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分手费的!分手费?这是一个虚妄的概念,法律并不支持。如果说分手之后,对方索要分手费,青春费等等,大可以不理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要求对方必须支付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那么,只要一方转了账,而对方收下了这些转账,那么就违反了法律,犯下了敲诈罪。因此,分手就分手,切不可因为不甘心,或者其他原因,就动了要钱的念头,就动了不折手段要钱的念头,如此,钱要不到,很有可能等来的就是牢狱之灾。
吴秀波就亲自把小三送进了监狱,这件事时至今日还经常被翻出当成案例教材,足以让一些女生引起注意,分手就分手,切莫动了贪念,一念之差,也许就会失去自由。此次,分手费一事,再一次被提及,自然是因为霍尊和陈露一事,霍尊和陈露交往了九年,可谓是爱情长跑了。
霍尊因为无感,数度想分手,而陈露却不愿意分手,分手提出了九百万的分手费,让霍尊瞠目结舌,最终请律师和陈露协商此事。正是因为这样,陈露选择了愤而爆料,一时间分手费一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
法律不支持陈露问霍尊要分手费,其实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陈露称自己给霍尊花了近三百万,其实陈露若是真的有证据表明自己给霍尊花了三百万,这些钱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是可以起诉霍尊要回的。除此之外,陈露以和霍尊交往了九年为由,提出九百万的分手费其实是不合理的,并且是违法的。
舆论
陈露分手费没有拿到手,也顺手爆料毁掉了霍尊。两个人终究谁也没有是赢家,并且回看九年的感情,也像是一个笑话。
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分手后不可以要分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