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描述在活地狱中被烧死的惩罚?

火烧模式的革新也体现在晚清小说中。例如,在《活地狱》中,李伯元写了审问犯人的“铁”、“铁鞋”和“铁管”。《人间地狱》里说:有一个自称有本事的姚师傅。他曾经审理过一起通奸谋杀案。奸夫张先是承认杀人,后又翻供,企图逃脱罪责。于是,姚大老爷命令侍从们拿出一个仿照铁器的烙印工具。“跟铁一样,不过火前的铁桶下面有十几个乳头,是熟铁做的...姚大老爷吩咐把炭放在烙铁里,又叫差役去扇了一会儿。是时候了。张旺会不会坦白?张仍是无语。姚让一个人帮她脱光衣服,让一个人拎着她的头发,两个人扶着她的胳膊,一个人扶着像平衡木一样的铁架子...只是轻轻的把铁奶嘴放在王左臂这块已经让她杀过猪的铁下面。当我举起熨斗时,我看到被烧过的地方都是手指黑的。”有的县官还专门“打一双铁鞋,放在火里烧红”,让犯人“穿在脚上,哪怕是石头人。”不过,这个人从此可以残废了。”这种惩罚被美其名曰“红绣鞋”。清代还有“烧臂香”、“过山龙”等其他烧刑。前者是将“粗指香”绑在犯人手臂上,“时不时用嘴吹一下那根香的灰,烧起来恐怕不疼。”后者是“叫铁匠做一根弯管,直拉二十余尺,剥光俘虏的衣服,用管子卷起来,去掉心脏和下部。“在铁管顶部开一个大口,底部开一个小口。从这头倒开水,会流得满身都是,从那头滴出来。这开水不间断,你可以当英雄。到了十个锅,就够了。”有一个诚实的村民叫鲁老板,他被诬告为小偷。县令胡土旦用这个刑具逼鲁老板招供。“到了十锅后,鲁老板浑身都是无数流星泡,哭得很惨,听了都不忍心。只有他说是沃佳,胡图丹才会放他走。鲁老板不忍,只好认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