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保姆纵火案林生斌撤诉
撤诉并没有那么坏
撤诉不是被逼无奈,不是没有战到最后,而是双方达成了一致和解了,我看到不少评论里的担忧,个人认为过于悲观了,这案子不仅调解结束了,而且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对于林生斌来说已经顶好顶好的消息了。
我说这是好消息,好在了哪里呢?
第一,诉讼风险。企业在遇到涉及赔偿的诉讼时,会以或有负债计入账目中,以方便合理安排资金,企业是盈利主体,个人在诉讼中虽然不会这么操作,但风险还是存在的,一个诉讼请求支持不支持是一回事,支持多少是另外一回事,诉讼当事人必然会竭尽全力准备诉讼,但裁量权还在法官手中,所以走正常诉讼程序,双方都是有风险。
第二,时间成本。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案件一审程序是六个月,二审是三个月,算上中间分法官移送案件的时间,怎么着也的得一个月,算上之前找律师组织证据什么准备工作算一个月,这就是十一个月。
这个案件从2017年6月到现在,如果没有调解,谁知道还要多久。
第三,执行障碍。我们假设所有的赔偿请求都得到支持,哪个被告付这笔钱,什么时候付,如果没付的话怎么办,只能走到执行程序,执行不到钱的话又怎么办,赢了官司拿不到钱岂不是更难受。
和解虽然双方可能都有让步,但最终也在接受范围之内,更何况现在已经履行完了,结果不算完美,但总算到头了。
和解,可能是个勉强满意的结果,但却能让事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