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主角很幸福的小说的名字?
标题:秦腔
作者:贾平凹
版本:作家出版社
内容简介:贾平凹想为自己的家乡立一座纪念碑。
《秦腔》是贾平凹的12小说,主要写陕西丹凤县棣花镇的生活和人物。书中大部分人和事都有原型。作者以奇特的视觉空间、密集稍纵即逝的文笔、细腻质朴的语言,集中展现了改革开放时代传统格局下农村价值观和人际关系的深刻变化,字里行间倾注了作者对家乡的深情和对社会转型期农村现状的思考。这本书也可以说是陕西民俗文化的大融合。
贾平凹说:“秦腔是我家乡留下的最后一笔财富。之前不敢碰,因为涉及到我的亲戚和我的家人。夏家基本就是我家,表亲,堂兄妹,都是原型,这无异于揭家务。里面既有真实也有虚构,这个东西把我掏空了。
本来对农村的变化很熟悉,但是这几年回去发现变化太大了。农村出现了特别萧条的情况,劳动力都没了,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原来我们村的民风特别醇厚,现在“气”已经消散了,我记忆中的家乡的形状在现实中也没有了。在社会大变革时期,如果城市发生了不好的事情,我还可以回到家乡,那似乎是一片净土。但现在我回不去了。农村发生的事情不如城市好。"
这是一个关于一些去Xi安捡破烂的村民的生存故事。出处属实,人物可追溯。你可以从贾平凹的秦腔里找到那个人物,但我没看过秦腔。主人公刘(身份证上的名字叫刘哈瓦)是农村人,但既然把一个肾卖给了城里人,他就觉得自己应该生活在城里。他的行为,他的语言,他的思想都接近一个城市居民,甚至他的名字已经改为刘。他并不因为自己是捡破烂的而感到自卑。他可以吹萧,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像个捡破烂的;他将骑自行车去Xi观光,这与其他农民工不同。他能读懂刻在碑上的古文。他有文化,有想法。
他买了一双高跟鞋放在床上,等着他不认识的女人。所以当他最终看到店主穿着和双一一样的鞋子时,他毫无理由地爱上了他,这是天意。女方虽然在发廊从事某个职业,但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哥哥被杀了,她为了省“出警费”一直往老家派出所寄钱(在这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不是要自己掏钱给凶手吗?)我高兴得一次给了那个女的300或者500块钱。虽然他自己收入不高,和我一起来的吴福也曾寄过两千多块钱回家,但我为自己没有积蓄而高兴。他没什么好拖累的,家里的那几亩地也托给了邻居,不值他的路费。他要踏踏实实地做一个城里人。
他是和五福一起出来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把五福带在身边,替他管钱。当然最后的承诺是带五福回家,不能让他死在异乡。他就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最后他在火车站等五福的媳妇,把五福最后的钱都给了家里。他实现了他的诺言。
在这个城市,我们不得不与收废品的人打交道。没有他们,家里那些报纸瓶子就无处可去了(这一点应该说小区物业不够,应该承接这样的业务)。年前都回了家,十五才回来。现在和他们的联系就是一个电话号码,基本都有手机。他们是第一批在城市里盖房子和捡破烂的人。这确实是一个不需要技术的工作,只要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就可以做。只是他们也有自己的门道,压低进价是常事,偶尔遇到个老实人也是他们的福气。想想能在家里收权,交跑腿费,这样我就开心了。
快乐,这是个快乐的名字,大家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