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首歌的资料

《同一首歌》栏目于2000年1月27日创立以来,坚持品牌定位,持续品牌打造,不断深化品牌形象。五年来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大幅提高,成为中国第一娱乐传媒品牌,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积极、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今天,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和品牌发展潜力,《同一首歌》正在探索市场化运营、产业化发展的新规律。

《同一首歌》以制作独具特色的系列大型演唱会和各类主题、公益演唱会为主,赢得了观众的喜爱和好评,收视率一直在央视三套节目中处于领先地位,并且屡创新高。2005年元旦播出的《同一首歌》走进广州“新年畅想曲”收视率高达4.95,刷新了收视记录。

《同一首歌》荟萃国内外歌坛的明星、新秀和一流的艺术家,以现代的包装方式,重新演绎脍炙人口的优秀歌曲,贯穿传统与现代,引领怀旧与时尚,是新老明星的风云际会,中外乐坛的顶级盛事。

《同一首歌》紧紧抓住紧扣时代脉搏的重大题材,举世瞩目的奥运会、首次登陆中国的F1赛事、全国两会召开……体育明星、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走上了《同一首歌》的舞台,与演艺明星欢聚一堂,***唱同一首歌。

《同一首歌》一直致力于将品牌的影响力服务于公益事业。从儿童村到敬老院,《同一首歌》将爱的旋律带到每一个地方,飞进每一个人的心。奉献爱心是我们不变的信念,热心公益是永恒的主题。

《同一首歌》一直致力于同国际化媒体、制作单位的合作,力求走出国门,打造国际化音乐品牌。2005年1月23日,《同一首歌》首次走进美国。近年来和美国MTV音乐台、韩国KBS电视台、日本NHK电视台、新加坡电视台以及中国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各大国际性传媒机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其中,中日歌会、中韩歌会等大型活动在全亚洲和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

在向产业化发展的探索过程中,《同一首歌》积极创新,不断拓展市场,与中华老字号***谱时代新曲,牵手世界500强企业,逐步形成了跨行业、跨地区的多元化发展的格局。

附二者关系的相关资料:来源-人民网转载自《北京日报》

《同一首歌》栏目面临诉讼

中央电视台名牌音乐栏目《同一首歌》,因涉嫌侵权将被歌曲《同一首歌》原词作者之一陈哲和曲作者孟卫东告上法庭。陈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视将他们的歌曲冠以节目名称,进行商业演出多年,至今未与他们达成“有偿使用”协议。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捍卫知识产权,他们已经正式委托律师,将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歌曲《同一首歌》创作于1990年,当时由歌手刘畅首唱,以后又有毛阿敏等多人演唱。几年前,央视音乐戏曲部推出大型音乐栏目《同一首歌》,但没有征得该作品词曲作者任何授权。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王明哲、张本基律师今年初接受陈哲和孟卫东的委托,对该诉讼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王明哲律师告诉记者,央视将《同一首歌》作为节目品名,没有征得原作者同意,已构成故意侵权。尤其该节目现在已经走遍全国近百个演出地点,其中有相当数量的演出都是以商业运作方式进行,有巨额利润,而作品的原作者却没有任何回报,这显然有失公平。目前,他们已经准备好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近期将正式起诉到法院。

“同样的感受,给了我们同样的渴望;同样的欢乐,给了我们同一首歌……”这经典的歌词曾给陈哲、孟卫东等人带来不尽的欢乐,但伴随着欢乐也有无奈。陈哲和孟卫东之所以直到去年才较真儿这事,是因为《同一首歌》已完全走上商业化运作道路,出场费居高不下。而他们不仅至今没有任何名份,甚至常常被人误以为《同一首歌》使他们“暴富”。他们感到再不出面理论这事,就难以避免越来越多的尴尬。王明哲律师透露,陈哲等人今年2月5日曾委托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就《同一首歌》涉嫌侵权问题,向《同一首歌》节目组致函,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此事。当时,央视方面也委托律师与他们进行过沟通,但之后便再无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