;年份和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有全称,并用六角括号“]”括起来;流水号不加伪数字(即1不加为001),不加“否”字。

在文件编号下方4mm处,打印一条与印版中心宽度相同的红色反线。

8.1.6发行人

报送的公文应标明签发人名称,并列排列在文号右侧。左边空格为单据号1,右边空格为签发人名称1;发行人使用3号仿宋体,后跟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斜体标注发行人名称。

签发人超过一个的,主办单位签发人的名称放在1行,其他签发人的名称从第2行开始按签发机关的顺序排列,红色反序线下移,使文件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的名称在同一行,红色反序线与it的距离为4 mm..

8.2主体

8.2.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有2行,使用2号小标记的字体,可以一行或多行排列在中央;回行时,词义要完整,排列要对称,间距要适当。

8.2.2主要交付机关

标题下有1行,左侧顶盒标有3号仿宋风格,返回时仍为顶盒;最后一个主要投递机构的名称后跟一个全角冒号。如果主送机关名称过多,使公文首页无法显示正文,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内主题词下方、抄送上方,标识方法与抄送相同。

文件主体

在主送机构名称的下一行,在每个自然段的左边空白处留出2个字,并返回到顶框。数字和年份不能返回。

8.2.4附件

公文中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下一行左侧空白处标注“附件”三字仿宋体,后加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果附件的序列号可用,请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没有添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装订在一起,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框内标注“附件”,有序号的应标注序号;附件的编号和名称应一致。如果附件和文件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的顶框中标注文件的序号,然后标注附件(或带序号)。

8.2.5书面时间

用汉字标注年、月、日;“零”写成“○”;书写时间的标记位置见8.2.6。

8.2.6正式文件有效标识

8.2.6.1单一发行印章

单个机关签发的公文,不在会签处签署签发机关的名称,只标注成文时间。写的时间是右边4个字;印章应距离文字2mm~4mm,将书写时间压直居中,印章应为红色。

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集法,即在书写时间上只压下弧;

印章下弧有字时,采用中套法,即在书写时间上按印章中心线。

8.2.6.2联合书写印章

联名书写需要加盖两枚印章时,应开写时间,左右各7个字;主办单位的印章在前面;两个印章都盖有书写时间,印章为红色。只有使用相同的盖章方法才能确保印章排列有序。两个密封件不相交或相切,它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3毫米

联合行文需要加盖3枚以上印章时,为防止空白印章,发文机关名称(简称)应安排在发文时间与正文之间。主办单位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枚,两端不得超过版心;如果最后一排有一两个印章,都排在中间;印章互不相交或相切,最后一行印章右下方的2字表示书写时间。

8.2.6.3的特殊情况描述

当公文排版后留下的空白处容纳不下印章的位置时,应采取措施调整行距和字距,确保印章与正文在同一侧,不得采取标注“本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注释

公文如有注释,下笔时应在括号内注明“仿宋体”3号和“聚佐孔2号”字样。

版本8.3

8.3.1关键字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左上方方框内,全角冒号标题用3号小字体标注;标题之间有1个单词。

8.3.2毫升

如果有公文的复印件,应该在主题的下一行;左虚词1用3号仿宋体标注“CC”,后跟全角冒号;返回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加一个句号。主送机关在主题词下移动的,识别方法与抄送机关相同。

8.3.3发证机关和发证时间

位于抄送机关下(主题词下无抄送机关),占1行;用3号模仿歌曲风格。打印机关的左空间为1,打印时间为1。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日期为准,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8.3.4版中的反线

邮票中每个元素下加一条反线,宽度与邮票相同。

8.3.5印章的位置

印章应放在公文的最后一页,印章的最后一个要素应放在最后一行。

第9页

用4号半角白色阿拉伯数字标记,放在板中心下缘。在数字的左右各放一条4号字线,字线距离板块中心下缘7mm。单页码在右空格为1字,双页码在左空格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后的页面不标识页码。

10正式文件中的表格

公文如需附页,页码应放在横放的A4纸表格左侧,单页码放在表格左下角,双页码放在表格左上角,单页码页眉在预留侧,双页码页眉在切口侧。

如文件需附A3纸质表格,且最后一页为A3纸质表格时,第三、四印(可不发页码)为空白。将A3纸粘贴在第三个印章之前,但不要粘贴在文件的最后一页(第四个印章)。

11公文的具体格式

11.1字母格式

发证机关名称上边缘与页面上边缘的距离为30mm,建议使用小标准宋体,字号由发证机关确定;发证机关全称下面4mm是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离下一页20mm是一条文武线(上粗下粗),两条都是170mm长。每行中间有28个字。发证机关的名称和双线用红色打印。从本标准中的相应元素来解释两条线之间每个元素的识别方法。

11.2命令格式

命令标志由发布机关名称加“命令”或“命令”组成,字号由发布机关确定。命令标识上边缘距板材中心上边缘20mm,下边缘空有2行中心标识标识号;订单号下有两行识别文字;正文下一行,右空格四个字标识签发人的签名章,签名章左空格两个字标识签发人的位置;联合发布的指令或命令的发布者的职位应标明全称。在签名人签名盖章的下一行,“右空白”字样表示书写时间。分发机关的识别方法与抄送机关的识别方法相同。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的相关要素中进行解释。

11.3会议纪要格式

会议纪要的标识由“××××××会议纪要”组成。标识位置同8.1.4,字号由发证机关决定。会议记录没有盖章。其他要素从本标准的相关要素中进行解释。

12风格

A4文件纸的页边距和中心尺寸见图1;公文首页布局见图2;提交的公文首页布局见图3;公文最后一页的布局见图4;联合银行公文最后一页1布局见图5;联合公文最后一页版式2见图6。

图3

图1

图二

图4、5和6

编辑本款书写规则为保证公文传递的快速准确,避免书写混乱,《办法》第13、14条指出:“书写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用性。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具体的书写规则是:

(1)书写规则

(1)政府部门之间可以依据职权相互行文,也可以与下一级政府有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书信形式讨论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允许正式致函下一级政府。

(2)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书写文字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3)上级机关对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必要时应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4)向下级机关或系统报送的重要文件,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2)以上书写规则

(1)“请示”应该是一回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抄送,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2)“报告”不得包含说明。

(3)一般不越级请示和报告。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报告”。

(五)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时,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三)联合行文规则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部门、上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

政府和同级党委、军事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3)政府部门和相应的党组织、军事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4)同级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4)其他书写规则

(1)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部门自行或联合行文。联合文章应指明主办部门。必须由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并应在论文中注明。

(2)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直接提交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