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和的思想境界和结局有什么不同?

《金瓶梅》第一次以宋武景阳冈打虎的故事开头,让人仿佛在读《水浒传》,这是“借树开花”的写法。这个宋武确实是后来上了梁山的英雄,是中国传统好人的典范。他有能力征服猛虎,拒绝女人的情愫,忠孝节义,苦如仇人,行事果断,敢作敢为。但在《金瓶梅》中,宋武杀虎后与哥哥武大郎相遇的地方变成了清河县;他识破了西门庆与嫂子潘金莲通奸并杀害弟弟的罪行后,跑到狮子街酒楼找西门庆报仇。情急之下,他错杀了一个李造谣为西门庆,于是被抓了起来,押往孟州。结果不仅西门庆逃脱了,潘金莲和教唆犯王婆得以存活多日;这颇失《水浒传》中宋武的光彩;不过,这并不是作者要恶意“扭曲”宋武的形象,而是真的是为了让本书的主角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够从容地上演一幕幕人间活剧——直到很久以后才“恶有恶报,恶有恶报”。

宋武只是《金瓶梅》中引领故事发展的一个“头儿”。然而,宋武的雄伟和正直的精神令人难忘。

《水浒传》中的宋武是一种人生,《金瓶梅》中的宋武是另一种人生。就说宋武和潘金莲和西门庆之间的几个回合吧。

水浒传:

贺九收了西门庆十二两银子,为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盖了一张武大的锦床,放了火。然而,这还没有结束。贺九的妻子想体谅,让贺九偷两块骨头在家里殖民。万一宋武回家让这一切发生,还有另一个证人。不问其事,只留西门庆面子。贺九利用人的失误,偷了两根骨头。这两块骨头成了日后吴二起诉西门潘庆金莲等人的证据之一。

但是有罪证,不一定代表这个案子可以起诉。西门庆花钱跑遍了衙门,知府劝宋武不要听外人挑衅。狱卒从侧面加了一把火:渡头,人命有个三长两短,你得有个尸体,有个伤,有个病,有个事,有个迹,才能问问题。

宋武突然意识到总督的感情会不和谐,于是他说,“既然相公不准告诉,他就注意一下。

然后,武二下定决心,当着邻居的面把王婆和潘金莲杀了。其实吴二很粗很细。在杀死王婆和潘金莲之前,他让两人当着所有邻居的面写下供词并签字。连邻居都写了名字,画了字。然后吴二去狮子桥楼下的餐厅找西门庆,他也杀了那个。投降吧,快走。

这时候西门庆已经死了,虽然钱已经用了,但是人死了,感情也就没了。所以这个时候知县突然读到宋武是个忠义英雄,一心体贴他;我是这样叙述武二犯罪的故事的:宋武为其亡兄武大争祭,因其妻不准祭。女人推了推灵床。救出死去的兄弟神,和他的弟媳打架,一次打死他。西门庆与妻子通奸后,前来为其辩护,从而大打出手。不要互相鞠躬,扭打到狮子桥,免得打架打死了他。"

这个案子把一场蓄意谋杀变成了一场殊死搏斗;而最有趣的是“摔角到狮子桥”这句话

县长善解人意,还见到了清官陈。陈是东平府提督,可怜是个义士,就把案卷改轻了,判他跟孟州配,就完了。

《金瓶梅》中的宋武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首先,贺九没有偷武大的骨长(至少文中没有提到),所以武二没有物证。退一步说,就算有骨殖,又怎么能证明是武大的,而不是张李三四的呢?)

第二个就是贺九跑了!

第三是西门庆已经偷偷娶了潘金莲。

武二想要的东西,人家找不到。只好找云的哥哥做个人证明。

《金瓶梅》中的宋武首先走上了一条“官路”:写诉状。

故事还是没什么新意:西门庆上下赚钱,县令不管。告诉宋武,你不了解这家伙。自古以来,你哥哥就少了一根骨头。

武二还辩解了两句,被知府一句“从长计议”推了出去。出来后,武二去找西门庆。

这就是有趣的地方:

武二找到了西门庆喝酒的地方:狮子桥下的饭馆。

但是:

西门庆曲看到武二气势汹汹的过来,偷偷跑了;留下那个倒霉蛋陪酒,李川外。这个李从县里(也是公务员)来的谣言,是专门送给西门庆的。宋武上楼问:“西门庆在哪里?”李早利吓得不敢出声。武二几拳干掉了李的一个造谣者!

后面的故事基本清楚了,宋武被抓了。西门庆继续赚钱处死宋武。案卷在东平府知府手里,事情好像有了变化。知府还是知府,清官还是清官,也就是西门庆利用亲家陈洪,用杨做知府。杨提督也找到了蔡大师,而这个东平府的官员正是蔡大师的得意门生!“两败俱伤”,只好把宋武免于死刑,刺死孟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