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女孩杂志

关于追女孩的日记

女孩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当一个手里拿着玫瑰花的男人出现时,她会嫁给他。这个简单的想法曾经被有心人听到,从此两个人心中都有了自己的梦想...

这个女孩在T市住了一年。在这一年中,她认识了许多人,并与以前的朋友保持联系。有很多人追求女孩,女孩经常被这些追求者弄得心烦意乱。一次次情绪化,一次次接受,然后拒绝别人的好意。女孩在这个城市有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是因为一切顺利,爱情对女孩来说就是一块心病,因为她对感情永远是个傻逼。我害怕别人对她好,我欣赏别人对她的好。这个女孩已经谈过很多次恋爱,但是她没有能力这样做。姑娘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每次谈恋爱都希望能天长地久。然而这只能是一个梦,于是女孩心里想,如果有一天,在对的时间,对的人出现了,手里拿着一朵红玫瑰。那么这个人就是女孩会托付一生的人。女孩心里有自己的秘密,没有人知道。

这一天,网上出现了一个人。他和那个女生聊得很投机,从此就成了朋友,一起聊天。渐渐的,女孩追求女孩,女孩也渐渐被融化,被感动。她被男孩的体贴,男孩的坚持,男孩的一切感动。她唯一不相信的是永恒。恋爱次数太多让女孩害怕。我怕这种感觉来的太快,去的也太快。两个人的默契是女生前所未有的。男生了解女生的一切,用心感受女生的一切。姑娘的工作虽然不太好,但足够自理,没有负担,也能找到老公。只是玫瑰。其实女生完全可以收到玫瑰,只是每朵玫瑰的重量不一样。男孩猜到了女孩的心思,知道了她的梦想。公共汽车上坐着两个人。男孩对女孩说,我会送你99朵玫瑰。其实这句话根本打动不了女生,因为谁都可以做到,只要知道女生是怎么想的。让女孩感动的是,男孩说要自己种99朵玫瑰,女孩还是笑他傻。有的花不活了怎么办,那就种200个,全部留着以后用。男生的话说得简单,却印在了女生心里,傻瓜。

想起来很美好,想起来很甜蜜。于是女孩的心里出现了这样一句话,这样的爱去哪里找,这样的爱是不是还用怀疑,就算是假的,女孩是不是要他骗他一辈子。男生的爱,那么真诚。傻瓜,当玫瑰盛开的时候,我会嫁给你。

人生总需要面对起起落落。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孩子,精神上还是很有眼光的,虽然生活上有点不足。十六岁那年,父亲的虾塘因经营不善亏损,十几年的奋斗泡汤。可悲的是,她十几年的积蓄都在这只小虾米身上,一家三口连一套像样的房子都没有。懂事的小冉求深深知道母亲心里的酸。一个女人大半辈子都在和一个男人一起吃苦,没有要求他给自己多少物质上的富足。然而,她雪白的肌肤却因为十几年来糟糕的日常生活而被岁月侵蚀。她小时候哄她睡觉的手早已毁成了冻馒头,下垂的乳房让她彻底进入了异性的行列。小冉求跪在她母亲面前。她没有流泪,而是不停地为眼前的岁月见证人擦拭着玻璃球般大的泪水。夕阳从外面摄入,投射出父亲倚在门框上的背影。一根接一根的香烟弥漫在空气中。风一吹,门外的扫帚枝悄悄进来,好像也想打破压抑的寂静,它们直接在铁簸箕上打我。父亲回过头,不知道过了多久,男人才转过头,仔细看了一眼和他共事十几年的中年女人。她嘴里的烟蒂被两个手指拉下来,在大拇指和第二个拇指之间轻轻扭动。他一瘸一拐地向她走去,对于一个在外人看来只是粗人的农村男人来说,阳刚中有阴柔的感觉,扑通一声,敬畏地跪了下来。小冉求和她的母亲几乎被吓坏了,母女俩毫不犹豫地抱着父亲哭了起来。夕阳西下,风不停地吹进屋里,但远处传来的拖拉机声和这三张嘴的哭喊声,汇成了乡间晚霞的静谧氛围。随后几年,父亲借钱重开虾池,两年未还,虾池逐渐扩大。

时间在茫茫人海中飞逝。他低着头戴着帽子,冬夏两季都戴着口罩,让人不敢靠近,怕被这个带着病毒的路人感染,让我们老了,后悔了,迷茫了,来不及拉住他的衣褶让他慢下来,和他聊起无尽的悲欢离合!小冉求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最好的中学。大二的时候,她被一只小狼盯上了。不幸的是,这只饿狼不合冉求的口味。在冉求的心里,她已经被家庭束缚住了。虽然是个女孩,但她出生时妈妈给她起了个男孩的名字。在农村,即使在国家提倡男孩女孩一个样的前提下,仍然存在一种腐朽的思想观点,认为传统的男孩是家族传承的象征。冉求的母亲在邻居和亲戚看不起的目光中抚养小冉求长大,这与夫妻间的信任和爱是分不开的。当然,冉求也很明智。但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处在这样一个阶段,对青春期难免有一种非理性的诱惑。她自然会暗恋一个人。冉求是文科生。在她心目中,学理科的都是高智商,尤其是学物化的。也许这只是对和自己同级比自己高的人的一种欣赏和羡慕。她喜欢学理科的童文润。童文润真是一个讨喜的男孩。他看起来就是那种你在人群中认不出来的。他最喜欢的发型是三七开,所以同学们都叫他“汉奸”,但是他非常热爱劳动,所以在高中做了三年的劳动委员,也让很多老师同学都认识他,干脆把他的名字改成了“劳模”。说实话,童文润虽然是理科生,但好像什么都好,会画画,这个男生还能写一手漂亮的字。当然,每次老师让他抄课堂作业,作为男生很受小女生欢迎,但她们就是取笑他!他的同学有一个叫胡的。其实这个小哥哥很有地位。他是邻县的特种兵。学校为了争取生源,经常在中考前派一个主动的师傅跨界招生,可惜每次都会被打得鼻青脸肿。于是经过多次练习,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群胖子参加招生队伍。他们没有肌肉,但是脸很轻很轻,看起来是训练有素的高手。童文润是胡的死对头。每次考试都是他排在前面,所以胡对他恨之入骨,但他常常恨一个人却忘不了他,直到爱上他。不久胡一怒之下和童文润打了一架:那天天气很热,大家都换了夏装,爱打球的胡三子(胡)正脱着上身和校队里一群被文理生鄙视的体育懒鬼一起打球。可惜那天童文润生病了!

胡不知道他怎么了。这个傻逼奶奶居然把球扔给了童文润。没想到今天阿童很虚弱。球击中了他的头部,把他打倒在地。那胡三子一伙就笑了。三儿子挥手脱下t恤,嘴里银牙白牙间粘着的韭菜丝随着嘴里的气流在缝间飘动。身后的臭蛋也跟着喊,但没过多久,三儿子的笑声突然从空气中消失,直冲童文润而来。晕倒在地的童文润被胡三子抱在怀里,胡三子摇晃着阿通的身体,大叫道:“傻小子!童文润!叫醒他,叫醒他!”童文润仿佛在胡三子巨大的胸肌下感受到了“母爱”,胡额头滴落的汗水奇迹般地将他唤醒。没想到,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他的死对头,但面对这张热切的脸,温润的心仿佛从冬天转到了夏天,他立刻站起来,目光呆滞地看着胡三子。胡三子赤裸的上身沾满了汗水,一动不动的眼睛里充满了期待。温润走回教室。一切都太突然了。一群傻瓜站在篮球场上,他们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肌肉证明他们只是四足动物...

他们即将进入高三,将要面对各种挑战,而一切对于童文润来说都是顺理成章的。这是开学的第一天,冉求乘乡村公共汽车从家里出发了。没多久,车上上来一个人——童文润。也许真的是缘分吧。童文润坐在冉求旁边,后者拽着坐在屁股下的童文润的衣襟。当童文润转过头的时候,冉求抬头刚好到他的下巴,吃了一个“吃豆”。这吓坏了冉求。在喊疼之前,冉求毫不犹豫地摸了摸下巴,还不停地问对方疼不疼,这让童文润刚刚上来的火又熄灭了。这无疑成了他们的第一次接触。冉求的温柔可爱让这个懂事大方的男孩第一次动了心。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但他们好像聊了一个世纪。小曾经每次都要看一眼窗外的风景,现在都浮现在车内。她不敢看他动人的眼睛。每当她说话时,总是半低着头,时不时还会抬头看看自己心仪已久的白马王子。她很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时不时的扭头弄弄自己的刘海,生怕自己的一句话让对方觉得自己没有那么完美,但是在阿彤面前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所谓,因为他喜欢她,他也不知道是喜欢的美还是喜欢她骨子里的温柔。也许只是青春期的一次性爱冲动,但他们真的相处得很好。

人生如水。贫穷和艰难只是人生长河中的一粒沙砾。也许它有一些障碍,但水是看不见的。生命的价值是流动的,穿梭于时空,所以总会从夹缝中流过,通向目的地。童文润的母亲在他高三的时候患上了精神抑郁症。如果说他以前是个懵懂的孩子,这次家庭磨难无疑成为改变他余生命运的转折点。成绩一落千丈,不断旷课,让这个幼小的心灵背负着家庭赋予的重担。细心的冉求感觉到了不对劲,胡三子这种四肢灵敏的动物也不例外。这一天,太阳好像有点小寒,就给自己盖了一床被子。冉求找到了胡三子,其实胡三子从一开始就喜欢冉求,但是三子这个混蛋在初中就爱上了。没想到那个女生爱死她了,三子还不错,还痴情。如果不是,冉求会是这个男孩的。他们一商量打算去温润家看看有没有出事,到了他家,迎面一个搪瓷脸盆飞了进来,吓得不敢进屋。这时,冉求向屋里望去:温润独自坐在院子里,屋里不断传来女人般的狗叫声。温润显然看见了冉求,跑出了院子。站在冉求面前的小男孩拥抱着她,哭了起来。后来,他意识到这是一场多么大的灾难。三子还有人情,抱在怀里。在温润的心里,他们是他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永远不会忘记!在被同龄人劝说后,他回到了班级,时间来不及后悔自己的痛苦,就忍不住往前走。眼看就要高考了,文润的成绩一直提不上来,这让冉求很着急,但作为文科生,她也无能为力,于是冉求主动找文润谈了谈。晚自习刚过,冉求来到温润的班级,全班同学都走了,只剩下他们两个。学校每天晚上都有一群“野狗”在培训中心查课。他们的嗅觉非常灵敏,手中的高档手电筒仿佛能穿过黑暗射向宇宙的另一边。在他们眼里没有违纪,但那天晚上他们很失望。冉求向童文润表白,但她惭愧的是,她只是在纸上用彩色图案写下了那三个字。然而,温润的心却像蜂蜜一样滋润。她一言不发,直接拉着冉求的手走到门后,关了灯,吻了这个爱他很久的小女孩。这对于从来没有感受过唇间交流的她来说,太突然了。她推脱着自己湿润的身体,而她心中压抑已久的所谓爱情,却在这一刻情不自禁地释放出来。青春真的有点冲动,渴望立刻占有对方,无论何时何地。那双手越过了边界,当发梢触碰到女孩坚挺的乳房时,冉求做出了不自然而又自然的反应。他抓住他的手说:“快跑,不要”。这当然也让他清醒了一瞬间,明白了自己在做什么。他伸出右手去打开教室的门。去宿舍的路上他们什么都没说。最后,当他们到达宿舍门口时,他递上了她的名字:“冉求,谢谢你,我会努力的,你放心。”

高三生活过得很快。冉求以优异的成绩被师范大学录取,而童文润被一所私立大学录取。胡三子去了一个叫烹饪设计的专业学校,这是他的梦想,因为他想成为一名厨师,那也适合他。到了大学,童文润成了班里的小丑人物,一个宿舍六个人成了傀儡校长。每次班会谈到卫生,他总是成为焦点访谈人物。有两个人在一个宿舍打游戏,每天晚上零食的叫声就像“做鸡”一样。胖子只知道看小说。从食堂到厕所,依然保持着高中的三分线。他们只走直线,被车撞死也不知道怎么办。还有一个吉他人,每天定时放他的英文歌,晚上总是开着音箱,说着其他心爱的木吉他。多么悲伤的数字。阿香是个汉族人。不管冬天还是夏天,他总是汗流浃背。可能是他妈的内分泌问题,所以他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王广汉。广汉热爱运动,思维活跃,但就是不会说话。在大学里,学生会往往是很多学生竞选的组织。他们已经成为名誉和利益的象征。学生会虽然是学生的代表,但往往是老师意识强加的,学生会成了师院领导管学生的办公室。像温润、广汉这样的活动家,当然也无一例外地在世俗世界里追寻这种荒诞的浮影。广汉很快就从体育部的一个小主任升到了部长,文润也是一个很好的维权中心副主任。这份工作成了他成为学校风光名人的跳板。每周的查案让食堂和校店总是热情欢迎他。其实他走了之后,隐藏在那些火辣面孔下的谩骂和吐槽也随之而来,同学们异样的目光不是羡慕而是在好奇中产生了一种鄙夷和讥讽。但他依然充满了魔力和灵气。

大学是漫长而枯燥的人生历程,对爱情的渴望几乎是每个男生女生心中永恒的光芒。每张脸下的清纯都让人觉得恶心,说话的小女孩都让人觉得不舒服。夏天,黑丝秀把对性的饥渴和向往展现在他的腿下,男生宿舍戴着耳机,在他们的手臂间带着不可抗拒的激情闪现。性成了这个时期的追求。宿舍四个人都有女朋友,除了那个看小说的。文润的女朋友是冉求,她在外地的师范大学读书,他们仍然保持联系。互联网已经成为他们唯一的交流方式。每天的电话总是在温馨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但这一切对冉求来说似乎很一般,没有任何回忆。文润从进入大学开始就开始了高中时无法实现的爱好,开始了诗歌和文学创作。他有崇高的理想和目标。他可以说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他知道婚姻是一个需要安排和规划的工程。也许有爱才会有进步。他爱冉求,所以他愿意奋斗,只想给她一个温暖的家。但是很多时候,理性和感性的关系是无法把握的,更何况是处在这样一个需要发泄的生理阶段。

无论冬夏,冉求总是在每晚11点10分接到温润的电话。除了简单的问候什么都没有。“今天有什么开心的?我们有什么好笑的?你给家里打电话了吗?你的家人怎么样?你的天气好吗?”时间长了,冉求开始厌倦了。浪漫成了一个男生在心里追一个女生的基本要求,这是她拼命想要的,但可能真的很难,异地恋更难。每个人都有脾气,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决定了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对生活的理性认知。曾被高中同学称为情侣的冉求和温润引发了他们之间的矛盾。一次两次可能不是问题,但是每次的疼痛总会留下疤痕。即使这个伤疤在这种修复下愈合了,也会在第二次吵架中被重新提起。如果说女人的眼泪是外在的,那么男人的眼泪就是内在的痛苦。很快冉求先分手了。屏幕上打出“我们分手”几个字的时候,童文润的心跳静止了,二楼书桌柜上的台灯处于电压不稳定状态。即使外面刮风,窗户也是开着的。在六个人的空间里,这个一英尺宽的角落里没有空气,没有声音,也没有颜色。过了一会儿,字幕里又出现了同样的话。阿通是个悲观主义者,很难理解对女孩是非的否定。其实这只是她一时的抱怨,却真的伤到了阿通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分吧,有什么大不了的?”一只钳子重重地敲着键盘,发出这令人心碎的叫声。之后,阿通遇到了知音。她温柔善良,大方得体,总是保持着可爱的笑容。最重要的是她喜欢童文润。陶婷婷在温润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像姐姐照顾弟弟一样给他温暖。需要强调的是,温润心里一直有冉求的位置,恨到这种程度往往是最不理智的时候。很多时候婷婷会给他文学上的支持和鼓励,也会为他介绍老师。后来才知道,婷婷的爸爸是大学教授,但一切在童文润心里都没那么重要。对于这个出现在他人生波折中的姐姐,他一直保持着一份感激和敬畏。婷婷每年都拿奖学金,很热情。她卷曲的长发散发着诱人的体香,S型的曲线有一点丰满成熟的女人味。她谈吐优雅,有一种眉宇间不亲近的感觉。但就是这么一个大家都在追的美女,却爱上了没有长相,没有家世,没有特长的童文润。说实话,这个小黑哥(童文润)除了写作,最擅长的可能就是演讲了。婷婷是学生会主任,负责心理演讲活动。小黑哥上台后,第一个动作就是拿到自己的三七开发式,然后握拳答谢观众。这样的幽默深深打动了这个平时不太爱说话的小女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