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乡土文学?
意义:乡土文学的发展为后来的乡土作家勾勒出了乡土小说的创作特征。它的特点是通俗易懂、低调、深刻、厚重、沉淀,它来自民间、走向民间,通常是深厚的民间文化积淀的爆发,深刻反映了底层劳动群众的呐喊和斗争,也透露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普遍意义。乡土文学开创了一个堪称现代文学史上一大创作潮流的乡土文学流派。
乡土文学,它的出现可以追溯到鲁迅的故乡。20世纪20年代,现代文坛出现了一批贴近农村的青年作家。他们的作品受鲁迅影响,以农村生活为题材,以农民疾苦为主要内容,形成了所谓的“乡土文学”。
乡土文学的代表作家有彭、、徐阶、徐、王、萧红、台静农、莫言、瞿。乡土文学是在“为人生”这一文学命题的影响和发展下出现的。
所谓“乡土文学”,往往是与某种异域的、野性的田园诗歌联系在一起的。月下的小景,水乡的夜或空灵的雨景,往往成为乡土文学宁静宜人的意境。黄墙、黑瓦、老人、少女、黄狗常被作为乡土文学的典型背景,预示着乡土文学可能具有的某种超然的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