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江的民俗及民族划分

民国成立后,琴江隶属闽侯县江左里。民国23年(1934年),江左里等6里划归长乐县。翌年编查保甲,琴江属洋屿保。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长乐县设第四区(营前)洋屿乡,1958年公社化后,改为城关公社洋屿大队,琴江属之。1978年中***和政府落实民族政策,鉴于琴江旗人在辛亥革命前一贯保持旗籍,一直享受清朝廷给予同族的特殊优待,明显保留“旗下话”(满语)和满族习俗的事实,1979年8月31日长乐县革命委员会承认琴江社员为满族,1980年12月莆田行署批准成立琴江满族大队,1981年3月13日长乐县人民政府行文,正式成立琴江满族大队。这是福建省惟一的满族大队,属航城公社。1984年起改为琴江村。1999年9月,琴江村被评为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琴江满族同胞祖籍在辽东、铁岭、延边、抚顺、三韩,属镶黄、正白、镶白、正蓝的老四旗。明末,他们的祖上随清军入关。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福州的耿精忠谋反,这支部队又随康亲王麾下征南将军赖塔南下平乱,由仙霞岭入闽,平定叛乱后留驻福州旗汛口一带。雍正六年(1728年),福州驻防军副都统阿尔赛入觐雍正皇帝,雍正帝谕以“尔等旗人宜知水务”。阿尔赛返闽后与将军蔡良、总督高其倬会舟溯流,沿闽江勘址,认为“洋屿去海不远,密迩省城,宜设水师。”雍正七年,阿尔赛上疏请求设立福州三江口水师旗营。三江,即闽江、琴江、乌龙江(存疑)。经议政大臣会议覆奏照准。移咨藩司,札委福建同知以炮山高地为中心,在琴江边河滩上填土围建城墙,创建官署、兵房1321间。十月,朝廷从老四旗中精选513名行营旗兵携眷进驻琴江,组建旗营,俗称“营盘里”。该旗营是福建最早的八旗水师,比马尾的福建水师还早151年。旗兵皆世袭,一律携带眷属,琴江最盛时聚居两千多人口。辛亥革命后,水师旗营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