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古代的监狱有多黑暗。
在封建司法制度下,触犯“王法”的普通百姓甚至低级官员都没有任何权利可言。从一些话剧和影视剧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封建官员在课堂上大喊:“说实话,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其实这只是对尚未定罪的嫌疑人的恐吓语言,但对于真正的犯人来说,进了监狱就像进了阎王殿。
囚犯一旦被投入监狱,不仅会遭受各种不人道的虐待和折磨,而且生命也没有任何保障,在监狱里经常被酷刑或虐待致死。这种现象在封建司法制度下的监狱里随处可见,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封建法律严格禁止虐待和任意处决犯人,这是历史上最黑暗的五代时期,其法律也明文规定凡是被狱官刑讯致死的犯人都要以故意杀人论处,但实际上这些规定往往只是一纸空文。
古代监狱非法处决犯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明朝权力最大的宦官魏忠贤为了除掉反对他的官员,常常捏造一些罪名,把他们抓到甄宓司衙门监狱,严刑逼供,然后以非刑处死。这实际上成了魏忠贤在政治斗争中打击政敌、铲除异己的重要手段之一。
有的是残忍的官员,随意杀人。唐朝武则天当政时,每当颁布赦免犯人的圣旨,酷吏、官吏等官员总会派狱卒先把狱中的犯人全部杀光,然后再宣读圣旨。因为监狱里的小犯人很多,宋朝的监狱官甚至下令杀死监狱里的100多名流氓罪犯,然后向上司报告自己的死讯。
文学巨著《水浒传》也描写了当时监狱中的种种黑暗行径,如敌人买通狱吏、设计杀害囚犯等。恶霸毛太公父子为了夺取猎户解珍和杰宝猎杀的老虎,与官府勾结,以“光天化日之劫”的罪名将其投入大牢,并命州官监狱的一个小头目在狱中将其杀死,灭绝,以免后患。
在封建司法制度下的监狱中,监狱官员为报复他们没有向囚犯索要财产,要么虐待囚犯致死,要么秘密谋杀囚犯是很常见的。对此,明太祖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很多在狱中“死而无罪”的犯人,要么是因为狱官要钱而被非法杀害,要么是因为狱官拿了别人的钱,为别人报仇而被非法处决。所以,其实监狱里犯人的生活根本没有保障。犯人被杀后,典狱长以“病死”为由向上司汇报,上司几乎不会派人去调查死者的真正死因。这样,那些被非法秘密处决的犯人,自然无法了结冤屈。
古代监狱非法杀害囚犯的手段也是五花八门。
《水浒传》里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宋武被押解到孟州监城后,同监的犯人告诉他要提防狱卒暗藏的危害,并告诉他狱卒杀害犯人的各种手段:有一种手段叫“盆吊”,就是晚上给犯人几碗饭和臭鱼,然后吃饱饭,把他们带到地牢里,用绳子捆起来,用席子卷起来,塞住七窍,把他们的头低下。还有一种方法叫“土袋”,就是把犯人捆绑后,用一个布袋装满黄沙,压在犯人身上。“不用半班就能干掉他。”这是小说里的描写,却是现实的真实反映。如“土包”法,是明代甄宓司衙门常用的杀俘方法。它用重物压住犯人的头,把犯人压死。死者鼻子被压扁,面部扭曲,无法辨认。
此外,还有各种骇人听闻的非法杀害囚犯的手段。尤其是宦官魏忠贤专权的时候,镇政府在狱中随意处决犯人更是屡见不鲜。有的把人活活打死,有的用钉子把人钉死;还有人往犯人身上泼开水。“瞬间皮烂肉盖,两天就死了”;有的人死后骨肉已断,却不知如何杀之。
在古代监狱中,还有一种常用的“杀囚”方法:与一般的杀囚方法不同。监狱官员并不是非要亲自动手,而是设计了各种手段强迫囚犯自杀,因为他们受不了酷刑。西汉名将周亚夫的功名和地位与其父周波相似,但他也遭遇了与周波相同的命运。周亚夫与一起平定了七国之乱,因拜太尉、丞相而声名显赫。后来被控谋反,因买兵器陪葬被捕入狱。在审问周亚夫时,他辩称这些武器是随实物一起埋的。审判他的廷尉(最高法院执行长)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坚持说即使不“地上”,他也要“地下”(死后)造反。在监狱里,他遭受了狱吏的各种侮辱。周亚夫忍受不了这种无理的诬陷和残酷的辱骂,五天后带着委屈走了。
古代监狱的狱官敢于违法乱纪,杀害犯人的主要原因是封建帝王的默许和纵容。在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的社会结构中,皇帝的行为和语言就是社会的法律和规范。如果说周亚夫是被逼死的,那么背后真正的凶手是刘启,因为周亚夫的权势而救国的汉武帝。他想除掉周亚夫这样的英雄,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又不敢当众处死他,只好采取这种“钻刑罚空子”的手段。宋朝的民族英雄岳飞被控“莫须有”罪名,以同样的理由在狱中被处死。
由于封建制度下皇权高度集中,封建君主肆意杀戮,已经到了完全不受封建法律约束的地步。北齐文宣帝高阳,经常随意杀俘。监狱里的狱吏专门准备了一批犯人让他随时杀掉。这种滥杀犯人的行为其实有个名字,叫做“为了犯人”。上升的东西跟着下降的东西。监狱看守非法杀害囚犯,这给了他们一个“合法”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