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瘫痪在床的男子独自在家8天被饿死,其妻女为此获刑,对此你怎么看?

妻女因为放弃照顾瘫痪在床的陆某导致陆某死亡或刑事法律所规制的结果。

一、瘫痪男子被饿死始末

陆某曾经也是一个健康人,但是陆某后来却因为中风而导致全身瘫痪不能动,此时抚养他的责任就落在了陆某的女儿和妻子许某身上。然而他的妻女却不想履行这种责任,在将陆某不负责任地送回陆某母亲家中后,许某母女就开始躲在了亲戚家中,就连陆某自己一个人被两兄弟送回家呼叫她们,她们也没有回;由于长时间没有进食,陆某最后就被饿死了。许某母女的行为由于构成了遗弃罪,所以最后都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二、妻女获刑是违背了法律导致

许某母女获刑是必然的,许某母女负有对陆某的抚养义务,在陆某不能够移动自己身体同时陆某还在家的时候,许某母女明知陆某一个人在家仍将他自己扔在家里,最后陆某因为他们的这种不管不顾而死亡。许某母女的行为与陆某的死是存在着因果关系的,由于她们负有对陆某的抚养义务,所以许某母女的行为构成遗弃行为,她们的行为也构成了遗弃罪。至于说许某母女后来说她们并不知道陆某一个人在家,这纯粹就是诡辩,法庭提交的信息证据已经足够证明她们两个人就是知道陆某在家;同时许某母女也回过一次家,看到自己家里有灯光,基本上也能够知道陆某在家。

三、有责性要求我们必须履行法律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对他人负有身份上的义务要求或者先行行为的义务要求,那么我们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我们就拿一个经典例子来说明什么叫做法律要求的义务。在经典的妈妈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水中先救谁的例子当中,我们一定知道要救自己的母亲,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强关联关系,不仅父母落水了子女要及时施救,子女落水了父母也得及时施救,假如我们救了女朋友而没救母亲就构成犯罪。所以说,当我们的身份或者先行行为,有要对他人施以援手的义务时,我们必须得先把义务履行好,否则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