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介绍,计算公式是什么?
许多会计师不清楚如何计算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最近深空网在后台收到了很多类似的问题,今天给大家一一讲解。
稿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有关税法规定,稿费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规定如下:稿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应纳税额减按30%征收。
个人所得税应以每次出版、发行所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依据。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4000)-800
每次收入(> 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次取得的收入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等方式出版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等作品),无论出版单位是先行支付稿酬还是单独支付稿酬,还是在作品付印后支付稿酬,其稿酬所得均应合并计算,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同一作品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方出版、发行或者翻印取得的所得,可以分别就异地取得的所得或者翻印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的,将连载取得的稿酬所得全部合并为一次,按税法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本书连载后出版,或先出版后连载的所得,应视为重印该书的个人所得税。
(三)作者死亡后,对取得作品报酬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
有人出了一本小说拿了20000,然后印刷拿了10000。
首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 2240元。
第二次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 = 1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