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婚假的规定
一、中国法律规定的婚假是: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按照法定婚龄,享受婚假3天。
2.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可享受15天婚假(含法定婚假3天)。
3.晚婚的军人,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再增加7天婚假,即最多可享受22天婚假。
第二,产假
女职工、女军人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婴儿每出生1个,产假增加15天。怀孕后不满4个月流产的女员工有权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有权享受42天产假。符合晚育条件,根据各地不同规定增加产假。
男方是军人,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并享受探亲假的,生育当年给予女方护理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