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的老王干买了我的小说。

后来男方赔偿老王23万,被判1年5个月。

01.男子打断老王13肋骨,被判赔偿。先说这件事。这件事的主角有三个,分别是43岁的男子阿明(化名)、阿明的女朋友阿花(化名)和阿明的好兄弟老王(化名)。可能大家看到这段感情,脑子里都会有一个剧本。是的,这个故事正如你所想。

阿明6年前在厦门认识了阿花和老王,与阿花成了恋人,与老王成了兄弟。阿明和阿花在一起六年了,却没有结婚,阿明也很满足这样的日子,可是有一天回家,他的世界突然崩塌了。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回家,然后发现阿花和老王睡在一起。两个人见到他都很慌张。老王然出来抓着他的衣服。阿明生气了,打了阿花一巴掌,阿花哭着求阿明原谅她。

阿敏看到阿花这么求他,觉得阿花知道自己错了,就答应阿花原谅她和老王。但是狗改不了吃屎,阿花也没有和老王断绝关系。有一天阿明接到老王的电话,老王说阿花在酒店喝醉了,让阿明去接他。

结果阿明去了酒店,发现他们又在一起了。这次阿明生气了。阿明觉得她给了他们一次机会,但他们还是没有珍惜,还在做爱。这是爱和友谊的双重句子。阿明动手了,结果是老王断了13根肋骨。事后阿明说了些什么,其实她和老王早在六年前就有一腿了。

因为阿明打人,老王重伤,所以阿明被判赔偿老王23万,还被判1年5个月。

02.遇事要冷静,不然会吃亏的。对于这件事,我有点怀疑是假的。是自媒体捏造出来骗流量的东西。因为我在网上查了一下,除了一些自媒体写的,官方媒体没有报道这个事情。

而且第三者真的叫老王,和网上的“隔壁老王(不是歌手)”那么像,感觉是有人故意的,就是为了迎合网上的梗。当然,现在作弊已经相当普遍了,所以无法考证其真伪。

这么说吧,这是真的,所以我怀疑这个阿明是不是被陷害了。整件事有一个细节,就是阿明先生在6年前同时认识了阿明和老王,而阿花也在6年前最终承认了自己和老王的关系,所以有可能阿明是被这两人陷害的,或许是为了赚点钱或者让阿明去打工养活他。

我们再回头看看阿明的行为。个人认为阿明的行为非常不理智。当然,我能理解他的不理智。毕竟男人只要面对这样的事情,就很难平静下来。

但是,我还是想说,越是遇到这种事,越要冷静,千万不要让愤怒控制了你。一般在愤怒的情绪下做出的决定基本上都是错误的。比如阿明,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从此断绝与这两个人的联系,当然也要带上属于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