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让小芳心烦意乱,无法过正常平静的生活,这算不算侵犯隐私?

私生活的安宁属于隐私,上述行为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自然人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骚扰、揭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和平相处,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息、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干扰他人私生活、安宁。;(二)进入、拍照、窥视他人住宅、旅馆房间等私人空间的;(三)拍摄、偷窥、窃听、泄露他人私人活动的;(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私处的;(5)处理他人隐私信息;(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