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狮子流浪》五篇随笔。

看完狮子的流浪。

读了沈的小说《狮子王》,我对狮子有了更多的了解。例如,狮子喜欢群居。一群狮子中大约有二十到三十只狮子。狮子习惯在黄昏觅食,狩猎主要由雌性完成,狮群的首领狮子有优先进食的特权。在狮群中待上几年或者更久,领头狮子就会被外来的狮子打败,王位就会易手。新的狮子王会赶走小狮子,害怕他们威胁到它的王位,杀死小狮子,因为它想让母狮子生下自己的孩子。

看完狮子的流浪。

暑假的一个中午,我看完了《狮子流浪》,意犹未尽。我认为这本书很有趣,因为它是沈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狮把狮子王抬出师。在寻找新领地的路上,四只半狮相继悲惨死去,最后第五只狮子死了。

看完之后记忆犹新。一开始,我很舒服,很平静,觉得没什么可看的。读书的时候,我的心忽上忽下。虽然这不是恐怖小说,但我还是如坐针毡。我想:这些狮子太可怜了,这么小就被赶走。虽然死了,但都在努力活着,活了1年以上,已经是奇迹了。他不仅消灭了一个师,还把独眼狮活生生的肢解了,印象非常深刻。但是沈能成为恐怖小说家,我们应该对生活有信心,我们不能放弃,即使我们死了。

但是,这次看完,总觉得不满足。我什么也没说,翻到那本书,又看了一遍。

看完狮子的流浪。

在美丽的洛里安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双色鬃毛狮。有一天,狮群中的母狮猎杀了一只角马,所有的狮子开始按照长幼有序的顺序进食。因为五只半大小的狮子不知深浅,抢在母狮之前进食,引起公愤,被赶出狮群,从而开始了它们在草原上的流浪生涯。

饥饿时流浪教给他们的第一课是,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学会攻击和狩猎。五只小狮子,老大叫黑鬃,老二叫大狮子,老三叫疤脸,老四叫桃花眼,老五叫红丝带。为了生存,他们去抓长颈鹿。不幸的是,老板的黑鬃毛被一只鹿踢了一脚,下巴被打破,受了重伤。为了不被鬃毛狗吃掉,它决定让其他四只狮子喝自己的雪,吃自己的肉,这样它们就能有活下去的力量,重振雄狮的信心。第二只长着大脑袋的狮子在牧场偷羊时被牧羊人打死了。第三个孩子疤面煞星(Scarface)与死守沙漠池的黑犀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它和黑犀牛一起死了。

老四桃花看上了另一个狮群的母狮,为了争夺配偶,与狮子王展开决斗。当两人都陷入泥潭时,母狮听从了狮子王的命令,不得不一巴掌拍死桃花的眼睛。

此时只剩下第五条红丝带,它要独自面对这残酷的大自然。

当它们在狮子群中时,幼崽受到狮子王的保护,并由它们的父母照顾。他们过着安稳的生活,有衣伸手,有饭吃,无忧无虑。但是,随着狮子一天天长大,到了一定年纪,就必须把狮子赶出去,独立生活,独自面对残酷的大自然。

我是一个男生,总有一天,我会长大,离开父母的怀抱,独自面对残酷的社会。我也想成为一头狮子!

看完狮子的流浪。

放寒假了,天也冷了。经常下倾盆大雨,每次都不停。我妈帮我买了几本书,都是动物小说,流浪的狮子,狼王的梦,稻草屋,最后的战象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流浪的狮子》。

狮群社会是典型的以男性寄生为主的社会。一般大雄狮都不是自己捕猎,而是由成年雌狮捕猎。雄狮负责保卫领地和家园,偶尔也会照顾幼崽。狮子会就要被啄了,所以每次吃饭都要让掌权的三只狮子先吃,才轮到母狮和幼崽。狮群的首领在幼崽两岁的时候就把它们赶出了家门。他们是:黑鬃毛,疤脸,大头狮子,桃花眼和红丝带。大哥布莱克曼为了生存,带着兄弟们到处找地方定居。不幸的是,布莱克曼被一只长颈鹿踢了一脚,生命垂危。为了不让其他兄弟挨饿,他牺牲自己填饱肚子。疤面煞星为了在沙漠中抢一片水,被一只黑犀牛砸碎;头大的狮子很聪明,却被误认为聪明,死在“白猩猩”手里。为了尽快登上王位,桃花眼试图过早杀死杜尔卡卡的首领,却意外被自己的“爱狮”莫居母狮撞进了沼泽。最后,红丝带里只剩下一只狮子。在路上,红丝带遇到了他的妻子,一只母狮,并生下了一窝幼崽,但不幸的是,她死了。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在动物世界里,弱肉强食,欺骗,压抑,恐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我们做什么,都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不会放弃,不会为成功而奔跑。哪怕只剩下生命最后的意义,也要做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黑鬃无私奉献、为兄弟着想的精神值得学习。希望大家都可以买《狮子漫步》这本书,学习里面的知识!!!

关于《狮子流浪》的思考

《流浪的狮子》这本书讲述了五只半狮子被赶走的故事。

五狮半按大小依次为黑鬃狮、大狮、疤脸狮、桃眼狮、红丝带狮。为了让四个弟弟活着,黑胡子让他们吃了自己。疤面煞星和犀牛一起死了,但它的三个兄弟得到了水。头大的狮子被人类的猎枪打死,却让桃花眼和红丝带明白了人类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