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李纨

李纨的原型是曹勇的遗孀马史。贾兰的原型是曹的遗腹子。在康熙朝,曹寅是康熙的密友。他死后,康熙让儿子曹庆继任江宁织女,但几年后,曹庆又病死了。他一死,曹家就成了两代寡妇:第一代是的妻子李,康熙的另一个心腹,苏州织造的妹妹;第二代是曹勇的妻子马史。我们能拿这两个寡妇怎么办?李已经没有儿子了。虽然马史怀孕了,但她暂时不能生育。分娩是否会顺利进行,或者她会生下一个儿子还是一个女儿都是未知的。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康熙开口了,康熙让从的侄子中选一个好的过继到李身边,作为的继子,然后担任江宁织造。曹福最终被选中了。当成为李的继子时,他已经长大并有了家庭。他和妻子来了之后,马的地位很尴尬。当然,她是李的儿媳妇,她必须继续孝顺李。然而,她不再是韦弗夫人了。在那个家庭中,她作为第一夫人的地位自动丧失,她不能再掌管家务。当然,在曹福被收养后,他和他自己的妻子住在曹清和马史住的主院子里。当然,马史不得不搬到另一所房子,曹福的妻子自然成了这座宅邸的管家。至于马史,当然,她必须死,她什么也不知道。如果她生下了曹勇的遗腹子,那么她当然会把人生的全部意义锁定在培养儿子上,这样等他长大了,就可以升官,通过儿子封一个被自己害死的夫人。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这样一个微妙的家庭关系中,如果在某年的元宵节举行家庭聚会,因为李在场,作为李媳妇的也必须到场,但她儿子可以认为我是的后代,不是的后代,是我叔叔的私人宴会,你没有邀请我,我为什么要主动去?所以他没去。而他不去,你可以说他“偏心”,就是固执,但不能说他违反了封建礼教;马解释了为什么没有出现,他能笑而不咎。当然,曹福可能仍然喜欢这个侄子。当他发现他没有到达时,他立即派他的一个儿子去问他。既然如此,他来了。第二十二回揭露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康熙年间马对、曹庆、的记载非常丰富。到雍正、乾隆时,康熙朝的这些记录并没有被销毁,而是被保存了下来。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得了疟疾,徐莉及时向康熙报告,康熙立即回复。那个朱批还在,一口气写了好多字:“你打得很好,现在又要给治疟疾的药,怕耽误,晚上就给了驿马。但是,如果疟疾不转为腹泻,也无妨。如果它变成了疾病,这种药是不允许的。南方庸医每次用补药都害了无数人,要小心。曹肯吃人参,此病亦从人参。”(康熙把“补药”写错了,但是皇帝可以写错别字或者句子不通顺,不受规范限制。类似的地方还有,我没有全部解释。)接下来康熙还写了满语,满语是金鸡纳膏的满语音译,然后解释的很仔细:“治疟疾,末用两元,调服以酒。如果轻一点,你再拿一套,你就得留下来。活下来后,一块钱八毛钱,连拿两件衣服,都能生根发芽。如果不是疟疾,这种药是不允许的。需要认真,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千万!”但是曹寅不走运。当药到达时,他已经死了。要知道,此时康熙与二里太子尹的矛盾白热化,康熙面临诸多重大政治问题,却如此关心的江宁织造,可见他们绝不是一般的君臣关系。今年九月,康熙二世废太子。康熙五十四年,继承父业的曹庆病逝,时年26岁。在现存的内务部奏折中,引用了康熙对曹勇的评价:“我从小看着曹勇长大。太可惜了!我是内务部一名官员的儿子。没有人能比得上他。我会办事,会写汇编。我是一个有文采的人,在编织方面很用心。我很期待。他的父亲曾诚勤奋。今天,如果它的业务搬迁,它将被摧毁。今在此,我已与内务府大臣问,曹权诸子中,能养曹母为生母,甚好。”康熙对曹勇的评价在雍正、乾隆两朝当然依然有效。曹青的遗孀虽然追随李,与同居,后来被判有罪,但不能牵连她。当然,她和她的儿子,曹庆的儿子,应该受到了很好的对待,逃过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厄运。这种情况反映在小说中,即不仅是“钟鸣崔屹寺”,还有“鸡唱稻香村”。贾家“死了,人都去奔腾”,李纨和贾兰可以没事,其他的水都结冰了。他们还是水,可以自由流动,最后可以兑现。你可以找到很多这样优秀的关于康熙朝曹操家族的官方资料。请注意,我在这个地方引用的都是官方档案,不是野史,有些是康熙自己写的,他的话有官方记载。至于马史在曹庆死前怀孕一事,曹福在康熙五十四年三月七日的奏折中说:“奴才的嫂子马史,现在怀孕了,是七月...如果她将来有幸生了男孩,那么奴隶的兄弟和继承人就存在了。”根据这份奏折,如果马生的是男孩,他的实际年龄可能比曹雪芹大。说到这,你当然马上就明白了。曹雪芹写了两个人生原型,马史和曹勇的遗腹子,在艺术升华的过程中各矮了一代。马史换成了李纨,年龄基本不变。但曹遗腹子改贾兰之后,年龄降到宝玉以下,与贾环差不多。然而,竺稼在整个故事的开头就说他死了,这只是一个徒然的虚名。是写小说的另类设计,不能说他的原型是曹。曹雪芹为什么这样处理?我想,从创作心理来说,他并不想根据生活的真实情况来写。如果他这样写,书里就要解释贾政是贾母收养的,宝玉不是贾母女婿的孙子。他不想把家里微妙甚至尴尬的人际关系如实转移到小说里。满足小说文本的需要,合并一些相似的条目,避免现实生活中一些过于特殊的情况,可以优化艺术形象之间的关系,避免许多复杂难懂的解释,有利于情节的自然流动,集中刻画人物性格。曹雪芹对李纨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升华,基本上是成功的。在大部分情节和细节上,他都是按照书中设定的人物关系来匹配李纨的场景反射。比如第三十三回宝玉被打,王夫人抱着宝玉哭。“恶业的儿子怕了!”后来我想起了竺稼,哭着说:“你要是活着,你死一百次我都不在乎!”然后他写信,听说王太太在为竺稼哭泣。别人还好,李婉却忍不住哭了。这个写的很准。原型人物升华为艺术形象后,要按照艺术想象设定的身份来表现。然而,在《红楼梦》的前八十回中,仍有不止一处的痕迹,揭示了马对李纨的阴影。第四十五回,李纨带着姑娘们去找王熙凤,请她做诗社的监事。聪明的王熙凤立刻道出了他们的意图:“我是被请去当监工的,可我明明是被请去当赚钱的铜商啊!”李纨说:“你真是个水晶心玻璃男”,但她不肯心软。听她说:“你是大嫂!.....现在他们开个诗社,能用几块钱,你就不管了?只有老太太和妻子。以前是老君主。你一个月挣12两银子,比我们多一倍。老太太老伴还说你寡妇无业,又穷又不够,又有个小子加了十二两,等于老太太老伴……”王熙凤的话还没说完。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这几个词。在这样一个封建大家族中,总账室每月发给每个人的白银数量,都是严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来的。按照李纨在书中的地位,她只不过是郭蓉府的大儿媳妇。就算守寡优待,怎么能落得和贾母、王夫人一个级别,每月银子比同龄人多四倍呢?显然,在写到这里时,曹雪芹是按照现实生活中马史的待遇来写的。原来是这个家庭的第一夫人,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让位于王夫人的原型。当然,她每月的银量不能减少。好了,接下来我们来听听王熙凤怎么说:“我再给你园子地,房租大家拿。年底给你上份。”你这贱人,主子奴才总是没有十个人,衣食还是官。算上* * *一年,也有四五百两银子...“这种在经济上占据‘上份’的封建家庭中的分配地位,对于一个媳妇来说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写马在曹操,她守寡后享受上份待遇。马一生的悲剧不仅仅是守寡,因为李还在,她还要孝顺儿媳妇,陪着儿媳妇,却失去了夫人的地位,眼睁睁地看着的妻子继嗣而成为小三。多么可怕的味道!雍正六年,曹福被判有罪。她可能被排除在财产之外,她也没有偷她的私房钱,但是李没有死,她还是走不了。雍正没有彻底杀死曹操,可能是担心他父亲对曹寅和曹勇有非常明确的褒义,曹福善待两位寡妇会有不便。康熙没有给曹福留下任何褒奖,所以雍正没必要对曹福手软。但鉴于家有李、马,他在扣押了在北京的财产后,又指示少留北京的房子养活自己。后来证实,在北京蒜市口附近的一个19间半的小院子,是一家,包括李和曾经居住过的地方。乾隆元年,曹福如释重负地回到了内务部的办公室,他的家庭状况又有所好转。应该是他从那里搬到了更高级的住处。那么在现实生活中,马史必须存钱以备不时之需,就是拼命存钱,以防将来老了没有收入。而曹既然作为寡妇有赡养她的义务,待遇不变,那她就尽量不动自己的积蓄,住在一起的时候只能进出。康熙朝关于曹氏家族的史料相当丰富,雍正朝随着时间在减少,但还是有的。到了乾隆朝,尤其是“弘熙逆案”之后,几乎为零。有人说完全没有记录。你说这次政治事件牵连到曹家有什么依据?然后,我还想问,如果他家当时没有发生灾难性的变故,为什么连家谱都没有?哪个家庭会自己销毁家族记录?从曹寅到曹雪芹,只有三代!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在现实生活中,马史和她的儿子对曹福、他的妻子和他们的孩子,以及他们的亲戚,如曹福妻子的侄女和侄女的女儿,没有真正的感情。曹福一次又一次地制造麻烦。雍、甘两朝的皇帝虽然对马母子区别对待,但也没有让他们沦落到一起被打、一起被杀、一起被卖的地步。事情发生后,他们对那些曹操的人避之不及,哪里还有心去帮忙?如果马要帮曹家,她帮忙的能力体现在她还有私房钱。如果曹夫人的侄女的女儿的房子被打破,她的恶毒的亲戚卖给妓女,其他救援者虽然有能力贡献,但没有钱赎回,所以他们问赦免马的母亲和儿子,他们可能很冷漠和身无分文。马史会推脱说自己没有积蓄,帮不了他,而她的儿子很可能会让叛徒耍花招,用谎言和骗局除掉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