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什么形象?

一个贫穷的下层知识分子,嗜酒如命,只能和普通劳动人民一起喝酒。他迂腐幼稚,曾带给人们欢乐。但后来因为偷书,腿断了,只好用手“走”去买酒。从那以后,他哪儿也没去。好像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压迫下,这样的观念毒害下,默默死去的。

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既是整个社会环境的结果,也是其可悲可笑的个性使然。

他的“站着喝酒”,已经说明他没有资格像那些穿长衫的有钱人那样,慢慢走进酒店“坐着喝酒”,只能和“短衣帮”为伍;但他始终不肯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那件仿佛已经缝补过又洗过十几年的长衫,可见他对自己心目中虚无缥缈的“高人”身份是多么痴迷。

他的说话方式,“偷书不算偷”的谬论,向“我”炫耀“知识”的陶醉方式,足以说明他对自己学者身份近乎疯狂的坚持和执念。对于孔乙己来说,这种价值观念的形成是“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经过几十年的教育,“一切低人一等,读书高”的观念早已深入孔乙己的内心深处。

然而,孔乙己就没有丁那么幸运了。读了一辈子圣贤书,连个秀才都没有,这就决定了他只能在社会底层挣扎。

扩展数据

《孔乙己》是鲁迅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是近代一个迂腐穷秀才的形象代表。他经常去酒店喝酒。为了表明身份,他穿长袍(不同于穿罩衫的工人),站着喝酒(像罩衫工人),一个一个递钱,以示身份。而且我喜欢炫耀自己的知识,问别人知不知道茴香有四种拼法。他曾经为别人写作,从别人家里偷过一些书,结果却被肢解了。但他还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经常成为别人的笑料。他也经常得到表扬。上一次被打得双手撑在蒲团上走路,赊账买酒。从此,我再也没有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