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水浒传》中潘金莲的原罪是什么?
第一,通奸是潘金莲的原罪。美丽浪漫的潘金莲一直被认为是淫妇的化身,“淫乱”是潘金莲的原罪。
清河县大户人家的丫鬟潘金莲没有屈服于大户人家的嚣张气焰,把大户人家的无理要求告诉了小三。她被大户人家设计成陷阱,嫁给了“三寸不烂之舌”的武大郎。
清清白白的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后,突然成了“第一次偷男人”的妻子,时不时被清河县的泼皮无赖和奸诈子弟纠缠骚扰,这一定是那个大家族背后操纵的结果。
如果潘金莲生来就是淫妇,她可以从大家族做打算。
然而,对自己不屈的潘金莲却成了众所周知的“妓女”。对于那个大家族来说,正是正中了他的下怀,为了报复潘金莲,才把潘金莲嫁给了“三寸不烂之舌”的丁家树皮。
有人想问,那一大家子为什么要大费周章,不惜牺牲他人来做这样的事?
要知道,大户人家的做法是杀人不见血,他就用这一招神不知鬼不觉地判了潘金莲死刑!
那时候“淫乱”是原罪!请看以下《水浒传》中死于“卖淫”的女子。
第二,淫乱也是阎婆惜、贾氏和潘巧云的原罪。宋江杀了Xi。原来,由于没有回宋与晁盖的书信,宋匆匆杀了她。而是硬生生地给阎婆惜装上了一个偷汉子的牌子。
阎婆惜是郓城县的头号艺妓。她崇拜宋江的大义凛然,稳重成熟,心甘情愿做了宋江的无名小妾。阎婆惜的母亲也对宋江百般讨好。
阎婆惜不是来自宋江的勒索。她为什么要偷张文远?原来张文远是宋江的同事,阎婆惜想偷张文远。如果他一开始就和张文远做妾,那岂不是省了他很多麻烦?
毕竟,如果宋江想杀阎婆惜,阎婆惜一定是个坏人!什么样的女人最糟糕?一个放荡的女人!阎婆惜的原罪也是“淫荡”。
贾氏是北京富豪卢俊义的妻子。卢俊义原本是宋江、吴用等人为了赚水浒而设计的。吴用卢俊义家墙上留下的藏头诗会惹事。卢俊义的家人古力觊觎他主人的巨额财产,这并不奇怪。但《水浒传》也是从贾的不道德开始的。贾偷了,成了一对奸夫淫妇。卢俊义杀了奸夫淫妇、贾,比杀了追求名利的、贾还出名。
这说明贾的原罪也是“淫”。
潘巧云,曹操的刽子手杨雄的妻子,被囚禁在两个学院。所谓“关索在翠屏山大闹”,就是杨雄,绰号关索,在翠屏山杀死了他的妻子潘巧云。潘巧云的罪是偷和尚,没有别的过错。至于杨雄声称潘巧云与石秀断绝了兄弟关系,那只是一个借口。如果翠屏山上的潘巧云固执地否认自己和裴如海的关系,对杨雄说几句甜言蜜语,也许杨雄就有可能赶走“师兄”石秀。
杀死偷了一个人的潘巧云,造就了两个英雄!
潘巧云的原罪显然是“淫荡”。
第三,小说《水浒传》中,一切罪恶都是由卖淫引出来的。一个女人杀人不是罪。以万恶为首的“淫”的本义是过分的,但我这里说的是淫。
《水浒传》中“淫”字有污点,是第一罪,同样十恶不赦。
但是人杀了人也不奇怪,好像也无罪。举个例子:
位于十字坡的孙二娘,靠杀人卖人肉馒头为生。
孙二娘麻翻了很多人,做过馒头馅,做过菜,不计其数。谣曰:“树跨坡,客从此过。胖的会做包子,瘦的会填河。”
孙二娘把和两个工人打翻后,指着那两个工人对正在煲汤的韩说:“这两个瘦子是卖水牛的。”然后他指着宋武说:“这个胖的是卖牛肉的。”
侥幸没死的宋武,曾经在孙二娘的人肉馒头作坊里看到过“五七条腿吊着”。孙二娘杀人和杀猪杀羊没什么区别。
孙二娘卖人肉包子,不管好人坏人。张青,她男人的花园,说第三个人不应该宠坏他。一种是绕僧道而行。因为他们是和尚;第二个是医院里的妓女。因为我怕院里的妓女在台上说唱,贬低自己;第三是犯罪的人。因为他们中有很多勇敢的人。可见,孙二娘卖人肉馒头,与除恶扬善无关。“惊天动地的英雄”茹达差点死在她手里。
但小说《水浒传》中,对孙二娘的考证是“龙母孙二娘,甚忠。”
说书人的评价是“孙二娘敢爱敢恨,风骚大胆,是野蛮女友的典范,属于巾帼英雄。”
孙二娘,这个为了钱杀人的恶女人,是无辜的,不是坏女人。而是一个女英雄。因为她不“淫荡”!
所以在小说《水浒传》中,潘金莲可以说是死于不忠和通奸。卖淫是潘金莲的原罪。毒死武大郎不是什么大罪。只是对宋武来说,抚养他长大的亲哥哥死了,他想为自己报仇。那是另一回事。
如果潘金莲没有毒死武大郎,她早就死了。至于谁杀了他,怎么死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小说《水浒传》以卖淫为原罪,是有其社会历史背景的。北宋理学家程颐强调“饥则小,耻则大”,北宋理学大师朱则以“天理灭人欲”为主要理学观点。在朱的“人的欲望”中,“情欲”首当其冲。“淫荡”罪之一,大罪!难怪施耐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