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的主要故事是什么?

“我旅行生涯中最伟大的经历即将开始。大约六七个男孩躺在后面有一辆平板拖车的卡车上...我跑上去问,‘有空房吗?’他们说:‘对,快上车。上车的人都有座位。我还没来得及坐进车厢,货车就开走了。我身体在抖,一个乘客抱着我,我趁机坐下。有人递给我一瓶劣质威士忌...内布拉斯加州的天空一直下着毛毛雨,但却有一种诗意。我突然就喝了。啊哈,我们又上路了!一个戴棒球帽的年轻人喊道...他们说今年夏天他们将骑车游遍美国。我们现在要去洛杉矶。'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确定,所以不用担心。" ..... "——摘自《在路上》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体代表作。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迪安、玛丽卢等青年男女一起搭便车或驾车,数次穿越美国大陆,最终抵达墨西哥。一路上,他们喝多了,抽大麻,玩女人,聊东方的禅宗,累了就拦车,在村子里过夜,从纽约流浪到旧金山,最后散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本书影响了整整一代美国人的生活方式,是公认的60年代嬉皮士运动的经典。

《在路上》是垮掉派的代表作,写于1957年。这一年,在遥远的英格兰,后来感动世界的甲壳虫乐队灵魂人物约翰·列侬拥有了他的第一把吉他。为了生存,中国人正在努力分辨左右。文学创作或行为艺术的主要形式是“说出来、说出来、大字报、辩论”;在太平洋彼岸的北美,一个名叫凯鲁亚克的年轻人正在经历一种充斥着酒精、烟草、大麻、性和无尽旅行的生活。他把自己和几个被他称为“最邪恶最聪明的混蛋”的朋友多次穿越美国大陆,融入到这部名为《在路上》的小说中,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带读者以各种形态参与他们在路上的爱情、苦难和疯狂。《在路上》将被视为“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宣言。2006年,似乎为了配合《在路上》50周年,上海译文出版了N+1中文译本,这次由重量级人物王永年先生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