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第三人称写一个关于我和这本书的故事,500字。
书,多么简单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在我心中占据了非常高的位置。在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一个“书的故事”在脑海中荡漾,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我拿着一本有书皮的书,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过去...
书籍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我相信生命排在第一,那么书一定是仅次于生命的——排第二。我为书哭过,也为书伤心过。也许这就是我对书的依恋。每当我看一本书《退休》的时候,我就感到无比的难过,就像挖了我一半的肉。我小心地把书藏在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骨肉。
不仅如此,我还为了书“卖了命”。很难相信,但这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发自内心的真实。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给我学了一本书,我很喜欢。但是因为我的知识不够深刻,所以看起来很难——我得去查字典。一天,我坐在一个浅池塘的岸边。夕阳无限美,我却无心欣赏。我还是把书捧在手里看着。但是当我在字典里查的时候,那本珍贵的书“溜了”,砰的一声掉进了池塘里。一瞬间,我就像一只失去了灵魂的动物。我一头扎进水池里,试图去救掉在水里的课本。书被感动了,但那件令人遗憾的事又发生了。我游泳不公平!我不够高,不能踩在地上。我抱着书在水池里挣扎。也许是天意,这一刻大哥出现了,我得救了。然而回到家,却被打被骂。我哭了,眼里充满了无限的痛苦和悲伤,但不是因为挨打,而是因为书的不幸遭遇。所有的书都湿透了,当我打开书时,我看到了泥泞的那本...我又哭了。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如果你我都有同感,恐怕你也没办法。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我甚至梦想过,但也许这是一个无法实现的愿望。但是,我并不感到绝望,因为在每一个春夏秋冬,都是书籍陶冶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和生活。所以,我无比欣慰。但是提醒一句:都是健康有意义的书!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从第一次见到她,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是我命中注定的。”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尽力去接近她,努力去理解她。没过多久,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或许是厌倦了苦涩无味的ABC,又或许是一次次约她出去逃避令人窒息的x+y,从她芬芳的扉页走进了一个陌生而清新的世界。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成绩,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的渴望,只为心中那片令人愉悦的“绿地”。她的知识如此广博,她的话语如此富有哲理;她的眼睛是那么温暖,仿佛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她的手是那么温柔,仿佛能治愈世界上所有的伤口...当我因为失败而痛苦迷茫的时候,她总是对我说:“真正的光明,不是永远不会有黑暗,而是永远不会被黑暗遮蔽;真正的英雄并非总是没有卑微的情操,而是不被卑微的情操所左右;要打败外敌,首先要打败内部敌人。你不必害怕跌跌撞撞,只要不断地自拔,不断地更新。”在我因为小有成就而手舞足蹈的时候,她总会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者恒强。真正的强者,不仅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中时,你害怕别人已经到了巅峰。”当我因为“轻微的迷茫”而无法自拔的时候,她总会对我说:“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星星。流星很美,但终究是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它转瞬即逝的瞬间,流星的美丽只来自一瞬间。毕竟流星就是流星。如果你追求的时间长了,你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星,执着于这一刻的美好。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在我犹豫的时候,她会送上这样一句诗:“我自信我的生命是二百年,我是三千里的水锤”;“总有一天,我要乘风破浪,扬帆直上,跨越深深的大海”;“我横刀笑对天,我将留在两座昆仑山”...是啊!这就是她,无论是树荫外的浮躁热浪,还是窗外的凛冽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都会在热浪中制造一份凉意,在寒冷中展现一份温暖。她就是这本书,这就是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现在回想起来,偶然遇到的第一本书已经开始模糊褪色。虽然这几年,经过我手的书不计其数,但总没有《三百六十夜》这样的韵味。
与“书”的前一章相比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旧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种小绘本和“当代小学生”之类的;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复仇女神》,当时觉得一言难尽,我很崇拜女主角,白马奥姆。
四年级——我读了一些故事,一套唐诗900首,还有《西游记》、《东游记》、《北游记》。
5年级-16卷机器猫,3篇龙珠和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葬礼。
五年级暑假——重读以前读过的书。在父亲的书架上,我看了很多期《谈古论今》、《十将列传》、《公刘案》、《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因为我读得很快。更重要的是,我对阅读有浓厚的兴趣。只要我手里有一本书,我就得在一天之内看完。
我和“书”的中篇小说
我在读初中,之前听姐姐说过很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事)我下定决心永远和书说再见。但是,进入初中后,我觉得自己很普通。除了晚自习,和小学没什么区别。况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我有很多时间可以向老师和学校图书馆借阅,这极大地丰富了我的大脑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天》,左拉的《客栈》,还有一整套的《自画青春》,每看一本书,都有一种懵懂的感觉,让我深深沉浸在书海中,再也想不起来。
我和“书”的第二部分
我上初三了,虽然作业很紧,但是也抓紧时间学习,和同学交换书籍,自己买。(注:我姐很喜欢书,就把她的“藏书”叫“姐妹书屋”来借。
最后,放假,准备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欢的书,似乎也是一件好事!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我从小就爱看书,书也是我每天必不可少的。
在我上幼儿园之前,书已经占据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妈妈在报社为我订购了许多儿童书籍。每天只要看到一本书,就吵着要妈妈看。幼儿时期要保持充足的睡眠,但是我每天晚上都让妈妈看故事,有时候会读到11。
后来学了一些单词,开始自己读。这时,我停止了看那些启蒙书,开始看一些童话或者漫画。记得第一次看童话书。那是一套书,里面有文字,让我理解的更完整。我在那本书里读的第一个故事是美人鱼。看完之后,我大声的给家里人背诵!有时候晚上睡不着,就听一个叫《故事盒子》的小磁带,里面全是童话故事。这些故事丰富了我的阅读理解,我也从中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以上是我初一初二之前对看书的初步认识。
到了三年级,作文来找我了。每次写作,我都会思考那些书上的好词好句,并在作文中巧妙运用。几次考试后,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看了。我还记得那篇作文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水果》。初三暑假,我看了一些著名的小说和历史故事,名人传记,名著等书籍。那段时间我读书如磨,每天都在想书中的人物,每天都在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这个假期过后,我看了大概20本书。我们家隔壁的书店借书。如果我借书,连老板都记得我。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开始看一些散文。
12年,书成了我不可或缺的东西。它帮助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陪伴我走过了缓慢的求知之路,净化了我的心灵,给了我奋斗的目标。书,在我和它之间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它会陪我度过每一天。
我和这本书的故事
每个人都会有一个关于任何人、事、物的故事,会从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和经验,甚至改变自己的看法。但是我让一本普通的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我曾经是个小电视迷,也是个淘气蛋,书是我的“敌人”。因为我觉得书枯燥无味,只有电视剧丰富多彩,无拘无束才是人生的目标。但是我爸妈强迫我整天看这种无聊的课外书。所以每次看书都心不在焉。
忙碌的周末,父母不在家,如我所愿。
我找了几个朋友,去了一个茅草屋,那是个安静的地方。当然,选择这个地方,我们就可以自由。先是玩捉迷藏,可都是我太贪心了,才想到了我最爱吃的烤红薯。所以,我和我的朋友们在这里讨论烤红薯。可能是因为玩的太累了,有点饿了。没有人反对,大家都鼓掌。
材料都准备好了,除了“主角”——红薯。我们在地里偷了些红薯,然后灾难就开始了。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可是突然一阵风,火苗一下子飞到了茅草顶上,茅草顶一下子就着了火。
我们被吓得好几个朋友都哭了。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火苗渐渐长大。我们想到用水灭火,但是我们周围没有河。我们做什么呢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本书,书上说如果发生火灾,要及时用水或沙子扑灭。
沙子!旁边有一堆沙子。建议你用沙子试试。我们用自己的外套,用沙子灭火。还好火不大,几桶水就搞定了。
从此,我变成了一个捧着书的女孩。
这是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我最调皮乖巧的一面,也有我和“敌人”握手的一面。
用第三人称,写一篇500字的“助人为乐”的作文。李小乐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同学。他是个不安分的人,特别喜欢打理“休闲”的事情。
一大早,我让他去上学。刚出楼梯口,就看见马爷爷提着一篮子菜过来了。他对我说:“等我一会儿”,就匆匆赶过去见马爷爷。只听他大叫一声,“马爷爷,你来的真早。我来帮你提电梯。”说着说着,他抓起菜篮子就往回走。我惊呆了。他说“去上学,去吧。”
我们一起步行去学校。我们离学校很近,步行5分钟就到。我边走边说:“你看,小乐,那不是我们学校门口卖冰棍的李奶奶吗?每天我们到学校的时候,她已经在学校门口了。今天怎么了?”我话还没说完,他就说:“校门口见。”说完,快步追向李奶奶,我看见他和李奶奶说了什么,推着车走了。很快就到了学校门口,他正在和李奶奶告别。“李奶奶,今天下午放学后等我,我送你回家。”李奶奶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已经转身向我走来。“这个李奶奶没有孩子。她和她妻子都是下岗工人。她老婆常年生病,是我们小区的低保户。她在这里卖冰棍不是政府特批。我昨天太忙了,以至于我碰到了我的腿。从今天开始,我们不能一起上学了。我已经答应李奶奶帮她推车,直到她的腿好了为止。”
不,小乐,我们一起上学,我会和你一起帮助李奶奶。
第三人称,老李家门前有个石阶,是老李两年前从山里搬回来的。从台阶开始,老李家的高门槛就让人有恃无恐。甚至孩子和老人也经常来玩或聊天。再加上老李的好客,每天都有很多人进出老李家。
一天晚上,忙碌了一天的人们都进入了一个甜蜜的梦乡,只有几个小生物还在村子里拼命的叫着。这时,一只蛐蛐跳上台阶,把台阶当舞台,唱起了单调的歌。即将歇息的脚步耸耸身体,企图赶走蟋蟀。蟋蟀不以为然,反而嘲笑它说:“泰哥,我看你太有魄力了。你愿意一辈子被人践踏吗?”在城市里走出‘石头’的机会很多。为什么不出去闯闯?”然后他蹦蹦跳跳地消失在夜色中。台阶被蛐蛐的话撞了一下,他想了想:“我曾经是山里最美的石头,现在却成了台阶,整天被人踩着;“以前山里的丑石,现在开采出来,刻成石像,万人敬仰。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最后,台阶做了一个决定——离开老家,去城里发展。
它一直往城里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终于,快到市里了。累了,它安详地躺在路边睡着了。它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块“神圣的石头”,每个人都在崇拜它,它变成了一座纪念碑,人们向它献花,它变成了...突然,它被一个急着上班的人吵醒了。他一时没注意,被它绊倒,翻了一个筋斗。发生这样的事,他怎么能不生气呢?他先是愤怒地踢了一脚,骂道:“你这个臭绊脚石,如果我迟到被开除,我一定把你砸成粉末!”骂完了,他还是不服气,举起来扔了,赢了。虽然疼,但有它强壮的身体,这点疼不算什么。停了一下,它站了起来,才知道它在路中间,正要离开,身后传来一个可怕的声音。我一转身,一辆大货车朝它开过来,它吓得不敢动。好在司机技术还不错。整个人踩下刹车,把车停了下来。司机赶紧下车四处张望,愤怒地咒骂:“谁这么缺德,把这么大一块石头放在路中间,想要老子的命?”骂完之后,我把它拎起来扔到路边的草丛里,然后我就走了。可怜的东西,它晕倒了。不知道过了多久。
醒来后,它依然没有放弃进城的念头。进入城市后,它发现它是如此的美丽,如此的繁华。即使城市的喧嚣让它眩晕,它依然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不觉中,它来到了一家豪华的五星级酒店门前,看到了一个装修精美的台阶,让我心生羡慕。他走到漂亮的台阶前说:“你好,朋友。我是无忧村的。这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城市。我能和你一起工作吗?”美步看了一眼,皱了皱眉头说:“不,你这个乡巴佬,我也不照应你。”要知道,这是有钱人的地方,没有你的位置。你最好回到你无忧无虑的村庄。”说完又推开了它。它不相信。它一口气找了好几个地方,都被拒绝了。它开始怀疑,城市里真的没有它的位置吗?它沮丧地坐在路边,期待奇迹出现。最后,一个“奇迹”出现了,一个清洁工把它当成了垃圾,扔到了垃圾车上。经过颠簸的骑行,它被扔进了垃圾堆。
在垃圾堆里,它没有急着逃离这个臭气熏天的地方,而是回想起自己的遭遇,它忍不住哭了起来。此时,天空也响起了一阵闷雷,然后就是瓢泼大雨。它在雨中盲目的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
一天早上,老李打开门,发现失踪了很久的台阶居然又回来了。老李看到它伤痕累累的身体,知道它一定历尽艰辛。看着它,老李的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英语作文:以第三人称的视角写一篇关于侦探的文章。飞机晚点了,侦探们在机场等了一上午。他们在期待一包贵重的钻石。来自南非。几个小时前,有人告诉警察小偷试图偷走钻石。当飞机到达时,一些侦探在主楼里等候,而另一些在机场等候。两个人把包裹从飞机上拿下来,并把它带进了海关大楼。当侦探守在门口时,其他人打开了包裹。令他们惊讶的是,这个珍贵的包裹里装满了石头和沙子!
用第三人称写一篇与诚实有关的作文,有许多美德和宝贵的品质:善良、勤奋、谦虚……但诚实是其中最纯粹的。城市是人类心灵的纯粹折射,既能照亮自己,也能温暖他人。这是生命的黄金。
一个国王想选择一个继承人,给这个国家的每个孩子一颗花种。长出最美丽花朵的人是未来的国王。评选当天,只有一个拿着空花盆的孩子被选中。原来孩子的花种已经蒸熟了,根本不会发芽。
为什么国王以这样的方式选择他的继承人?其实这个测试不是为了找到最好的园丁,而是为了选出最诚实的孩子。既然所有未来的国王都需要非常诚实,那么看来诚实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看的《诚实的果实》这篇文章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意外收获的故事。文章中的侍从在得到亚历山大大帝的金币后,并没有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而是老老实实地坦白了真相,从而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回报。那么,他的意外收获从何而来?那是一种发自人们内心的高贵品质——诚实。
小学语文课本里还有一篇文章叫《诚实的孩子》,讲的是伟大的俄国革命家列宁,小时候打碎了一个花瓶,却坦然承认错误的故事。伟人从小就很诚实。如果我们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为什么不需要这种品质呢?
九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很单纯的小女孩。我明白成绩不好会被骂,但我不明白如何让自己进步,超越别人。一次考试只考了80多分,对成绩一直很优秀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更别提我妈会怎么表现了。当时还能想到什么?除了“躲”,脑子里一片空白。因为我想不出什么好办法避免被骂。当我妈问我分数的时候,我假装很开心的说:“92分。”这样做虽然省了一顿骂,但后来还是免不了被同学们冷嘲热讽。因为接下来的几次考试我都考的很差。
在后来的了解中,我渐渐明白,我后来的失败和那个谎言有关。诚实坦率的言行可以帮助一个人进步,而不诚实则有相反的效果。如果我不老实,我就不会体会到在骂的过程中得到的教训。没有教训,自然就没有前进的动力。诚实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宝贵的。
事实上,一个诚实的人拥有生命的黄金!
祥林嫂的故事用第三人称改写了文本。祥林嫂(生卒年不详),魏家山人,一生非常艰辛坎坷。她早年嫁给了比她小十岁的丈夫。她有婆婆和姐夫,一家人靠捡柴火为生。XX年春,丈夫不幸去世,祥林嫂只身来到鲁镇,后在鲁大师家中做女工。祥林嫂虽然是寡妇,但却是个规规矩矩的人,手脚麻利,经常跟着眼睛走。在试用期间,她努力工作,卓有成效,很快成为鲁师傅家的正式女工。日子一天天过去,祥林嫂的工作却丝毫没有懈怠。到了年底,所有的人都要负责祈福仪式的准备工作。然而好景不长。新年刚过不久,祥林嫂的婆婆突然来到鲁镇,强行将祥林嫂带走。我不知道祥林嫂的婆婆为了给姐夫准备彩礼,逼着祥林嫂嫁给了骊山。在众人的压力下,祥林嫂嫁给了第二任丈夫。年底,祥林嫂的儿子出生了,一家人的生活平静了一段时间。不久之后,厄运再次降临在祥林嫂身上。先是丈夫冻死,然后儿子惨死。生活的沉重打击彻底击垮了祥林嫂。为了生计,祥林嫂再次来到鲁镇,在鲁思大师家里打工。但这一次,祥林嫂不仅没有了以前的灵活,记性也不好,脸上没有了死尸般的笑容。她把儿子的死和自己的悲惨遭遇告诉了所有人,渐渐被村里人厌恶。陆思大师认为祥林嫂的作风败坏了风俗,就不再让她插手祭祀。这对祥林嫂来说就像是一记重锤,精神每况愈下。后来,祥林嫂听信了刘妈的迷信,去庙里捐了门槛,试图洗刷自己的罪过。然而,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祥林嫂的境遇每况愈下,最后被陆家开除,直到流落街头,沦为乞丐。XX年冬天,当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祈福”的时候,祥林嫂终于被贫困害死了。
以心为题写一个师生间的故事,用第三人称描述无声的快乐
幸福是一泓清泉,一片绿洲,无私的奉献和生命对生命的惠泽。
-题字
在树叶全落的季节,我在冰冷的土壤里埋下了一颗玉米种子。在我小心翼翼地挖坑准备把种子放进去的那一刻,父亲说:“现在种下去不会发芽的,等到春天吧!”“我不理,固执地把种子放进去,盖上泥。在父亲无奈的目光中,我站了起来,在松软的泥土上踩了几脚。
别人都是春天播种吗?我为什么要像他们一样?有没有人尝试过在深秋的午后,开一片安静的地方,种下一颗种子?那将是一种心情,一种和春风吹你脸时播种完全不同的心情!谁说种下一颗种子,就一定要等它发芽?我只是想:春夏繁华的大地,此时可能会很寂寞吧!那么,种下一颗种子,和它作伴不是更好吗?
人在付出的同时,总会有所期待和索取。他们必须要求一些东西来回报他们所给予的。他们太注重播种后收获的喜悦,而忽略了播种那一刻的心情。地球需要一颗埋在它身体里的种子,它只属于它自己。我明白——因为我也孤独。只是,谁会懂我呢?走了很长一段路后回头看,我发现父亲还站在原地,呆若木鸡。我知道我刚才的态度深深地伤害了我父亲,但他没有责怪他。我只是想故意忘记,忘记昨天,忘记明天,忘记后天,忘记自己,忘记一切!
冬天过后不久,我已经忘记了我固执地埋葬的孔子。直到春天的一抹绿色悄悄爬上枝头,父亲才催我给它浇水。浇水吗?我一脸迷惑。爸爸笑着说:“去年秋天你不是种了一颗种子吗?该浇水了。”终于想起了深秋的那一幕。
突然有一天爸爸告诉我,种子发芽了!我没有回应父亲的话。父亲把我拖出了家门,我跟着他,懒洋洋地拖着脚步。站定后,我真的看到一株嫩绿的小苗在风中对我微笑。
我想笑,但我的眼睛终于没有包含沸腾的泪水。看着身边的父亲,我哭了,完完全全。
那一刻,我意识到我并不孤独!
那一刻,我明白了什么是幸福!
写一篇关于用第三人称找东西的短文。
2012年6月6日上午9点在学校操场不小心丢了一部黑色xx手机(最好写下是什么型号)。手机是一个长方体,一角有缺口(一定要详细说明特征)。请尽快联系我。谢谢您们。联系手机:xxxxxxxxxx。
这个启示
xx班:小明(两个空位)
2012年6月17日(两个空位)
用第三人称写梦露的故事,300字:梦露(178-219):字子明,吴栋赢驷将第三。孙权继位后叛变,在吴军城外剿灭山贼的战斗中大显身手。吕蒙早年没上过学,是个大老粗。然而,梦露不是一个没有计划的人。周瑜攻打南郡时,也向梦露讨教过战术。后来,孙权看到了梦露的能力,建议他多读一些军事书籍。这就是著名的“孙权劝降”。吕蒙立即请假回家,认真学习孙子兵法。后来鲁肃回到,和谈话,感叹“以前阿蒙在吴之下,现在却是这样。”吕蒙说:“三天后刮目相看就更重要了。”217年,鲁肃病死。梦露很快成为东吴第三任水军总司令。接着,关羽攻打樊城,吕蒙以白衣渡江之计成功攻下荆州,使关羽大败麦城。吕蒙作为主要指挥官再次包围了麦城,并最终活捉了关羽。219年,吕蒙病逝,孙权生前给他的一切都还给了孙权,这对孙权触动很大。
用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写一篇关于牧羊人的作文。绵羊和牧羊人。
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个牧羊人。
一天,牧羊人想:快到春节了。我应该多磨几袋面招待客人!但是我只有羊。没有驴怎么磨我的面?牧羊人越想越着急,急得满头大汗。但是不一会儿,聪明的牧羊人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自言自语道:“虽然我没有驴,但我可以用羊来磨面粉!””想到这一点,牧羊人开始行动了。
牧羊人来到羊圈,从羊群中抽出三只健壮的羊,对他们说:“你们三个去给我磨几袋面粉!””三只羊把头一甩,叹了口气,对他说:“我们又不是驴,推不动那个大石磨。”牧羊人一听,也认为这是个问题。他想了想,牵出了两只壮羊。他神秘地用眼布把五只羊蒙起来,一只一只地绑在石磨上,对它们说:“从现在开始,你们需要赛跑和奔跑。谁赢了就可以不拉不磨了。”五只羊听了之后,没有多想,就拼命地跑。说也奇怪,不知怎么的,这五只羊居然让磨盘转得很快。大约过了三十分钟,五只羊再也跑不动了,但是它们帮主人磨了五十袋面粉。主人把它们从磨盘和眼布上解下来。五只羊异口同声地问:“谁赢了?"牧羊人说:"你们五个都赢了,你们五个都不需要拉磨。五只羊高兴地跳了起来,它们的主人给了它们每人一片绿草作为奖励。
从那以后,每当有客人来,牧羊人就用面粉做各种食物来招待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