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有迹(九)——钱钟书《围城》质疑

我是一个不灵活的人。自从我定了一个规矩,读书要留痕迹,我就把自己捆住了,让自己不安起来。尤其是看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之后,我简直不知道这个痕迹应该留在哪里。评论小说的结构、主题、人物、语言、表达方式等。,网上搜索,评论太多了。那我为什么要鹦鹉学舌,或者干脆再写一个?

从2018年底到2019年初,我一直在苦苦思索这个“痕迹”。后来干脆放下了,想把《围城》的一些疑点留做“痕迹”。万一家境宽裕,我还能清醒一点。

《围城》的女主角应该是苏吧?我的怀疑从她开始。

当她出现时,她是一位穿着考究的优雅女士。长得眉清目秀的她,很可能一辈子都没读书。她是个正经医生,不像方鸿渐,毕业于克莱顿大学,但年龄已降到二十五六,还有些剩。

以今天的标准,她可以被称为“白”了。她家境优越,父亲苏红叶名声很大。她担任过几次真官,还是很厉害的。苏的丈夫曹元朗的“战时物资委员会主任”就是他给的。

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她的亲戚朋友自然都是这个社会上正派的人。苏和一群留学生到达西贡后,只有她的亲戚在这里的中国领事馆工作,派车去码头接她吃饭,引来了这群留学生的羡慕。

回到上海,苏也很轻松地通过了海关。她家在海关有熟人,她的行李是免检的。

除了这些得天独厚的外部条件外,苏还是一个善于审时度势、玩弄权术的人。

她年轻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太优秀太看重自己的爱情,拒绝随便嫁给任何人。

作为一名医生,我觉得自己高不可攀,于是放下姿态,开始思考人生。留学归来的船上,她瞄上了方鸿渐,觉得他家庭背景还可以,人也不讨厌,钱好像也够用,想给他一个接近自己的机会。

一是想让方鸿渐毕恭毕敬地仰慕他,然后用“艳若桃李,寒若寒冰”的手段拜倒在他的石榴裙下,不想半路杀了一个鲍小姐,勾引他。

当方鸿渐被鲍小姐抛弃时,苏忘了过去,改变策略,用软化的政策来笼络方鸿渐:她给他干净的手帕,替他洗脏手帕,替他钉钮扣,剥桃子。

回家后,方鸿渐来看她,她故意回闺房换衣服,喷香水,调妆。那月夜,她在自家花园里,以为方已经成了笼中之物,成功地引诱方鸿渐吻自己。

谁知道方鸿渐忘恩负义?他背叛了她,向她的表妹唐晓芙示爱。真让人受不了。她给方鸿渐吃了一剂表姐下的猛药,把方跟鲍小姐在船上受的苦,如何赴德留学拿美国文凭,如何投奔亡妻家等等种种糗事汇集在一起,彻底打垮了方鸿渐,成功地瓦解了他跟的关系。

我讨厌很难摆脱它。后来,即使她以女人和男人的身份嫁给方鸿渐,还是饶了他。她在香港赵家里遇见方鸿渐和时,故意问赵:“这位方太太还是那家银行吗?钱庄?唉!我记性真差——经理小姐。”

事实上,她的记忆力是惊人的,她只是用它来羞辱方和孙。

此时的苏简直就是一个骄傲自大的皇后,骄傲地把方鸿渐和羞辱得体无完肤。

条件如此优越,上流社会人脉如此广泛,权势如此之大的苏为什么会看上方鸿渐?分手后,结婚的黑方鸿渐和方鸿渐,依然是她看顶的证明,只是换了一种形式表达。

这是苏给我的疑惑之一。

苏给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她为什么嫁给曹元朗。

曹元朗是丑八怪,四喜拜会丸子的脸,又胖又矮的身材,用赵的话来说,就是“这么个怪东西”;他是个诗人,但只能用中文做一些夹杂西文的诗,仕途上还是要靠岳父。

这样一个人是怎么进入苏小姐的眼睛,成为她的白马王子的?

为什么赵梅辛不能成为苏大小姐的如意郎君?这是苏给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大的疑问。

请看赵。他家和苏家是老朋友了,所以我觉得家庭背景一定不差,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本人曾在美国留学,是一名真正的医生。他在外办任主任,因病没有随社调动,在华美通讯社做政治编辑。

他高大威武,从小到大对苏念念不忘。

他大方得体,尤其是和后来去三闾大学的一群人相比。他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但是为什么苏这种精明的权贵就是不肯嫁给他呢?

江洋先生在《记得钱钟书与围城》中有这样一段话:“唐晓芙明明是作者喜欢的人物,不想把她嫁给方鸿渐。”

我可以打个比方吗:赵也是作者喜欢的人物,不希望苏嫁给他?

不过,江洋先生补充道:“如果作者让他们成为家庭成员,然后家庭成员吵架闹翻,那么像被困在围城里一样结婚的意义就会解释得更透彻。”

我同意江洋先生的意见。所以,我更加不解。钱钟书先生为什么不让方鸿渐和、赵、苏成为家人?

由此,自然又让我产生了另一个疑问:小说中的人物命运到底应该由什么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