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是怎样防止偷漏税的?
汉武大帝我们都知道,这是大汉帝国的创立者。要打击匈奴,就要有财政的支持,就要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汉武帝是如何防止偷税漏税的?
在汉武帝推行的各项财政新政中,算缗和告缗是最见成效的措施之一。所谓“算”,也称“算赋”,本是中央政府向成人征收的人头税,秦时已实行。楚汉相争之际,天下动荡,租税不给。
为了增加中央财力,汉王四年(前203年),刘邦下令凡年15—56岁的青壮年出赋钱,每人一年120钱为一算,算赋遂成为定制。到了汉武一朝,又增加了“口赋”,规定3—14岁的未成年人(一说7岁起征),每人每年要向政府缴纳23钱。算口赋虽然绝对值不高,但纳税基数庞大,是中央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
许多商人仍然隐匿财物,不肯协助政府克服财政困难。于是,元鼎三年(前114)武帝又下令“告缗”,由杨可主管其事,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杨可告缗遍天下,商贾中家以上几乎都被告发。
武帝派遣御史和廷尉正、监等分批前往郡国清理处置告缗所没收的资产,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地大县达数百顷,小县也有百余顷。商贾中家以上都因此破产,武帝将没收的缗钱分配给各个部门。水衡、少府、太仆、大农等机构设置农官,分别经营没收的郡县土地。没收的奴婢则主要用于饲养狗马禽兽和在官府担任杂役。
告缗沿续近十年,直到元封元年(前110),桑弘羊继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后,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赎罪,山东漕粟一岁增至六百万石,均输帛达五百万匹;加上告缗没收的大量田宅、奴婢和货币财物,使西汉政府的财政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这才停止了告缗。
告缗以及盐铁官营等政策,为武帝的内外功业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起到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