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2004)48号文是否经省人大批准颁布
否。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2004)48号文是《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由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主颁发,省人大只负责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并不需要经过省人大批准颁布。
否。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2004)48号文是《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由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自主颁发,省人大只负责制定地方性法规,因此并不需要经过省人大批准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