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那个奇怪的老人吸牛奶。

初始章节

命令

“哦,哇,哇……”

月圆之夜,一声狼嚎震动了林岳。啸声雄壮苍凉,回荡在大兴安岭群峰之中。回声传到十几公里外,连山脚下相连的呼伦贝尔草原都清晰可闻。

狼王正值壮年,身材修长,四肢粗壮,巨大的头颅坚硬如铁,锋利的牙齿在月光下闪烁着氤氲的白光,一声长啸超过半分钟,足见狼群首领的地位和威严。

每当有月圆之时,铁头就会带领家人登上兴安之巅,在一块长满青苔的巨石上长啸,以示狼王无可替代的王者地位,并检查自己的领地是否被不熟悉故事的家伙侵犯,让身边的狼记住自己狼的嚎叫声,以后遇到御狼时绝对服从。

“汪,哦……”

“汪,哦……”

……

“汪,哦……”

从五公里到十公里外,传来了狼族族长的嚎叫回应,就像是在回应狼王的点名,一来表明自己家族的存在,二来报告狼王自己家族的位置没有超出自己的领地,没有侵犯国王的领地。

“汪,汪,哎哟……”一匹马看起来像铁蹄狼王。第二只眼睛上方有两个白点的狼王站在巨石上,吹了半分钟口哨。《狼》中的女高音长而铿锵,说明后狼只是她人生中最辉煌的时期,后狼的地位是狼无法替代的。

“汪,哎哟……”灰狼是狼王家族的另一只公狼,比狼王年轻。他只吹了十几秒就停了,虽然他的呼吸可以吹得更久。它不敢像狼王的铁头和狼王的老花眼一样叫半分钟。那样的话,就是对狼王地位的挑战,会被狼王以谋反的罪名处以最严厉的惩罚——咬它的脖子。

“啊哦……”另一只红脖子的年轻母狼是第四只站在巨石上,尖叫了几声。她和Grey一样,超过了应该遵循的时限,也不敢尖叫。大辉和洪波虽然也是成年狼,但明显比狼王铁头那小牛犊般的身材小了一号。

“啊,啊,哦。”第一次把半个头的母狼带到这里,向狼群宣告自己的存在,但她的声带还没有发育完全,不能算是“嚎叫”,充其量只能算是叫,这是狼王的耻辱。

“啊,哎哟。”第二只半个头的母狼嚎叫得更不像话,连猫的唧唧声都比她好听。

“啊哦..........................................................................................................................................................................这是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没有头发,全身赤裸,黑黑的,有一条四五寸长的小尾巴。看到狼王扬起的凶光一闪,绿眼睛,密密麻麻的牙齿,狼孩巧妙的躲了起来,避开了钢头的致命攻击,躲在母狼的两腿之间,夹着小尾巴,对着母狼发了几声牢骚。

狼老花眼不给狼王铁头面子,张牙舞爪,跳起来,熟练地抓住狼王铁头的耳朵,摇着嘴,把狼王铁头摇得摇摇晃晃,身子一横,把孩子和狼王分开了。

铁头的耳朵旧伤加新伤,却呻吟一声,眼睛恶毒地瞪了孩子一眼,夹着粗尾巴往后退去。狼王的铁头哼了几声,眯起眼睛看花眼,用一种只有狼才懂的语言抱怨花眼:你不觉得那个奇怪的小混蛋又咬人耳朵应该受到惩罚吗?你我都有资格在成为狼王后“尖叫”半分钟。这个小混蛋尖叫了一分多钟。如果我不阻止他,他不知道要尖叫多久。是狼王还是我是狼王?自从我们狼族成立以来,就没见过这么不守规矩的人。我要执行家法,你还护着他。

老花眼咧嘴一笑,用锥子般的眼神不屑地盯过去:别像狼王一样摆架子。这个小组我说了算。我觉得你就是不喜欢黑子,就要去找茬,去破坏。只要我在一天,你就不能。虽然黑子被摘了,但也是我的老花眼。如果你想动他,你得先过我这关。

狼孩黑子躲在老花腿里,小尾巴骄傲地摇着飞升,冲狼王挤眉弄眼做了个鬼脸,把狼王铁头吓得差点晕倒。

“汪,啊哈……”

……

“汪,啊哈……”

四野里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祝贺小王子的诞生,在没有狼群的帮助下上演了一场豺狼版的狮子王。狼王又气又恨,哼了一声:回窝里去!应该走在最前面,走到不远处的一座山上,大灰和红脖子狼看见老花眼后没有动,便默默跟在狼王铁头后面,两只小狼崽紧跟在两只狼后面,老花眼这才走在最后带起的后面,其实是和狼王与黑子分开,免得铁头再伤害黑子。

狼王铁头边走边嘀咕道:

老花眼期间,性情不讲理,护幼已到无情反目的地步。挑出来的黑子,明显是一个两条腿走路的人的后代。虽然他有一条看起来不像尾巴的尾巴,但他现在用四条腿走路。那也不能证明他是同一种狼。为什么要养他?

况且这家伙在老花眼面前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但他鬼头鬼脑的样子却瞒不过我的眼睛——不揉沙子的狼王之眼。看他刚摘的时候吃奶的样子,嘴里含着奶头,一手一个奶头。一个已经占了三个乳头,老花眼只有八个乳头,一边四个。这家伙一次占了三个。当时老花眼生了四只幼崽,两只公的两只母的,都是我狼王的后代。花子躺下来喂奶的时候,只能露出四个乳头。这家伙一下子占了三个。我四个小的只能抓一个乳头,饿坏了。直到这个家伙轮流把三个乳头都吸完,吸饱了,他才会放开两个爪子,让乳头出来。所有这些把戏,华子躺在那里看不见,老子是干什么的,早就看在眼里了。我提醒了华子几次,但华子就是不相信我。她还说我自私,只关心自己的骨肉,没有伟大的母性精神。没办法,哺乳期的母狼太有同情心了,分不清是非,谁也拿她没办法。

最可气的是,当幼崽一天天长大,可以四处活动的时候,黑小子明显没有我的幼崽长得快,还比他高。他抓乳头的把戏不管用。这家伙不知怎么的,把最大的两只公狼骗到猎人设的陷阱旁玩耍,结果两只公狼都被套子套住了。当华子发现他们时,他们都死了。花子很不情愿地按照狼的规矩把两只幼崽吃掉了,但回到窝里后,她更加小心翼翼地照顾剩下的两只母狼,似乎也更加关心这个杂种,连我都不让他靠近。我几次试图摆脱他,但都没有机会。唉!姑息和培养叛徒!所以今天那个小杂种外星人想篡夺王位。如果我不除掉他,我的王位迟早会是他的。以那家伙的狡猾,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也许我会死在这家伙手里。

铁头狼王带着家人(狼)回到了家人的巢穴——两块巨石下两尺深的山洞。山洞干燥平坦,非常适合居住。狼走后,花子在地上转了两圈,抖抖头发,先做了个自净,从容地躺下,开始给黑子喂奶。另外两只小狼也挤了进来,试图上前吃奶,但华子笑嘻嘻地把它们赶走了。

狼王铁头看着两只幼崽,饿得直呻吟。他的眼睛扫了一眼灰红相间的大脖子,默默地命令道:去打猎!铁头不仅是一个称职的国王,更是一个负责任的父亲!

天亮了,天刚蒙蒙亮,铁头的肚子就鼓了起来,第一个小跑着回了窝。刚进窝,两只小母狼尖叫着迎上来,用舌头舔着铁头嘴角觅食。铁头低头把肚子里一堆半消化的肉吐了出来,两只小狼扑上去吞了下去。狼王华子起身上前,挤出两只小狼,咬了一大口肉末,放回狼孩黑子面前,示意黑子快点吃,很有营养。

狼孩黑子伸了个懒腰,慢慢走上前去,低头闻了闻那堆肉红色的碎肉,一股血腥味带着胃酸的味道冲到了脑门上,狼孩黑子厌恶地扭过头去,一口也没动,撒娇地用头去顶花子的肚子,弓起花子的乳头要奶。华子不得不再次躺下来护理黑子。

铁头大怒说——这家伙太不识抬举了,好不容易猎到一只灰红色大脖子的野鹿,屁股被野鹿踢了一脚,现在还疼。为了快点把肉送回去,他跑了那么远,这小子不但不吃,还去找花子吃奶。你知道:只要母狼不停止喂食,她就不会再发情,甚至连母狼的侧面都碰不到。她怎么能传宗接代?在狼的世界里,繁衍后代才是硬道理。我已经很久没有和花子做爱了。按照狼族的规矩,是一夫一妻制,除了花子,任何母狼都不能染指。年轻的母狼红脖子虽然多次诱惑自己,但并没有无动于衷。但根据狼的优生优育原则,红脖子身材修长,她的后代都很虚弱,很难存活。后代根本比不上天生老花眼的,只能拒绝红脖子的亲情,坚持等花子停止哺乳再怀孕。不过那个黑子好像是故意在花子面前摆出一副只吃牛奶不吃肉的司机的样子。似乎只要这个男孩不吃肉,花子就会继续用奶喂。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花子在可预见的将来会再次怀孕。

铁头把胃口里的鹿肉全吐给老花眼,老花眼摸着铁头的嘴角,把肉末一口吞了下去,好让鹿肉尽快变成牛奶,让黑子不至于饿死。

铁头知道这两只成长中的狼非常能吃,更不用说花子哺乳时惊人的食量了。他带回来的碎肉根本不够他们吃。赶紧回去督促灰和红脖子把肉带回来喂它们也是硬性原则之一。

铁头亲热地舔了舔老花的嘴角,目光又扫过狼孩黑子,如果目光能杀死狼,黑子大概连骨灰都早没了。

铁头看他忙着吃肉,根本没注意自己的情绪。他狡猾地眯起眼睛,迈了一小步,向猎场方向跑去。翻过一座小山脊,我闪了一下,躲进了一片茂密的灌木丛里。狼王已经很残忍了——这是成败的问题。今天,冒着和老花眼闹翻的危险,他也要除掉这个祸害。

老花眼折腾了一晚上。刚吃完肉末,一阵困意袭来,年轻的都大了。他们不像年轻时那样担心了。他们最担心铁头伤到黑子,但铁头已经离开很远了,可以安心睡个午觉了。老花眼把头靠在胸腹部,不一会儿就发出轻微的鼾声。

吃完狼奶,黑子舒服地把胳膊放在地上,高高地撅起圆圆的小屁股,伸着腰,慢慢地把身体重心从后往前移到前面,打了好一会儿哈欠,圆圆的大眼睛立刻闪闪发光。她环顾四周:母狼老花眼已经睡着了,两只小狼已经吃了肉末困了,两个都趴在窝里。孩子悄悄地走出了狼穴,飞到了山野,这是他难得的自由活动的机会。

翻过一座小山脊,孩子用小鼻子嗅着天空,在茂密的灌木丛和杂草中嗅着。在上层的风中隐隐约约听到了叫山鸡的肉香。其实孩子并不是不想吃鲜肉,主要是不喜欢Steelhead胃口里吐出来的肉的酸味。最重要的是,如果他吃了铁头带来的肉,就再也吃不到母狼的奶了。如果他不吃奶,就要像其他两只小狼一样离开母狼的老花眼边。没有老花眼母亲的保护,他的生命就要被铁头夺走,那将是危险的。把铁头和老花眼拿走,可以抓只野鸡尝尝,看看鲜肉是什么味道。

孩子再次嗅了嗅随风飘荡的空气,准确判断出野鸡就在不远处。按照孩子平时玩耍时练的技巧,他把小小的身体藏在灌木丛和深深的杂草之间,悄悄地向前爬行,很快就接近了正在草丛中觅食的野鸡。

这是一只色彩鲜艳的雌雉。深秋有大量的草籽和秋虫。母雉鸡比较胖,走路和飞行都比较困难,反应有些慢。甚至连敌人都没有意识到。当孩子离野鸡不到两米的时候,他黝黑的身体飞镖,两条前肢扑向野鸡。

当野鸡发现笨重的身体刚刚飞出不到半米高的时候,两只有力的爪子已经将它扑倒在地,然后细长的脖子被坚硬的牙齿咬断。

第一次狩猎成功,孩子有点得意忘形,把死山鸡吐了出来,抓得很快,玩得很开心。孩子完全没有意识到狼王铁头正在风头中悄悄靠近,一个黑影凶猛地向孩子压了下来。

孩子的眼睛刚瞥见地上的黑影,一股巨大的危机感立刻涌上心头。黝黑的小身子灵活地侧身一闪,躲过了狼王铁头的致命一击,用和狼一起生活时练过的技能保住了性命。

孩子转头看到狼王钢头的狰狞面目,意识到自己今天脱离了秩序,母狼的老花眼也救不了他。危机中,孩子似乎并没有慌张。他躲开了狼王钢头的攻击,消失在玩耍时熟悉的小路上。

狼王的铁头会放过他吗?追赶他。

孩子在前面飞快地跑着,不时回头看看狼王的铁头有没有追过来。他的小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狼王的铁头追了一会儿,累得张不开嘴喘着气,追赶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本来狼打猎的时候速度就不好。他们依靠集体合作,分段追逐猎物,在取胜的路上伏击。狼王铁头一个人追着孩子跑,渐渐的他有些吃力了,打算放弃这种追求。

孩子跑了一会儿,看到狼王铁头,便停了下来,满脸得意地向狼王铁头做了个鬼脸,还撅着小屁股,摇着尖尾巴向狼王铁头走去。

狼王的铁头怒火把五脏六腑都烧光了,他不顾一切地去追孩子。

狼王铁头在后面追的时候,孩子没有躲闪,后腿突然倒了下去。在狼王铁头正要咬他小屁股的电光石火间,他将锋利的小尾巴刺进狼王铁头张开的嘴巴,然后迅速将自己拉向前,躲过了狼王铁头的致命一击。

狼王的铁头牙滑在孩子的小屁股上,嘴里留下熟悉的血腥味,让他感到骄傲:样本!毕竟我被老子咬了,流了血,对吧?

孩子站在前面不远处,转身看着狼王的铁头,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他看上去被咬了吗?

狼王铁头此时只觉得上腭疼痛难忍,鲜血顺着嘴巴和嘴里流出的舌头滴落到地上,将一大块干草撒在地上。血淋淋的激起了狼凶猛的狂怒,狼王发出一声痛苦的长嚎,嘴里滴着血,眼睛闪着黄色,像一把剑一样盯着孩子。他头颈之间的头发像钢针一样竖着,召唤出于勇,再次扑向孩子。

当狼王的铁头扑向近战前方不到三米的时候,孩子猛地向前一扑,逃之夭夭。铁头在后面追,越来越近。孩子好像有点慌,冲进了一片灌木丛。铁头眼看就要成功了,愿意轻易放过他。它在后面加紧脚步,突然向刚从两个交叉生长的树干上跳下来的孩子扑去——它的前爪甚至几乎挨着孩子的小屁股。铁头威严的身躯正要钻过树干的缝隙,继续追击。突然,我感觉脖子上套着一根坚韧又细又凉的钢缆,我的身体被钢缆勒住了,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我越挣扎,钢缆被绑得越紧,甚至连呼吸都困难。

狼王铁头暗暗哀叹——完了,上当了!我这一代狼王居然死在了正直的儿子手里,唉!唉!

铁头毕竟是狼王。在危机中,他不会无谓地挣扎。当他后仰时,钢缆松了很多,可以顺畅呼吸了。铁头发现电缆的另一端绑在旁边一根碗口粗细的树干上,于是毫不犹豫地用锋利的牙齿咬住了它。电缆有筷子那么粗,用更细的钢丝绞在一起,柔韧性很好。就算铁头牙再牢,一时半会儿也咬不动。咬了一会儿,铁头嘴在滴血,旧伤疤上又添了新伤疤,但狼的毅力和狼性还是让它坚持下来,没有放弃自救的努力。

“咯咯……”孩子用计谋困住了狼王的铁头,得意得哈哈大笑。

笑了一会儿,孩子失败了,想了一会儿,好像知道自己这次惹了大麻烦,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咕鲁……”早上刚吃的牛奶忍不住饿了。另外,这几天一直在拼命跑,肚子又饿了。不可能回窝觅食。孩子突然想起来,他刚刚猎到的野鸡还没来得及吃,于是他找到了路,很容易就找到了那只胖胖的母野鸡。

小朋友见过狼王的铁头大灰红脖子吃野鸡。他们先把鸡毛拔下来,然后吃里面的肉。然后它们用新长出的小乳牙咬住鸡毛,拉下来。两只小手不太灵活,拔着野鸡最嫩的胸脯上的羽毛,双手抱着野鸡,张嘴撕下鸡胸脯上的一块嫩肉来啃。

鸡肉很嫩,味道不错,闻起来很香。那孩子一口一口地撕咬着那只鸡,很快就吃光了一只肥大的野鸡,只剩下一副鸡骨架。他的胃里有一种饱胀感,这和母乳喂养的感觉不同。肚子饱了,孩子的自信心就高了,没有母狼的奶也照样能活。连狼王的铁头都是自己打败的。你害怕什么?看着头顶的蓝天白云,听着秋风飒飒的树叶声,喝着清澈小溪里的甜水,孩子心情很好。我朝狼窝的方向看了一会儿。虽然有一只母狼会保护自己,但是却伤到了狼王的铁蹄。如果狼王的铁头逃了回来,她会用灰红的脖子报复,但是再没有侥幸的机会了。

孩子徘徊了片刻,毅然迈开矫健灵活的四肢,漫无目的地向狼窝的反方向走去。

(为了叙述方便,故事被拟人化了。当然,狼不会像人一样思考。反正就是这个意思。)

第一卷

第一章老鬼和血灵子

“哦,哇,哇……”

月圆之夜,一声狼嚎震动了林岳。啸声雄壮苍凉,回荡在大兴安岭群峰之中。回声传到十几公里外,连山脚下相连的呼伦贝尔草原都清晰可闻。

“狼王小月,今天又是十五岁了。”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边喃喃自语,一边穿过森林。

那人穿着结实的牛仔裤,半高腰的麂皮靴子,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背包上方系着一顶帐篷和动物毛皮,背包上挂着一个小铝锅。看来,如果你不是徒步旅行者,你就是挖参者。

那人边走边自言自语道:

“已经半个多月了。要找到这个‘百年老妖’真的很难。如果你今天找不到它,你明天就得设法越过边境到维也纳去找。”说完,右手的第二个手指伸到了嘴唇上,他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在明亮的月光下,他清楚地看到,这个人的右手有六个手指——一个一模一样的拇指也长在他的拇指旁边。

与一般的“六指”不同,此人多出来的拇指并不笨重,而是灵活运用,握拳时整个拳头更加紧凑有力。

哨声一落,远处清晰的鸟鸣声与哨声在林莽回荡,在寂静的夜空中显得更加响亮清晰。没过多久,一只美丽的、全身红色、鸽子大小的鸟敏捷地在密林中飞翔。它像箭一样飞了起来,飞近了,翅膀扇动着,落在六指的肩上。这种鸟三英寸长的黑色喙像一个钢锥,红色的羽毛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像燃烧的火焰,它乌黑发亮的黑红宝石眼睛凶狠而灵动,头顶上一只有冠黑羽上似乎有一道蓝光在游动,进一步衬托出这种鸟的高贵与骄傲。

“血灵子!这次旅行,我不能和我的父亲大概又白跑一趟了。这个‘百年妖法’就是四处游荡,专门找精炼的千年古树吸收灵气。现在森林过度砍伐,千年以上的老树越来越少了!如果再找不到,我们明天就北上,去维也纳境内碰碰运气。他们森林覆盖率大,伐木量少,有很多千年以上的老树。也许他们能找到一个‘百年老妖’。”

这只名叫“血紫菱”的鸟发出了几声响亮的喉音——原来是“我知道”,比八哥的声音还要动听。

“血灵子”唧唧喳喳了一会儿,六指人笑道:

“你说为什么一定要找到这个‘百年妖法’。你不懂这个。在我们的‘鬼药门’里,有一种专门治疗无名肿毒的药方,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癌症。它需要用一种剧毒的妖法作为主药。朋友的朋友得了骨癌,我答应给他治疗。不会吧,谁让他是我的朋友呢?我得在这深山野岭中寻找。”

“这‘百年妖法’毒性极大。只要它爬上来,连玻璃都会被腐蚀留下痕迹,别说其他动植物了,一碰就死。幸好这家伙只对千年树妖的光环感兴趣。虽然它是一只手指很长的虫子,但它的身上有透明的翅膀。它通常通过飞行来移动。如果它爬上来,就会没完没了!”

“血灵子”眼中露出几丝不屑,唧唧喳喳道。

六指人笑道:

“你当然不怕,你是一只以毒为食的鬼鸟!剧毒只会增加你的精神力量。等你找到‘百岁妖’,多的话,我赏你一个。”

季札!

“什么?你说我小气?‘百年妖法’虽然剧毒,但也算是天才之宝。怎么能给你当零食吃呢?”

一人一鸟的散步谈心,并不寂寞。

虽然是5月的月圆之夜,但月光被茂密的原始森林树冠遮挡,散落在地上的月光只有铜币大小,呈点状,根本起不到照明作用。六指的眼睛闪着光,迈着矫健的步伐穿过林莽,丝毫不受森林中黑暗的影响。

走着走着,六指人突然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嘘……别说话!””他的眼睛闪烁着神光,盯着不远处一棵枝叶繁茂的老槐树上挂着的一个三米多高的黑乎乎的东西。脚悄悄躲在老槐树下,六指的右手从背包上的附兜里掏出一个粉红色的小纸袋。离那东西两米远的时候,一拳打了出去。纸包装在东西附近爆炸,包裹在一片白雾中。过了一会儿,东西发出沙沙声,没动静。

六指一个人的身体,把身体拉平,把东西摘下来。“血紫菱”夜里眨了眨眼,看到那个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一个巨大的野生蜂巢,有脸盆大小,有半尺多厚。我不知道六个手指小心翼翼地拿起来有什么用?奇怪的唧唧声。

六指人笑道:

“这不是普通的蜂巢,而是一个拥有恶魔之灵的红眼铁蜂蜂巢。只有我石老鬼训练出来的鬼眼才能看出来。”原来六指的名字是石老鬼——怎么听着像“石老鬼”?

史老鬼左手拿着蜂箱,右手两指小心翼翼地从密密麻麻的六角形蜂箱里挑出一只小指般大的黑色巨蜂。这只巨大的蜜蜂是黑色的,像金属一样闪亮,但是它的眼睛是红色的。

“这叫红眼铁蜂,尾针剧毒,能蜇死一头牛。虽然你我都是无害的,但是被它蛰了会引起局部的痒和痛,味道也不会舒服。刚才我用自制的粉末把他们打昏了,三个小时才恢复行动能力。”

“虽然这种红眼铁蜂的毒液毒性极大,比眼镜蛇还厉害,但却是治疗风湿病的良药。真的有祛病的功效。但患者被蛰十几分钟就会死亡,使用不当会致命。幸运的是,红眼铁蜂的皇家精华可以解毒,如果在蜂毒的毒性作用发挥后的一定时间内给患者服用皇家精华,就不会有生命危险。红眼铁蜂的治疗效果比普通蜜蜂强了不知多少倍。他的蜂蛹也是滋补品。已经油煎过了,又脆又干,口感极佳。”

史老鬼边说边把红眼铁蜂从蜂箱里拿出来,放进一个装满巧克力的大玻璃罐里,把剩下的巧克力留在罐里。当所有的铁蜂取出后,拧紧罐子的铁盖,在盖子上“噗噗”出很多细孔供铁蜂呼吸,然后用薄布将巨大的蜂箱裹紧,放入背包。看到血紫菱贪婪的样子,史老鬼拧开巧克力罐的铁盖子,拿出几只红眼铁蜜蜂,一只一只喂给血。

收拾好巧克力罐,史老鬼站起来说:

“让我们再往上看。如果再找不到,就找个干净的地方休息吧。今天抓了这么多红眼铁蜂,还是有收获的。我们来大兴安岭不是白来的。”

吃了铁蜂之后,“血灵子”的精神更加旺盛,跳上史老鬼的肩膀和背囊,嘴里唧唧喳喳。

史老鬼用右手六指捋了捋黝黑的山羊胡,笑道:

“你问我‘鬼眼’是什么?这是我们鬼药门的修炼境界之一。人体有三条经脉,即鬼脉和神脉。自古以来,大部分僧人和习武者都是修炼人脉的,二经、七经、八经都属于人脉。修行难,但也容易走火入魔,难有大作为。然后是鬼脉。练得快,很快就能有所成就,但练习者必须有很大的鬼脉基础。普通人的鬼脉很小,时断时续,根本无法修炼。世人都知道人有鬼脉,只有我们鬼医知道修行方法。至于神脉,那只是传说。没有人发现它在人体的什么地方,也没有办法练习。”

“我们幽灵医学科学实践的领域分为几个阶段。经过第一阶段的练习,我们拥有了夜视能力,在没有光线的漆黑的夜中,我们可以看到一切,这和白天是一样的,但属于黑白电视那样的影像;经过第二阶段的修炼,你拥有了鬼眼的能力,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气场。不管是人灵还是妖灵,都能看到有颜色的东西。第三阶段叫做鬼眼。练完鬼眼就能看到鬼怪的原形,还能点豆成兵,画符号,驱魔杀鬼;第四阶段,训练他拥有眼睛的神奇力量和更上一层楼的能力;经过第五阶段的修炼,他有了看得见,看得见的能力。不说了,说多了你也不懂!”

“血紫菱”又是一阵叽叽喳喳,最后又是一阵“哈哈哈”的冷笑。

“你小子敢嘲笑我不懂事?我石老鬼,属于救世门,鬼医,巫医。我12岁开始练鬼脉,20岁练夜视,30岁练鬼眼,现在60了,鬼眼已经有了窥门之术。比起同门道医,让他们的头再追三十年也不是我老鬼的办法。”他抚摸着山羊胡子,脸上充满了自豪。

沉默了一会儿,史老鬼叹了口气,接着说道:

“我能练成鬼脉,完全是因为我身体奇特,鬼脉宽大,才有所成就。到目前为止,我的才华已经枯萎,我还没有找到一个能传承我衣钵的弟子。我的鬼药要没了吗?”说出来就是一声叹息,说不出的孤独。

看到史老鬼心情不好,“血灵”不再唠叨,大家默默走着。

不知不觉中,我来到了一座高山的山顶,那是狼王带着家人在午夜时分尖叫的山峰。

石老鬼的眼睛看得很远,眼睛里光芒四射,仿佛有一团黑色的火焰在眼睛里流动。

在他眼中,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笼罩着一团团的光环,或白或紫,或红或绿,深浅不一,大小强弱不一,显示出万物气场的大小和性质。

他的目光只在高大的树木间扫视,最后停在一处陡峭的悬崖上,悬崖如刀,挺拔而立。在悬崖顶端,一棵高30余米、直径近两米的红松在上面茂盛生长。松树的树冠覆盖了整个悬崖,树下连一棵草都不长。树冠上的一道绿色光晕直冲云霄,几道黑色的光气夹杂在绿色光晕中,不断蠕动拉伸,大有吞噬绿色光晕的趋势。

“我找到了!”史老鬼满脸兴奋,指着几千米外的红松,小声喊着“血魂”。

“血紫菱”也发现了松树的形状,拍打着翅膀,向松树飞去。

“等一下!”史老鬼低喝一声,止住了“血魂”的鲁莽。。。。。

如果对后面感兴趣,自己去看看吧。

我认为《狼游记》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