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其的事件过程

邵宗其事件过程:

大年三十早上天还未亮,箐口村村民邵宗其悄悄起床出门。他要赶在家人睡醒之前,将冲锋枪和子弹藏入停在家门外的吉普车后备厢。

事实上,在发现妻子数年前与三男子有染后,这已是他长达半年来杀人预谋中的最后步骤。

早在2013年年中,邵宗其以19000元的价格,在缅甸购买了一把仿制五六式冲锋枪和70发子弹,并用摩托车将冲锋枪带入国境。

当时,妻子刘晓宇(化名)撞见了他在二楼擦拭枪上的雨水。但刘晓宇没有对外声张,也没有报警。

购枪后,没有当过兵的邵宗其还在附近大山僻静处用5发子弹试枪。

2013年8月,邵宗其为父亲购买了保险,退了刘晓宇为自己买的保险。同时,他还从与人合伙的生意中抽出了自己的10万元股金。

2013年11月,邵宗其将自己跑运输的大货车以10多万元的价格卖出,换来一辆绿色吉普车。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藏好枪后,邵宗其又悄悄返回床上。待天亮后,他和妻子起床,开着吉普车赶往15公里外的猴桥镇集市,帮助妻妹的摊子杀鱼。

出门前,他没有忘记带上前几天购买的军绿色大衣。

邵宗其不动声色地杀鱼,一直忙到了下午4点。随后,他带着妻子逛了逛集市。

邵宗其开着车,带着妻子、年货和暗藏在后备厢的枪弹,返回箐口村。在家门口放下妻子和年货后,邵宗其重新启动了汽车。

他来到箐口村800米外的废弃碎石场,将后备厢里的枪取出,装满了子弹。随后,邵宗其返回箐口村小灰山村民小组。

邵宗其带着装满子弹的冲锋枪,来到村民邵宗连(化名)家门口。他先是驾车假意路过,观察邵宗连家的情况,在确定家里有人后,他飞快地掉头返回,带枪下了车。

此时有四人正坐堂屋附近。进门后,邵宗其向首先看到的邵宗连儿子邵永军(化名)开枪,又接连向邵宗连父母和女儿开枪。随后,他冲进厨房,将邵宗连和妻子击倒。

邵宗连的父亲邵维志当场死亡,妻子刘金春在送医院途中死亡,邵永军被击伤手部,邵宗连母亲被击伤腹股沟,邵宗连被击伤腰部,女儿没有中枪。

离开邵宗连家后,邵宗其在400米外僻静处重新装弹,随后又返回村中。这一次,他的目标是村民邵宗平。

杀意未减的邵宗其,首先用子弹撂倒了站在门外的邵宗平16岁长子邵本璞。随后,他将正在厨房内吃饭的邵宗平夫妇射杀。听见有惊叫,邵宗其又赶到厕所,将邵宗平11岁的次子邵彪杀死。邵宗平一家四口全部遇难。

法院审判:

2014年8月11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腾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邵宗其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一案,同时合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宗华等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邵宗其一审获死刑。

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由被告人邵宗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宗华、邵永成、陈玉仙经济损失人民币505904.11元(含已支付的281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维茂、金贤明、李家积、邵维书经济损失人民币98000元(含已支付的20000元),上述款项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