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开精油后在房间发现摄像头,要求赔偿65438+万。你觉得合理吗?

浙江女子打开精油后,发现房间里有一个摄像头。杭州的田女士去一家SPA做精油开业项目。她躺在床上,上身没穿衣服,下身穿着短裤。当时只有服务员在。但走到一半,田女士发现房间里装了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自己。也就是说她的隐私暴露了。事后她找到商家索赔654.38+万元,商家却说是派出所装的,他们平时不看监控内容。

当记者问他是否告知消费者店内有监控时,他表示一般都会告知。民警告诉记者,终端在营业,他们只是联网;商家说他们也看不到内容。如果店里丢了东西,他们还得去派出所报案,才能看到监控的内容。

田女士去SPA花钱,本想放松一下,却遇到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她当时全身赤裸,房间有监控,服务员按摩的过程被录了下来,别人可能会看到她的私处。她找商家要说法,商家说派出所让他们装,他们也没办法。他们无法满足田女士65438+万的赔偿要求。

女方要求赔偿65438+万元,我认为不合理。田女士有权向商家要求赔偿,但法律没有明确具体金额。田女士提出654.38+万元赔偿过高,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法官要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行为等情况、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侵权人的经济能力、诉讼所在地法院的生活水平等几个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

派出所作为司法机关,要求商家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办案和打击犯罪,但田女士当时在房间里,客人有私人空间的尊重权和隐私权。商家可以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但不能在卫生间、客人有按摩的房间等地方安装摄像头,否则会侵犯客人的隐私。

司法机关的职责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保护公民。如果他们强迫商家在他们的房间安装摄像头,他们就违反了法律,他们执法就违背了他们工作的初衷。田女士与商家存在合同关系,她想向商家索赔。但是派出所强制商户安装摄像头也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