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近代中国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
一、旧阶级
1、地主阶级:军阀、资本家、地主。
在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的中国,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完全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其生存和发展,是附属于帝国主义的。
这些阶级代表中国最落后的和最反动的生产关系,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他们和中国革命的目的完全不相容。
特别是大地主阶级和大买办阶级,他们始终站在帝国主义一边,是极端的反革命派。其政治代表是国家主义派和国民党右派。
2、农民阶级:自耕农、贫、雇农(流入城市)。
古代没有地却每天种地还吃不饱的阶级。
二、新阶级
1、无产阶级
中国无产阶级的产生在19世纪四五十年代,外国商人在中国通商口岸开办了一批船坞和工厂。
这些外商企业,利用中国廉价的原料和劳动力,剥削中国广大劳动人民。这样,中国无产阶级就先于中国资产阶级在外商企业里诞生了。
2、资产阶级
如自耕农,手工业主,小知识阶层----学生界、中小学教员、小员司、小事务员、小律师,小商人等都属于这一类。这一个阶级,在人数上,在阶级性上,都值得大大注意。
自耕农和手工业主所经营的,都是小生产的经济。
3、民族资产阶级
民族资产阶级,是在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经济发展与外资没有太多联系,资本相较于国有经济或买办资产阶级势力较弱的一类企业家团体。
是由土地所有者、商人、行政官员、手工作坊主转化而来的,也是中国社会革命的动力之一,但无法充当社会革命的主要力量。
扩展资料阶级的标准是一个纯而不纯的“经济”标准。划分阶级的最重要标准是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其次是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再次是分配方式。
前者是原因,后面二个是结果。列宁实际上向我们揭示了阶级社会的三种对立方式:就生产资料占有关系而言,人们可以被划分为所有者与非所有者。
就生产过程中作用而言,人们可以被分为指挥者(管理者)和被指挥者;就分配结果而言,人们可以被分为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一般而言,在私有制条件下,所有者总是(直接或间接的)生产指挥者和剥削者;而非所有者总是被指挥者和被剥削者。
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这三者总是完全吻合的:所有者可能因为不雇工而不是剥削者或剥削程度微不足道(如小私有者),非所有者也可能对生产拥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权、指挥权(如经理人员)。
显然,生产资料占有关系是我们进行阶级划分的唯一正确的标准,三种对立方式的吻合反映了原因和结果的完美统一,这样的所有者和非所有者是阶级社会中具有典型意义的核心成分。
三种对立方式的割裂则表明三者并非完全是一回事。
其一,若生产资料占有程度有限,则原因和结果的现实联系可能表现得不充分。
其二,第二种对立方式的根源是第一种对立方式,但后者并非是唯一的原因。
第二种对立方式也可能是由“非生产资料占有”因素引起的,尽管这种情况并不能代表其主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