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如何?

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数百年间,女性再嫁的舆论评价和社会氛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宋初,社会上流行女子再嫁,仍然是利用了唐朝的遗风。五代连年混乱,连唐末公主不得再嫁的规定都不遵守了。毛的妹妹第一次嫁给米福德,守寡后改嫁高怀德。在社会名人中,大文豪范仲淹年轻时丧父,随母再婚,长大后归宗。

宋仁宗颁布了类似于唐玄宗的法规,禁止宗室有儿子的人再婚,但北宋时期民间的再婚趋势并未衰退。

南宋以后,礼教越来越严厉。一方面,朱等人不遗余力地宣传它,控制知识分子的思想。另一方面,它已经开始在社会生活中显示出巨大的影响力。之后没有皇室公主和公主多次结婚的记录,普通官僚的女儿再婚也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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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妇女政策

妇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男女平等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已将男女平等写入宪法。

我们采取各种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和有效措施,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婚姻和家庭等领域给予和保障妇女平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充分调动和发挥妇女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法律上的男女平等与事实上的男女平等还有很大距离,一些忽视妇女地位和作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为了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必须切实维护和促进性别平等,鼓励和支持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竞争,实现发展,享受成果。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