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人]

出轨也叫出轨。前者赤裸,后者优雅,意思是一样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偷偷拿走不属于你的东西,叫“偷”。但偷东西的“偷”和偷人的“偷”是完全不同的意思。这种不同只能意味着,很难解释,你懂的。

七八十年代的农村,思想意识还比较僵化保守,男女关系是一个神秘的禁区。偷人是可耻的,不道德的,可耻的。鉴于生活艰苦,当时偷窃较为盛行,从偷鸡狗到偷牛羊,还有偷水果、蔬菜、粮食等。在各种不光彩的“偷”中,最被鄙视和唾弃的就是“偷别人”。甚至在女人吵架骂人的时候,最恶毒的就是“偷别人养韩”。

黑幕偷人都在悄悄进行,当事人要千方百计避人耳目,谁也不敢光明正大。一旦被捉奸在床,代价和惩罚往往是最重的。从被人戳脊梁骨,抬不起头,到要看不起所有人。最坏的情况,你被打得鼻青脸肿,被扫地出门,甚至还杀了人,家破人亡,收拾不了。

尽管后果严重,但感情没有对错。在我们那里,仍然是“山火不灭,春风吹又高”,每年总要出一两次,成为宁静的农村生活的g点,让老少都为之振奋。之所以想出轨,是因为对现在的婚姻生活不满,有很深的怨恨。感觉家里的那个不是那个,不是做错了,是做错了更多,是做错了更多,而别人家的那个,不管是这个还是那个,都是女的是石,男的是潘安,怎么看都顺眼,怎么看都是。这样的攀比导致心理失衡,行为失落。那时候的婚姻,不像现在,恋爱自由,婚姻独立,感情基础深厚。当时大多是“父母之命,媒人之言”,通过相亲认识。还没来得及记住对方的长相,了解对方的气质,就已经有了结婚仪式,更别提牢不可破的感情了。他们都是学龄的年轻人,他们将就一下。已婚,同住一个屋檐下,相处久了,矛盾爆发,蓬勃发展。生活不如意,性格不合,三观不合,地位不相称,长相不般配,这些都可能是出轨的有力理由。蜜月期还可以,新鲜感在,互相迁就。在一起久了,日子过得如水,矛盾爆发了。受了委屈,在内心深处,我总是渴望一缕清风吹过,掀起惊涛骇浪,我总是渴望一盏明灯,温暖黑夜。毕竟人还年轻,人生还长。这时候的心灵是脆弱的,几乎没有防备,一句善意的话对上眼睛,一个关怀的眼神,一点点的帮助都可能让两颗心撞得粉碎,让两个人打起来。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他们觉得对方就是合适的人。都是有经验的人,比婚前的矜持大方大胆多了。

偷人的人心态不一样。有人谋利,有人欲望,有人认真,认真的人就像飞蛾扑火。饮食男女,世俗的欲望。利益和欲望是孪生姐妹。往往是女方获利,男方欲望,想拿什么就拿什么。那时候很难生存,有老有少。为了生存,女人可能会不经意地依附权贵。村里的书记、主任,生产队队长,会计,蛮横的地痞,强势的劳动力,都有可能成为女方攀附的对象,用身体换取蝇头小利,帮助家里渡过物质难关。男人占便宜,当然也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照顾,还以颜色。其实这种情况到处都有,娱乐圈常见的潜规则就是这种情况的升级版。当然,不仅有娱乐圈,还有繁忙的职场,风光的官场。运气好的话,当事人意气相投,真诚相待。一方“恨未见面先结婚”,另一方“悔未见面先结婚”,动了真情,偷了人心。这种情况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双方都是理性的人,都能产生这种真情实感。第一,要克制,做到“秀恩爱,止于礼”。但是感情没有对错,不可预测,不可控制。随着对你的了解越来越深,感觉越来越强烈,欲望也越来越强烈。一旦有了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人,我的灵魂和肉体就会彻底沦陷。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之后留给法定另一半的只是行尸走肉。两个陌生的同床异梦,婚姻充满硝烟,留给爱人的,是最纯粹最柔软的一面。这是偷人偷心的最高境界。人心被盗,当事人高空走钢丝,危险无穷。在那个没有电视和网络娱乐的年代,村里人都在说闲话,往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喜欢八卦的村民和狗仔队一样擅长跟踪出轨。他们总是在黑暗中盯着。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长了,谣言到处传播,连他们都被抓了个正着。

偷人,最好的结果是有情人终成眷属,风雨同舟,或者约好月黑风高夜私奔;要么打破原来的家庭,组成新的家庭。这种情况很少见,但确实存在。二是从此封闭了自己的内心,断绝了注定的爱情,回归了家庭,得到了另一半的原谅。最糟糕的是鸡死了。一方离婚了,解脱了,自由了,以为是时候开始新的生活了,对方却突然刹车,又回来了。从此再无狂想。

围观者往往和偷人的双方纠结。虽然他们在道德上受到谴责,但他们在感情上是值得同情的。我二十三四岁的时候,村里有一对找对象的夫妻。作弊被抓后,他们私奔到广东,成为村里去广东打工的先锋。他们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对他们来说,他们的家乡只是悲伤。据说他们现在还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和原来的那一半办理离婚手续。对他们来说,婚姻不重要,重要的是相爱。结婚证只是一种形式。他们要的是内容,是彼此关心的岁月。记得被抓后,他们被深追浅追,连夜逃亡。

还有一个出轨的悲剧,至今还很尴尬,不愿意被村民提起。村里有一个人,通过当兵,领了皇粮,留在了省会长沙。后来女儿回来了,住在亲戚家上初中。这是一个感性的时代。结果,外省姑娘爱上了村里的一个帅哥,偷了禁果。女孩父母知道后,不同意,就带着女儿回了长沙。女儿又逃回来了。如此三次,三年。这对父母决定把女儿嫁给一个车库工人,但他们拆散了这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在父母的干预下,小伙子也不得不结婚成家。但是后来,姑娘离婚了,回到小伙子身边,成了第三者。这种爱情没有婚姻,但有婚姻也没有爱情。一个屋檐下,全家乱糟糟的,夫妻吵架,婆媳吵架,老婆和情人吵架。我实在受不了了。年轻人什么都不理会。他一个人离开了云南,身边没有两个女人。后来在云南定居,很少回来。

当然,我见过有人偷别人东西,一个人玩几个女人如鱼得水,几个女人相安无事。这个人很会做生意。他在当地是个能人。他会开车,会运输,他对黄花的想法很生动。他已经成为著名的大老板。他有很多女人,对谁都好。他给妻子在家里开了一家专卖黄花的大商店,和自己的姑姑在外面开了一家黄花菜加工公司。他还带了一个女人来为自己经营生意。家庭由妻子操持,母亲由妻子服侍。外出应酬时,她带着爱人,让当地男人“羡慕不已”。问他,他说,“我对他们都很认真。”

人生短暂,如果没有爱,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没有波澜,没有生命。伟大的匈牙利革命诗人裴多芬说过:生命可贵,爱情更贵。我也双手赞成这个观点。对于出轨,我觉得要分两方面来看,鞭挞低俗,支持真情实感。为了偷人而偷人没什么好赞的,真情偷人也没什么不好。我们都尊敬鲁迅。许广平之前,鲁迅和朱安有过婚约。但鲁迅和许广平之间,一直是文学界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