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炜哲案最终是如何处理的?
2017年6月26日,此案一审公开宣判,王祎哲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无期。但被告方不服判决结果,认为法院判刑过重,对于认定其强奸罪证据不足。
据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虽然王祎哲一直不承认强奸,但有多名证人可以证明他与受害者之间并非恋人,没有可以发生关系的情感基础。
并且案发地点为公***场所,受害者又即将要参加学生会议,时间和地点上也不足以构成发生关系的条件,再加上尸检报告中提到,受害者身上有多处暴力强制造成的损伤,因此法院认定强奸罪名成立。
除此之外,王祎哲还称自己是过失杀人,当晚他离开教室时,姚金易还有呼吸,肚子还在动。但他没有施救,还拿走了对方的。
法院审理认为,王祎哲掐住受害者颈部致其死亡,过程中并未做出过施救行为,足以证明其希望对方死亡。
2018年12月27日,北京高院二审驳回王祎哲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且此次判决为本案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