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篮球之父的是谁?

是:詹姆斯奈史密斯

1892年1月,当时詹姆斯奈史密斯在美国麻省的一个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就读,奈史密斯被委任为一班年轻人的体育教师。体育教授久利克要求创造一种新的体育运动项目,条件是这种运动要“有趣、易学和冬天也可在室内进行”。这班年青人被迫定期上体育课,只因上课内容简单沉闷,常常打不起精神,效果并不好。奈史密斯“临危受命,”被指派去提高他们的士气。奈史密斯参考当时各种运动后,认为新运动必要配件是一个球。为避免比赛中的野蛮行为,他规定新运动中球员不可持球跑,也不可太多的身体碰撞。得分方面,他决定“龙门”平放,且要高高在上。奈史密斯用二个摘桃子的旧篮子放在球场的两端,那班死气沉沉的年轻人成为全球首批打篮球的人,很快这项新体育项目深入人心,为青年人所喜爱,篮球的名声则不胫而走,在短短一星期内,连隔邻的一所女子中学也过来“偷师学艺”,甚至组成世界上第一支女子篮球队。篮球运动自此诞生,篮球也就成为美国的国球。

于是,世界上多了一种运动,篮球从室内滚到室外再到国外,直到现在的NBA,直到现在的全民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